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控制权或变更 陕西国资将接盘

蓝丰生化(002513)12月25日早间公告,控股股东苏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格林投资与中陕核集团及金核投资于2018年12月24日共同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意向金核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蓝丰生化股份总计68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占蓝丰生化总股本的20%。其中苏化集团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3.3亿元,格林投资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为1.1亿元。

上述股份转让的前提为金核投资代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偿还应付蓝丰生化的2.5亿元资金,两者为一揽子方案,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时实施。其中代苏化集团偿还1.88亿元,代格林投资偿还6250万元。为确保本次股份转让无法实现时苏化集团、格林投资的连带返还义务,格林投资以持有苏化集团61%的股权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

蓝丰生化目前控股股东为苏化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杨振华。若据上述约定的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事项完成后,蓝丰生化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将发生变更。苏化集团、格林投资承诺,协议签订后至股份过户登记日起5年内,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将在法定范围内协助中陕核集团维持其对蓝丰生化的实际控制权,苏化集团、格林投资不会以任何方式自主或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蓝丰生化的实际控制权。

另外,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同意自股份过户日起5年内,将其所持有的蓝丰生化全部剩余股份(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份自动纳入委托范围)对应的除提名权、分红、转让、赠与或质押权利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表决权、提案权等)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金核投资行使。金核投资同意接受该委托。各方将另行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对具体委托事项进行约定,并同意在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应当解除其与其他第三方之间的原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

蓝丰生化曾于11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苏化集团的通知,苏化集团拟与第三方商谈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

据悉,中陕核集团是于2009年2月11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金核投资是于2018年11月28日在西安市曲江新区注册成立的合伙企业,金核投资受中陕核集团控制。

蓝丰生化7月31日披露的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显示, 截止公告披露日,苏化集团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833.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9%;累计质押49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1.71%,占公司总股本的14.41%。蓝丰生化在风险提示中表示,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存在质押,如所涉质押部分股份未能按协议的约定解除质押,本次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蓝丰生化称,中陕核集团为全力支持其医疗健康产业板块,为旗下医疗集团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快速发展,通过金核投资受让蓝丰生化的股份实现资产与资本的结合。未来,中陕核集团将在公司内部构建互联网、大数据体系,形成医疗药品、医疗耗材、医疗器械的采供、医疗培训、财务共享、医疗物业等专业化信息平台,最终形成以医疗为依托,以健康为龙头,医养结合,健康、医疗产业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大健康产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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