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區2018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武隆區2018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8-02-08 17:35:26

武隆區2018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武隆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名。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武隆區2018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範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 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有關要求;

6. 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需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後方可報名;

7. 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18年2月2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屬於公開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武隆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

往屆畢業生需在報名開始前取得相應的畢業(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並取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網上報名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武隆區2018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執行。

本次招聘崗位報名全部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可在2018年2月19日9:00時至2月23日24:00時期間(請注意:2月19日—2月21日春節期間仍可報名,但招聘單位不進行初審)登錄“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wlxrsj.gov.cn/),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時,報考人員要承諾誠信報考,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招聘機關不對網上填報信息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因不符合條件和不誠信報考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註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並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照片審核及審核結果查詢

本次網上報名由武隆區人力社保局審核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8年2月24日18:00時前進行修改。

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後的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審核通過後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須在2018年2月25日24:00時前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確認參考。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複審人數及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在報名截止後7個工作日內在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佈。

(四)打印報名信息表

繳費完成的人員應立即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並妥善保存,以備現場資格複審時使用。

(五)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低於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捨五入處理)或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村官或“三支一扶”人員報考的崗位比例可放寬至1:1。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徵得考生同意後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還其考務費。

(六)已繳費確認參考的人員,於2018年3月5日9:00時起至3月6日24:00時登錄“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入報名系統打印本人准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並在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准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准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凡報考人員認為所學專業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但畢業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專業),需由報考人員向招錄機關(單位)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經招錄機關(單位)審核同意,並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後,方可報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五、筆試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筆試時間初定為2018年3月1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准考證。

(一)考試科目: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公共科目分值100分;專業科目測試。專業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分值100分。

1:1等額開考的崗位,考生兩科筆試成績之和需達到合格分數線100分方可進入現場資格複審。

(二)筆試成績公佈。筆試成績、是否進入現場資格複審等相關信息,請報考人員於2018年3月16日9:00時後登錄“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六、現場資格複審

進入現場資格複審的考生按面試比例參加現場資格複審。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不得進入現場資格複審。

(一) 現場資格複審時間及地點

現場資格複審時間2018年3月20日(9:00-12:00;14:00-17:30)。

現場資格複審地點: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10室。

(二) 所需材料

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暫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原件)、身份證、戶口本、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網上報名通過後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武隆區2018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場資格複審表》(附件2);有工作單位的須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明確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名時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表等原件,同時提供單位證明)。

本次現場資格複審必須本人到現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託資格複審。經複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面試

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若最後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並列,則並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後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需不低於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筆試總成績,方可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中,急需緊缺人才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作為急需緊缺崗位開考。

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後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並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棄權。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1〕326號)。

八、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

九、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原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於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武隆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與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核,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資格條件複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公示及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保障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准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需在招聘單位服務3年以上(《崗位一覽表》中有具體承諾服務年限的以《崗位一覽表》年限為準),未達到服務年限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並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5),認真貫徹《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迴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本簡章由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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