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公考的小夥伴想必都瞭解,公考最主要的形式就是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而且在最近,大家都知道事業單位正在改革,主要波及事業單位的綜合崗的招聘,用例子來說就是今年甘肅的事業單位招聘中,天水事業單位綜合崗沒有招聘(公告中明確表示:按照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精神,全市涉改部門和單位不列入本次招聘範圍。),二張掖事業單位的招考方再打電話諮詢的時候直接說今年沒有招聘公告,直接涼,還有臨夏事業單位,臨夏事業單位按照一般情況來說,9月中旬就應該出公告,而實際情況就是,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公告發布,所以事業單位改革是真的。
公務員津貼補貼變化
空穴不來風,無風不起浪,公務員改革的小道消息也出現了。體制內的改革是真的開始了,在前幾月,中辦、國辦聯合發佈了《關於嚴禁自行出臺政策發放工資津貼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中主要是對 公務員的津貼補貼的規定,杜絕違規發放工資津貼補貼,對目前的一些單位的問題進行整改。
其實,雖然說是整改,但因為註冊的越來越嚴格與重視,將有許多單位的津貼補貼減少甚至會取消。
而且更有甚者說有些單位即將取消年終獎和績效工資,那沒了績效工資和年終獎,豈不是要慘多了,有網友吐槽“工資就靠績效和年終獎撐面子,這都沒了可怎麼辦,一個月就變成幾千塊錢,考公務員還有什麼用呀”
不用慌,津貼變化有餘地
其實完全不用太慌,雖然已經出臺政策說明了這個津貼年終獎的變化,但這個並不是針對左右人的一個改變,大家要正確認識到它的針對對象。它只針對一些違法發放津貼的單位,哪些是違法放的呢?一起往下看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問題,主要表現形式有以下十二種:
一是違反規定自行新設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的;
二是超過規定標準、範圍發放津貼補貼的;
三是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公務員獎勵的規定,以各種名義向職工普遍發放各類獎金的;
四是在實施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併發放補貼後,繼續開支相關職務消費和福利費用的;
五是違反規定發放加班費、值班費和未休年休假補貼的;
六是違反《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等規定,擅自提高標準發放改革性補貼的;
七是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八是以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實物等形式發放津貼補貼的;
九是違反規定使用工會會費、福利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的;
十是借重大活動籌備或者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現金、有價證券或者與活動無關的實物的;
十一是違反規定向關聯單位(企業)轉移好處,再由關聯單位(企業)以各種名目給機關職工發放津貼補貼的;
十二是其他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的。
大家如果對這一塊有什麼想法,也歡迎留言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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