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記者 林子)華大基因與前合作商王德明的“恩怨情仇”又有了新動向。10月23日,新京報記者從華大基因方面獨家獲悉,華大基因起訴王德明方面的案件將於今日上午在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開庭。王德明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了此事。
無論華大基因曾因被王德明舉報涉足商業地產、“補刀”無創產前DNA檢測錯殺上萬胎兒而引起多少風波,無論王德明曾因宣揚自殺指控華大基因、自稱公佈儲存在雲盤中的證據而吸引多少目光,華大基因和王德明合作破裂才是雙方矛盾的根本原因。華大基因在和王德明此前的合作中是否違約、王德明是否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這一切今日將交由法院定奪。
從王德明今年6月14日第一次實名舉報華大基因至10月22日收盤,華大基因273.91億元市值已蒸發。
華大基因要求王德明公開賠禮道歉
根據王德明向新京報記者提供的法院傳票顯示,案號為(2018)蘇0105民初5386號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將於10月23日上午9時30分開庭。
華大基因方面表示,這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的原告是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被告是南京昌健譽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據瞭解,原告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是2008年8月21日成立的事業單位法人,2011年10月,經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和衛生部批覆,原告獲准建設國家基因庫。而被告公司是王德明以其妻子的名義創建的公司,總經理為王德明的妻子。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華大基因方面告訴新京報記者,在本案中,華大基因的訴訟請求是王德明方面立即停止使用“國家基因庫”名稱及標識,停止使用“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中心”名稱;停止使用含有“國家基因庫”“國家基因庫細胞採集江蘇中心”的聲訊電話,對外廣告。
華大基因請求法院判令王德明方面在全國發行的報紙、期刊上刊登聲明,向華大基因賠禮道歉,為華大基因消除影響。
對此,王德明稱,自己今日會出庭,但不認為公司與華大基因之間存在競爭關係,對華大基因提出的“不正當”一詞也不認同。王德明此前曾要求華大基因就單方面違約一事公開賠禮道歉。
“消失”的第二份合同之爭
華大基因與王德明的恩怨要從2016年說起。
根據雙方描述,2016年9月,由原告建設的國家基因庫建成並正式運營。
2016年4月,在原告建設的國家基因庫即將正式運營的5個月之前,原告和被告簽訂了《國家基因庫技術服務合同》,雙方約定,被告王德明方面把符合原告華大基因方面要求的樣本從南京運送到深圳給原告,華大基因方面對王德明送達的樣本進行製備和儲存服務,並收取相應的技術服務費用,合同對王德明履行合同的宣傳權限、對外授權權限、開展業務範圍等進行了規定。
華大基因方面向記者表示,王德明無視雙方合同約定,擅自對外以“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中心”“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進行商業推廣,而且擅自使用國家基因庫的官方標識。
針對王德明方面的侵權行為,2017年5月18日,華大基因方面向王德明方面發送《侵權告知函》,要求王德明方面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
對此,王德明告訴記者,自己曾準備和華大基因簽訂兩份合同,第一份合同是《國家基因庫技術服務合同》,第二份合同是《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中心》相關合同。
相比之下,第一份合同主要是王德明方面與華大基因方面在南京市範圍內開展的短期合作,第二份合同是雙方在江蘇省範圍內開展的週期更長、範圍更廣、內容更全面的合作。
王德明表示,第二份合同是華大基因方面承諾簽訂,但因各種原因實際上並沒有簽訂。儘管如此,2016年時,國家基因庫官網曾發佈江蘇中心成立的公告,在他眼中這等同於華大基因方面承認第二份合同的存在,因此將該網址進行了司法公證。
王德明認為,如果華大基因曾承認該合同存在,則自己使用“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中心”等名稱並未侵權。
華大基因是否允諾不考察年度業績目標?
對於解除合同的原因,雙方都將焦點聚集在了合作時的業績考核目標上。
華大基因方面表示,2018年1月9日,因王德明方面未能履行合同義務,遞交的儲存細胞樣本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華大基因方面向王德明方面發出《關於解除的通知函》,解除了雙方合同關係。
合同解除後,王德明方面仍然以“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中心”、“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國家基因庫”的名義開展業務和商業宣傳,在客服電話、宣傳單頁、附贈禮品等載體上以顯著方式表明“國家基因庫”的名稱及標識,並擅自授權第三方使用“國家基因庫”名稱。
華大基因方面認為王德明方面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自身利益,擾亂了市場正常的經營秩序,使得相關公眾產生了混淆和誤認,特此提出訴訟。
華大基因向記者提供數據顯示,王德明方面2017年完成細胞存儲樣本的全年目標是300例,而王德明方面實際上僅完成17例細胞存儲樣本,完成率為5.7%。
對此,王德明告訴記者,雖然2017年全年目標完成率僅有5.7%,但在華大基因全國10餘家相關合作商中,南京昌健譽嘉的完成率已經位居第二,目標無法完成存在客觀原因,且與華大基因自身有關,並曾與華大基因南京方面溝通。王德明不接受華大基因的單方面違約。
一時間,雙方爭執不下。
雙方此前曾數次“交戰”
在認為華大基因單方面違約後不久,今年6月14日,王德明在天涯論壇以“獨孤九劍王德明”的賬號發佈《舉報華大基因偽高科技忽悠欺詐涉嫌賄賂官員,大規模套騙國有資產》,華大基因由此陷入“圈地門”。
6月27日,華大基因在官方微博回應稱,華大基因並未在江蘇參與任何房地產項目,也未曾獲得土地資源。
9月14日晚間,王德明在多個微信公眾號發佈遺書,稱自己將於9月22日在國家基因庫總部跳樓自殺。
9月15日,華大基因執行副總裁朱巖梅就此事向新京報記者回應稱,出於對王德明人身安全的擔心,華大基因已經向深圳警方報警,“我們還是希望他(王德明)能愛護、珍惜自己的生命”。
9月19日,王德明放棄自殺,稱“相信國家相信法律,繼續與華大基因戰鬥到底”。
9月23日,放棄自殺後,王德明發布微博舉報,華大基因產前無創基因檢測陽性率為1/164,而國家衛計委統計之權威數據唐氏綜合症陽性率1/800-1/1000,華大基因檢測陽性率約超出正常值5倍以上,“絕不可能合理,寧可錯殺一百,不願漏掉一個,約已將1.5萬正常胎兒錯標陽性而流產殺死”。
9月24日,華大基因發佈公告稱,近日,公司注意到新浪微博某個人用戶再次發佈的相關信息,涉及惡劣傳播上市公司的不實信息。華大基因開展無創產前基因檢測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存在非法行醫行為。
華大基因前三季度政府補助增加1300萬
10月12日,華大基因發佈2018年前三季度業績預告,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營業收入預計同比增長約20%以上,淨利潤預計實現3.15億元-3.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0.82% - 5.63%。
不過如果具體到第三季度,華大基因淨利潤預計實現1.07億元-1.22億元,同比最大降幅為11.63%,主要原因系公司在試劑盒報證和產品的臨床試驗項目加大了研發投入。
此外,華大基因預計2018年前三季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非經常性損益約為5500 萬元,主要是理財產品利息收入、政府補助收入等,較去年同期增長約700萬元,主要是由於2018年前三季度政府補助收入較去年同期增加1300萬元,以及理財產品利息收入下降。
截至10月22日收盤,華大基因股價報52.62元,漲3.52%,市值210.5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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