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鋒槍,是一種使用手槍彈的自動武器,大多都有槍托,可以抵肩射擊,一般都可以實現單發和連發射擊,在形狀上大體為“π”型。
說起衝鋒槍,就不得不說步槍,因為無論是外形、射擊動作,還是歷史淵源,衝鋒槍都和步槍十分相似。這導致很多人分不清衝鋒槍和步槍。這也難怪,實際上,相當一部分衝鋒槍就是步槍改裝過來的。但比起步槍,衝鋒槍要略微小巧一些。它們最大的區別就是衝鋒槍使用小威力的手槍彈,而步槍使用威力較大的步槍彈。從外觀上看,衝鋒槍的彈匣要瘦一些,而步槍彈匣要胖一些。
同其他槍械不同,作為主戰武器,衝鋒槍的歷史十分短暫,它在一戰誕生,當年就大紅大紫,甚至被協約國劃定為“大殺器”,禁止一戰戰敗的德國生產。但二戰中,突擊步槍這個“理想新槍械”一誕生,就在各項參數上基本超越了衝鋒槍。因此,當年的重量、長度堪比步槍的全尺寸衝鋒槍,基本上都被淘汰殆盡,衝鋒槍退出了一線主站武器的行列。
如今的衝鋒槍使用空間被突擊步槍打壓殆盡,已經是一個夕陽槍種,演化過程中,只剩下了輕型衝鋒槍或微型衝鋒槍,這兩個名字基本上是同義詞,小必然輕,輕必然小。因此,今天的衝鋒槍分類十分簡單,在所有7大類槍械中是最簡單的一種。此外,按照用途,衝鋒槍中還有一類被稱為“微聲衝鋒槍”的特殊群體,它們和微聲手槍相同,大多也是改裝而來的。
如今,在衝鋒槍中,也有一部分“有大志”的衝鋒槍,不甘心只使用威力較小的手槍彈,想打破常規,想向步槍看齊。上世紀90年代,比利時FN和德國H&K公司分別研發了使用新式5.7mm和4.6mm口徑新槍彈的P90和MP7。從威力上講,這種新槍彈威力已經逼近步槍彈,但同時,新槍仍然保留了衝鋒槍的尺寸。比起傳統衝鋒槍,這種新槍性能提高很大,因此當時FN和H&K稱這種新槍為PDW,即“Personal defense weapon”,個人防衛武器。但很多年過去了,絕大多數人還把這些槍當做衝鋒槍看,畢竟他們威力還是略低於步槍,大小也是衝鋒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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