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韓國經濟的大財閥,有幾個不是罪犯?


控制韓國經濟的大財閥,有幾個不是罪犯?

李健熙、李在鎔父子

如果掰著手指數一數,都有哪些大財閥曾經受到過法律的懲罰,幾乎所有人都會嚇一跳:韓國大財閥,還有幾個不是罪犯?

■文|市井財經專欄作家 王元濤

我一直認為,整體來看,韓國人比較實在。對此評價,好多人還表示反對。那麼,我可以給你引用韓國法院判決書的一部分內容,你就會基本同意我所言不虛了。

這部分內容是這樣的:“因為企業對韓國經濟影響巨大,如判處某某某實刑,將對國家經濟產生負面影響。”因此,對某某某,只能處以緩刑,判二緩三,或判三緩五。

這是韓國法院判決書的一種標準書寫格式,其中的某某某,既可以是三星集團董事長李健熙,也可以是現代汽車集團董事長鄭夢九,反正都是韓國一流大財閥。

也就是說,只憑人家有錢,就不管犯下什麼罪,都能享受法外開恩。而且,還要把理由公開寫到判決書裡,供全國人民瀏覽周知。憑這一點,你能說韓國人不實在?

事實上,韓國人不這麼實在,還真不行。“三星共和國”的稱號,就是韓國財閥決定韓國命運的一大縮影。所謂財閥,就是充分做大了的家族企業。據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數據,排名前五十位大財閥企業的產值,相當於韓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三歲娃娃都知道,韓國人一生躲不開三樣東西,第一是死亡,第二是稅收,第三就是三星。

因為大財閥擁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和如此公開的特權,所以他們挑戰起法律來往往顯得有恃無恐,無論是韓國媒體輿論還是普通民眾,一般都這麼認為。如果掰著手指數一數,都有哪些大財閥曾經受到過法律的懲罰,幾乎所有人都會嚇一跳:韓國大財閥,還有幾個不是罪犯?

控制韓國經濟的大財閥,有幾個不是罪犯?

三星董事長李健熙

財富與地位永遠排在第一位的三星董事長李健熙,曾多次被判有罪,罪名分別為行賄、非法轉讓經營權及逃稅。但每一次,都是被判緩刑,而且不久,又會得到總統的特赦,那就相當於把案底一筆勾銷洗白了。此前最近一次他獲得寬大的理由是,作為國際奧委會委員,如果堅持讓他揹負犯罪之名,不利於韓國平昌申辦冬季奧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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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夢九,現任現代起亞集團會長

現代汽車董事長鄭夢九接受法庭審判時,我正在韓國一家報社工作,全程處理了他因非法籌集秘密資金、侵吞公司財產被判有罪的一系列新聞。就在那一次,我見識到了大財閥上法庭的標配,即口罩加輪椅,目的是用“身體垮掉了”來博取同情;在另外一些更具激進思想的韓國人看來,則有一種威脅的意味:看你們把我搞倒了,企業也倒了,數萬員工和十數萬家屬吃什麼喝什麼!

從未離開過韓國十大財閥榜的SK集團,董事長是崔泰源,長相俊朗,性格直爽,而且十分熱愛中國,一度曾想把總部遷到北京,對於建設中國西部智慧城市充滿了熱情。就這樣一個人,也因非法股票交易、做假賬和侵吞公司財產,三次被判有罪,而且他還破了一個紀錄:在韓國大財閥當中,第一個被判實刑而入獄。

控制韓國經濟的大財閥,有幾個不是罪犯?

韓華集團董事長金升淵

相比之下,韓華集團董事長金升淵顯得有點簡單粗暴,他是大財閥中少有的因純粹刑事犯罪而坐牢的。他有個不省心的兒子,在飯店裡酒後滋事,被人打得眼角縫了十一針,金董事長一怒之下,率十餘保鏢,使用棍棒和電擊裝置,將對方狠狠修理了一番。老將出馬,得勝是得勝了,但被逮捕也是跑不掉的。然後,出獄沒幾年,他可能感覺不好意思,到底還是借與其他財閥相似的侵吞公款及逃稅的罪名,又進了監獄一回。

創下年紀最大犯罪紀錄的,應該是在中國知名度不亞於三星的樂天集團的創始人辛格浩老先生,他因逃稅和欺詐罪名被判四年時,已經九十五歲。不管是在法庭之內還是在法庭之外,警察碰都不碰他,反而躲得遠遠的,生怕出點什麼毛病惹麻煩上身。最後,儘管罪名成立,但因為年紀實在太大,他並沒有被收監。

同樣在中國不太有名而在韓國大名鼎鼎的斗山集團,主營業務是核電站。曾擔任其董事長的樸容旿東窗事發的過程,相當有戲劇性。因公司內鬥,他被趕下臺,弟弟樸容晟準備接任,卻遭到他的激烈反對,為此,他不惜魚死網破,向檢察機關自我舉報,說他與弟弟當初合謀一起籌集了1700億韓元的秘密資金。司法機構順藤摸瓜,又查出他與弟弟聯手侵吞了公司的鉅額資金。

這樣,他寧願與弟弟一起被判刑,也要達到他的目的:弟弟到底沒能當成董事長。為此,樸家上下激憤,召開家族大會,宣佈把他永遠開除出家族。不久,他被發現在家中自殺。大財閥的心思,外人永遠搞不懂,他對弟弟到底有多恨呢,一定要搞成這種家破人亡的局面?

說到恨,按一般想法,這些大財閥們,已經那麼有錢了,還要用犯罪的方式往自己口袋裡撈,韓國人應該相當痛恨他們吧?必須說,實際情況倒也未必。

我們可以注意到,很多財閥所犯罪行中,都有一條“秘密籌集資金”。籌集資金幹什麼?不用說,當然是給官員行賄。所謂的政商勾結,歷來是韓國財閥經濟的一大痼疾。但即使是政商勾結,裡邊的情況也很複雜。主動給官員行賄,損害公共利益給自己謀好處,這種行為,當然一定會招人恨。可是反過來,被官員逼迫行賄,不得不用秘密資金購買“免於傷害”的保險,這種情況又怎麼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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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熙的兒子李在鎔行賄、挪用公款被判五年

比如李健熙的兒子李在鎔,在接受審判時就曾委屈地說過,他也是沒辦法,才不得不給“親信干政門”主角崔順實提供非法贊助的。自己的錢,誰願意平白無故給別人呢?人人都知道崔順實是朴槿惠總統的親信,她要錢時說是總統的意思,誰又會有那麼方便的條件去找總統核實呢?如果權力不能受到有效的看管和約束,不僅普通的老百姓要遭殃,就連大企業家也同樣難以獨善其身。

另外,不少出事大財閥領受的罪名中,還有兩條是非法轉移經營權和逃稅,其實這是一回事。在韓國,繼承遺產超過一定額度,納稅基準高達百分之五十。還以李在鎔為例,如果他父親過世,僅繼承三星電子,他就要交稅250億韓元,相當於人民幣一億三千萬元。他手裡肯定沒有這麼多現金,只能賣股票,可一賣股票,就可能影響他對公司的控制力,萬一有人趁機惡意收購,三星就可能一夜之間不再姓李了,想一想,他以及他的父親,怎麼會甘心呢?

不甘心的結果,當然就是涉險操作,爭取提前實現財產轉移,一個不小心,就會撞到法律的槍口上。韓國大財閥有這麼多人被判有罪,與此有相當大的關係。

但是,在韓國大財閥群體中,有一家公司,卻從來沒有陷入過大的法律風波,其最高領導者,也一直在安安穩穩地悶聲發大財。這就是GS公司。這家企業,在中國的知名度也不高,但在韓國,實力卻相當強。它當年是從LG“三家分晉”獨立出來的,擁有LG當初最優質的石油化工資產。


控制韓國經濟的大財閥,有幾個不是罪犯?

“潔身自好”許昌秀

那麼,是GS集團董事長許昌秀先生道德水準格外高?還是他許家的家規格外嚴?也許,這些原因都存在,但是,對韓國經濟略有了解的人都會承認,最關鍵的因素,還在於許家一直堅持,公司堅決不上市。

老派的許家人無法接受,公司一旦上市,想動用一百韓元,都有可能違法或犯罪,那麼這樣一來,公司還是自己家的嗎?


王元濤,吉林人,曾任韓國《亞洲經濟》總編輯,著有長篇小說《我的朋友孔丘》及《漢城漢城》等。現居深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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