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城市居民來說
物業公司=小區“管家”
然而,
物業公司的服務好不好?
到底該交多少物業費?
業主和物業公司常常各執一詞
現在,解決這些問題
有“標準”可依了!
12月21日,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市物價局聯合召開新聞吹風會,通報了關於推行大連市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等工作的有關情況。
其中
《大連市住宅物業服務標準》
已經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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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市物價局會同市國土房屋局公佈了大連市住宅前期物業收費政府指導價,從12月9日起正式實施,其中規定:
對於新開發建設的住宅項目,由開發建設單位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根據住宅物業服務標準、服務成本,在不超過各等級最高指導價標準、下浮不限的基礎上,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具體物業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對於既有住宅項目,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應依照法定程序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根據業主大會決議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確定或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那麼具體到自家小區
你是不是還有不少疑問?
就大家最關心的幾個問題
大布先做出了一份整理
你問大布答
Q
&
A
Q
我家小區物業費具體怎麼收?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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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區的星級如何確定?
A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標準等級不是由哪個部門評定的,而是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
新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服務標準等級和具體服務內容。
原合同未到期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及該小區現行物業收費標準,進行成本分析,細化明確各項服務內容等級,在小區內進行公示。
業主如果對物業服務企業公示的服務等級有異議,符合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條件的,可以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協商確定服務等級,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企業是否都公佈了服務標準?
A
目前,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已經公示了物業服務標準。對尚未公示的,轄區物業主管部門將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儘快完成公示工作。
按照《關於做好推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到今年12月末,全市的住宅小區要全面完成服務等級確定及公示工作。
市民有訴求應該找誰?
A
物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物業服務標準的推行、前期物業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監督等工作。
價格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
市物價局和市國土房屋局還專門設置了兩個信息反饋郵箱,吸納意見或建議。
大連市物價局
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
來源/大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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