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揮民間投資作用 推進實施製造強國戰略的指導意見》印發

關於印發發揮民間投資作用

推進實施製造強國戰略指導意見的通知

工信部聯規[2017]2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局)、環境保護廳、商務廳、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知識產權局、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工商聯:

  《中國製造2025》發佈實施以來,製造強國建設取得顯著成效。民營企業是製造業發展的主力軍,但近年來受多重因素影響,製造業民間投資增速放緩。為促進民營企業轉型升級、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加快製造強國建設,制定《關於發揮民間投資作用 推進實施製造強國戰略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做好貫徹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科學技術部 財政部

環境保護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中國工程院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2017年10月27日

關於發揮民間投資作用

推進實施製造強國戰略的指導意見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全球範圍內孕育興起,製造業重新成為全球經濟競爭的制高點。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增長速度、經濟結構和發展動力發生重大變化,製造業發展站到了由大變強的歷史起點上。民營企業是製造業的主力軍和突擊隊,但近年來受多重因素影響,製造業民間投資增速明顯放緩。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實施製造強國戰略,貫徹落實《中國製造2025》,釋放民間投資活力,引導民營企業轉型升級,促進製造業向高端、智能、綠色、服務方向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破解制約民間投資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企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培育壯大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優化現代產業體系,為建設製造強國提供有力支撐和持續動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於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民間投資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

  堅持問題導向。從民營企業反映強烈、制約民間投資、影響提質增效升級的突出問題出發,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堅持協同推進。與化解過剩產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和企業槓桿率等工作有機結合,加強部門協同,引導企業、社會中介和公眾參與,形成合力。

  堅持公平共享。推進產業政策由選擇性向功能性轉變,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使各類市場主體平等有效地獲取政策信息並受益。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創新發展能力

  一是探索完善製造業創新體系,推動骨幹民營企業參與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建立市場化的創新方向選擇機制和鼓勵創新的風險分擔、利益共享機制。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組建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攻克轉化一批產業前沿和共性關鍵技術,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行業領軍企業。引導社會資本共同建設協同創新公共服務平臺、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及大型科研儀器,推動設施和儀器向社會開放。(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

  二是分年度遴選實施一批標誌性項目,引導民營企業參與承擔相關任務,發揮民營骨幹企業在重大工程、重點任務研發和產業化中的重要作用,在任務部署方面充分徵求並吸收民營企業的意見。以民營企業為重要對象,推動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認定工作和企業技術中心建設。以民營企業為主體打造創新設計集群,培育一批專業化、開放型的工業設計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

  三是進一步完善產學研合作機制,理順創新成果所有權、使用權、收入分配權,提升研發及成果轉化針對性。鼓勵民營企業和社會資本建立一批從事技術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中試基地。建立國家技術成果服務系統等科技成果發佈和共享平臺,提供適合民營企業需求的項目技術源和公共技術服務。圍繞重點領域試點示範,建立案例庫、專家庫、知識庫,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四是推動民營企業參與知識產權聯盟建設,完善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運行機制,落實降低製造業企業知識產權申請、保護及維權成本的措施。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推動制定團體標準和區域標準,引導民營企業對標貫標。(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國家標準委、全國工商聯)

  (二)提升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加快形成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結果的市場化採信機制,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引導民營企業和社會資本投入工業控制系統、工業軟件、工業控制芯片、傳感器、工業雲與智能服務平臺和工業網絡等領域,圍繞工業雲、工業大數據、工業電子商務、信息物理系統、行業系統解決方案等開展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是推動製造業企業與互聯網企業共同建設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開放型產業生產體系,鼓勵民營企業和社會資本參與大企業“雙創”平臺和麵向中小企業的“雙創”服務平臺建設。引導民營企業發展基於互聯網的個性化定製、網絡協同製造、服務型製造等製造業新模式和基於消費需求動態感知的研發、製造和產業組織方式。(工業和信息化部)

 

  三是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智能製造工程,圍繞離散型智能製造、流程型智能製造、網絡協同製造、大規模個性化定製、遠程運維服務等新模式開展應用,建設一批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引導產業智能升級。支持民營企業開展智能製造綜合標準化工作,建設一批試驗驗證平臺,開展標準試驗驗證。加快傳統行業民營企業生產設備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精準製造、敏捷製造能力。(工業和信息化部)

  四是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研發製造高檔數控機床與工業機器人、增材製造裝備等關鍵技術裝備及《中國製造2025》十大領域急需的專用生產設備及測試裝備、生產線及檢測系統等關鍵短板裝備,培育和提升民營企業智能製造系統集成服務能力。(工業和信息化部)

五是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電信業,深入推進提速降費。開放民間資本進入基礎電信領域競爭性業務,深入推進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發展,進一步擴大寬帶接入網業務試點範圍。支持民營企業探索建設工業互聯網。(工業和信息化部)

  (三)參與工業基礎能力提升

  一是發佈推廣“四基”發展目錄,廣泛宣傳工業強基工程實施進展和成果,建立協調推進機制,推動基礎產品企業與整機企業加強戰略合作,建立上下游合作緊密、分工明確、利益共享的組織模式。(工業和信息化部、工程院)

  二是實施“一攬子”突破行動。圍繞重點領域整機發展需要,聚焦工業基礎領域亟待解決的重點難點和卡脖子問題,公開招標遴選一批核心基礎零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制定實施方案。支持民營企業參與軍民兩用技術聯合攻關,支持軍民技術相互有效利用,促進軍民融合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國防科工局、財政部)

  三是開展重點產品、工藝“一條龍”示範應用,完善首臺(套)、首批次保險政策。發揮第三方專業機構作用,以上下游需求和供給能力為依據,梳理形成若干條產業鏈,公開徵集參與單位和投資機構,提供有針對性的支持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保監會)

  四是針對重點領域和行業發展需求,圍繞可靠性試驗驗證、計量測試、標準制修訂、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產業信息、知識產權等技術基礎支撐能力,依託現有第三方服務機構,創建一批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建立完善產業技術基礎服務體系。(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

  五是培育一批專注於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和先進基礎工藝細分領域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依託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培育和建設一批特色鮮明、具備國際競爭優勢的基礎企業集聚區。(工業和信息化部)

  (四)提升質量品牌水平

  一是面向民營企業全面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參與質量標杆評選和品牌培育,加強中小企業質量管理培訓輔導,推動出口食品企業內外銷“同線同標同質”工作。推動民營企業參與行業自律活動,在重點領域實施質量管理、質量自我聲明和質量追溯制度。(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是加大質量品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高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有效性,推動自願性產品認證健康發展,指導社會中介組織及第三方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質量改進和品牌創建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

  三是健全產品質量標準、政策、法律法規體系。完善質量信用信息收集和發佈制度,建立質量黑名單制度,加大對質量違法和商標侵權假冒行為的打擊和懲處力度,重點查處流通領域強制性產品認證環節無證違法行為。嚴格實施產品“三包”、產品召回等制度。(質檢總局、工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

  四是引導民營企業建立品牌管理體系,增強以信譽為核心的品牌意識。以民企民資為重點,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運營專業服務機構,打造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和知名品牌示範區。(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五)推動綠色製造升級

  一是試點推廣企業用水等核定和確權,完善用水、排汙權的等級、抵押、流轉等配套制度。實施控制汙染物排放許可制,落實企事業單位汙染物治理主體責任,推動汙染治理技術升級改造和汙染物減排。加大節能減排宣傳和執法力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是開展綠色製造試點示範,支持民營企業實施綠色化改造、開發綠色產品,引導民營企業和社會資本積極投入節能環保產業。(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

  三是加快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採購、生產、營銷物流體系,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

  (六)優化產業結構佈局

  一是加強重點領域技術路線圖和分省市指南的宣傳引導,及時發佈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成果及趨勢,引導民間投資找準方向、合理佈局,形成錯位發展、良性競爭的格局。(工程院、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是編制發佈重點產業技術改造投資指南,以重點領域產品、技術和工藝目錄的形式,編制重點項目導向計劃,細化對民營企業和社會資本的引導,優化投資結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三是規範行業准入退出管理。建立完善產能過剩預警機制,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導民營企業主動退出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依法依規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完善企業破產製度,簡化和完善企業註銷流程。(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

  四是支持民營企業戰略合作與兼併重組,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重點領域投資主體多元化。(發展改革委、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全國工商聯)

  五是引導中小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方式,與國有大企業建立協同創新、合作共贏的協作關係。發展一批專業化“小巨人”企業,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參與軍民融合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國防科工局、全國工商聯)

  六是制定和實施重點行業佈局規劃,修訂產業轉移指導目錄,完善國家產業轉移信息服務平臺。將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和促進民營企業轉型升級納入“中國製造2025”國家級示範區創建工作當中,及時總結推廣地方先進經驗。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的建設提升,參與國家新型工業化卓越提升計劃和智慧集群建設,推動新型網絡化協作組織的培育形成。(工業和信息化部)

  (七)促進服務化轉型

  一是引導製造業企業延伸服務鏈條,積極發展服務型製造,開展試點示範,總結推廣經驗案例。健全市場化收益共享和風險共擔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制造業企業服務轉型創新。(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是支持民間資本投入個性化定製、網絡精準營銷、在線支持服務和製造設備融資租賃等領域,鼓勵開展“互聯網+”製造業模式創新。(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

  三是推動政府和民間投資共同參與面向製造業的公共平臺建設,面向量大面廣的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提供多元化的生產服務,健全數據共享和協同製造機制,建立技術標準和服務規範。(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

  (八)鼓勵國際化發展

  一是支持企業運用商標品牌參與國際競爭,健全企業商標海外維權協調機制。引導企業在實施“走出去”戰略中“商標先行”,通過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等途徑,加強商標海外佈局規劃,拓展商標海外佈局渠道。探索建立中國企業商標海外維權信息收集平臺。進一步加大海外商標維權援助力度,協助企業解決海外商標註冊與維權問題。(工商總局、商務部)

  二是制定規範企業海外投資經營行為的指導性文件,推動加強企業“走出去”信用體系建設。對民營企業參與國家援外項目、對外融資、保險給予平等待遇。健全境外投資風險防控體系,完善境外投資風險評估與預警機制、境外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按職責分工牽頭,財政部、全國工商聯等參與)

  三是加強民營企業“走出去”信息服務,建設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加快境外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佈局。發揮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作用,推動制定“走出去”行業自律規範,組織民營企業“抱團出海”、優勢互補。(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按職責分工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工商聯等參與)

  四是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支持企業“走出去”的金融產品,加強銀擔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在境內外市場募集資金。支持“走出去”企業以境外資產或股權、礦權為抵押獲得融資。(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

  五是鼓勵民營企業“走出去”參與國外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國內外優勢產業長效合作機制。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支持光伏、高鐵等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勢產業,積極加強國際佈局,提供政策、資金、金融等服務,推動民營企業穩妥有序拓展國際新興市場。(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全國工商聯)

  三、保障措施

  (一)改善制度供給,優化市場環境

  一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精簡和優化行政審批,清理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和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構建完善市場準入管理新體制,保障民營經濟依法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發展改革委、各相關部門)

  二是深入推進落實投融資體制改革。不斷優化製造業領域政府投資範圍,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依法依規研究推廣零土地技改項目承諾備案制,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和信用體系建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三是深入推進企業減負工作。發揮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政策宣傳和督促檢查,推動各項惠企減負政策的落實。建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打造減輕企業負擔綜合服務平臺,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完善企業舉報查處機制,制止各種清單之外違規收費行為。(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牽頭)

  四是制定完善《中國製造2025》配套政策,充分徵求相關民營企業意見,細化落實更符合民營企業特點和需求的政策措施。(各相關部門)

  (二)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提高服務質量水平

  一是加快行業信息平臺建設。充分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可視化展示產業佈局、發展動態、制約瓶頸,引導平臺及時向民營企業發佈宏觀經濟信息、政策信息、行業信息和項目信息。(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是完善技術創新服務平臺。打造以製造業創新中心為重要節點的製造業創新體系,完善產業技術基礎,增強產業共性技術供給,為民營企業技術創新提供支撐。(工業和信息化部)

  三是打造製造業企業互聯網“雙創”平臺,深化工業雲、大數據等技術的集成應用,推動互聯網企業構建制造業“雙創”服務體系,支持民營製造企業與互聯網企業跨界融合,為中小企業提供系統解決方案。(工業和信息化部)

  四是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加快建設中小企業服務平臺網絡,推進國家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示範區建設,構建基於互聯網的第三方服務平臺,構建質量品牌專業化服務、信息共享和活動推進平臺,構建商標品牌管理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建設面向中小企業的網絡安全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專業化、實時的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服務,提升中小企業網絡安全防護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

  五是完善投融資服務平臺。培育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各類民間資本,鼓勵引導服務於製造業的金融創新,為製造業民營企業融資提供諮詢輔導。(人民銀行、證監會)

  六是完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部門與投資項目相關審批在線平臺對接和信息共享,促進網上並聯審批,提高審批效率。(發展改革委牽頭)

  

  (三)健全人才激勵體系,提升企業管理水平

  一是大力倡導企業家精神。貫徹落實《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加強對民營企業家的關注和保障,營造鼓勵創業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強化創造利潤、奉獻愛心、回報社會的價值導向。通過理論培訓和實踐鍛鍊,提升企業家的戰略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專注實業、精於主業、勇於創新的企業家隊伍。(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工商聯)

  二是促進民營企業提升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商會等社會組織的作用,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管理創新和提質增效,推廣應用先進管理經驗;鼓勵和引導管理諮詢機構為民營企業創新發展提供企業診斷和管理諮詢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工商聯等)

  三是完善職業經理人、專業技術人才、技能型人才的評價評定、薪酬設計、交流選聘、培訓激勵等機制,激發各類人才的活力和創造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四)加大財稅支持力度,發揮引導帶動作用

  一是發揮工業轉型升級(中國製造2025)資金作用,重點支持製造業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發展,為民營企業轉型升級提供產業支撐。(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

  二是創新資金使用方式,支持戰略性、基礎性、公益性領域的技術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年度導向計劃。(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三是探索和實踐股權投資、資本合作方式,充分發揮先進製造、集成電路、中小企業等投資基金的作用,撬動更多社會資源投入工業領域。(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四是鼓勵各地引導民營企業加大對技術改造的投入力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五是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出臺合同範本,引導民間投資參與制造業重大項目建設。(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六是綜合運用稅收政策工具,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促進製造業轉型升級。(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

  (五)規範產融合作,創新金融支持方式

  一是深入開展產融合作有關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協調機制,推動各地以信息共享為切入點,完善產融信息對接合作平臺,在嚴格監管前提下促進銀企對接和產融合作。(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

  二是開展產融合作試點城市有關工作,對產融合作實施嚴格准入和監管,促進城市聚合各類資源,探索產業與金融良性互動、互利共贏的發展模式。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創新適合民營企業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促進民營企業改造升級。(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三是推動建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增強省級再擔保機構資本實力,強化省級再擔保機構為擔保機構增信和分擔風險功能,推進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代償補償工作。(財政部、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

  四是推進商業銀行落實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制度,按照收益覆蓋風險的原則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支持商業銀行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加強小微企業增信合作。(銀監會、人民銀行)

  五是引導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落實民營企業金融服務有關政策,支持其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根據職能定位和業務範圍要求,加強與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合作,強化對民營企業信貸支持。(人民銀行、銀監會)

  六是擴大民營企業財產質押範圍,落實《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推動企業以應收賬款、收益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無形資產進行抵質押貸款,並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動產擔保登記公示制度。(人民銀行、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知識產權局)

  七是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供應鏈融資,為製造業民營企業產業鏈上下游提供金融服務,促進產業鏈相關企業協調發展。(銀監會、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

  八是加快債券市場化產品創新,支持開展創新創業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可續期公司債券、綠色公司債券等公司信用類債券;研究發展項目收益債券,支持民營企業發行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產品融資。(人民銀行、證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

  九是推進民營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建立健全創業板上市公司再融資制度,繼續完善新三板市場規則體系建設,擴大資本市場服務民營企業的覆蓋面。(證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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