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國慶長假,
本應是家人聚會、休閒出遊的好時節,
可偏偏有些人不走尋常路,
“闖”進了拘留所過大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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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門九淵路一男子吃燒烤,嫌上菜太慢,竟亂砸攤位還想跑…………](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10月1日晚11時許,一名綽號“闖王”的男子陳某(男,29歲,東寶區人)邀約朋友一行在九淵路燒烤攤宵夜,幾瓶啤酒過後,陳某覺得燒烤攤店主上菜速度太慢,要求店主各種菜品上十份,店主沒有理會。陳某藉著酒勁,酒後耍潑,用啤酒瓶將燒烤攤冷凍櫃玻璃砸壞欲離去,攤主連忙撥打110報警。月亮湖警務站民警出警後,當場組織調解未果,隨後將該警情移交白廟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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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廟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調查取證,查明瞭陳某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的違法事實。陳某酒醒後,發現自己即將面臨處罰,懊惱不已,但為時已晚,法律不容侵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陳某依法被給予治安拘留5日處罰。
這下好了
“閻王”的國慶假期
要在拘留所呆了!
遇事莫衝動!喝酒要適量!
在此,
喝酒莫貪杯,酒後莫滋事!
不然,除了消費買單,
還得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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