審計署:三地區用財政資金償還等糾正14.32億元違規舉債

12月24日上午,國家審計署審計長鬍澤君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作《201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

據瞭解,此次整改報告,主要是今年6月審計署受國務院委託向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作的《國務院關於201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於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問題,胡澤君表示,對一些地區違規舉債或提供擔保問題,3個地區通過財政資金償還或項目市場化運作等糾正14.32億元。對政府債券籌集資金閒置問題,8個地區已撥付15.95億元,其他地區正加快項目建設。對一些地方落實債務管理要求不到位問題,4個地區通過調整融資模式、補充增信措施、更換融資產品等完善後續融資方式,保障重點項目建設資金接續,其他地區正與債權人協商解決;5個地區已完成政府融資擔保情況摸排,其他地區正在推進統計摸排工作。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財政部統一部署,健全政府債務臺賬制度,做好債務統計監測和報告工作。

根據審計署在今年6月報告中反映的情況,2017年7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後,相關地區風險防範意識進一步增強,舉債衝動得到有效遏制,違規舉債問題明顯減少。不過,仍有一些問題亟待解決。比如:5個地區2017年8月以後違規舉債32.38億元,還有3個地區政府違規提供擔保9.78億元;11個地區發行的政府債券籌集資金中,有39.22億元結存在財政部門,其中29.2億元閒置1年以上。一些地方落實債務管理要求還不到位,有14個地區化解債務方式過於簡單,造成重點項目建設資金接續不暢等。

在審計建議環節,胡澤君指出,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有序推進隱性債務存量化解,制定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等辦法,健全債務管理長效機制。

審計署網站12月24日同時發佈的《財政部關於地方政府債務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顯示,目前,法定限額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一些地方通過融資平臺公司、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等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形成的隱性債務風險不容忽視。

今年以來,審計署多次通報部分地方政府通過多種方式違規舉債,財政部、銀保監會等多個部門也連續發文要求遏制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財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餘額182903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准的限額之內。其中,一般債務108616億元,專項債務74287億元;政府債券180338億元,非政府債券形式存量政府債務2565億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