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一業主家太陽能漏水泡壞傢俱地板 賠償難

“家裡交房時自帶的太陽能熱水器角閥壞了,水流了一夜,房子裡都泡了,但是3個月過去了,賠償還沒有協商好。”近日,壹粉一杯濁酒敬曾經在齊魯晚報·齊魯壹點情報站 記者反映家裡被泡,聯繫開發商和生產廠家卻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影響房屋使用。開發商和生產廠家認為,屋內嚴重被泡與業主堵塞了地漏也有關,業主索賠金額過高。


濟南一業主家太陽能漏水泡壞傢俱地板 賠償難


地板被泡壞。


濟南一業主家太陽能漏水泡壞傢俱地板 賠償難


門也泡壞了。

太陽能角閥壞了,地板門床都被泡

壹粉一杯濁酒敬曾經(簡稱一杯濁酒)被泡的房子在槐蔭區綠地香榭麗公館,他發來的太陽能漏水視頻中,陽臺上的太陽能左側角閥破損,水流不小。他提供的房子被泡的圖片中,家中的木地板已有一層水,房子的牆腳有近30釐米的水漬。

“房子是2017年交房,這個太陽能交房時就帶著了,今年8月17日發生的漏水,到現在已經3個月。”一杯濁酒說,自己長期在外地,房子發生漏水時已與新租戶簽訂了3年的租房合同,得知漏水後,自己就要求開發商和太陽能廠家把家裡損壞的地方儘快維修,因為新租戶最晚月底之前就要搬入。

“但開發商讓找廠家,廠家說要向上彙報,這一彙報就是半個多月,半個多月後我又聯繫他們,他們又說要彙報,又拖了20多天,漏水後拖了1個多月,導致我只能給租戶賠了違約金1250元和一個月的房租2500元,多花了3750元。”壹粉認為,太陽能的生產廠家和開發商都應該對太陽能的質量負責。

18日上午,記者來到壹粉家中,這是一個三室兩廳,110多平米的房子。陽臺的太陽能是廣東五星太陽能有限公司產品,太陽能下方的角閥已經換新,不再流水。壹粉家中地面已無水,但仍能看出木地板明顯被水泡過的痕跡,地板相接的位置已破損。三間臥室的門底部已翹起,屋內多處牆腳仍有水漬和破損。一間臥室的床被拆開放置,床墊和床身都有被泡的痕跡。“被泡之後就是這樣,沒有自己修,對方也沒有修,房子也沒法出租了。”壹粉一杯濁酒的侄子帶記者到壹粉家查看時說。

嫌業主要求過高,賠償一直沒解決

“物業工程人員8月17日巡樓時發現綠地香榭麗公館B3號樓2單元19樓的這戶業主家自來水錶轉速很快,立即關閉了水暖件閥門。但是業主家裡沒人,我們聯繫到業主後得知房子已經出租。”該小區物業綠地物業的相關負責人說,進門後屋內滿地是水,在經業主親戚同意後打開水暖間發現,太陽能內側角閥漏水,水流很大,牆面被泡約半米。“我們聯繫了廠家五星太陽能公司維修,免費為業主換了角閥。同時,太陽能下方的地漏上有一個方便袋,太陽能公司的維修人員說業主家的損失程度和地漏被堵也有關係。”該負責人說,業主長期不在家,這也使得太陽能漏水不能更及時地發現,造成了嚴重損失。

記者聯繫壹粉提供的開發商上海綠地集團山東置業有限公司工程部該項目負責人瞭解到,小區的太陽能熱水器有廠家出廠合格證,在安裝時也要分戶驗收合格,需要經過廠家、施工方、監理方、開發商、政府部門的多重監管,本身的質量是有保證的。出現故障,開發商第一時間聯繫了廠家到場維修太陽能角閥,但業主提出維修屋內被損的地方後,還要廠家提供2.5萬元的賠償要求,很難滿足。

“這個索賠太高了,一開始說賠2.5萬元,後來又說賠償6萬元。雖然角閥確實壞了,但是業主地漏被堵也使得屋內被泡得更嚴重,這麼多錢,我們沒法賠。”五星太陽能該小區的施工負責人郭先生說。

壹粉不認可開發商和廠家的說法,他認為,自己的索賠合情合理,除去3750元的違約金和一個月租金保證金外,這3個月和未來維修後所需的6個月的通風散味兒的房租損失都應該計算在內,這已是2.25萬元,還有9個月的物業費1600多元,此外加上地板、門和床的重新裝修費用和誤工費,索賠並不多。

不過,開發商上述負責人表示,對具體的賠償事宜仍可以繼續協商。北京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刑民交叉部主任孟憲強認為,太陽能角閥破損是業主家被泡的最主要原因,所以開發商和廠家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不過,賠償時,應該對直接損失進行賠償。“除了被泡壞的東西之外,房子已經出租後又被退,損失的資金屬於直接損失,但是如果房子未出租,對房子重新裝修後可能耽誤了出租,這部分就不是直接損失,不應該算入索賠。”

(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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