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聚眾賭博屬於“開設賭場”

【環球網科技 記者 樊俊卿】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官方網站發佈權威聲明,明確指出通過微信等社交平臺邀請人員加入聊天群,並以“押大小”、“猜單雙”等方式進行犯法行為按“網絡賭博”論處,其活動組織人或管理人屬於刑法規定的“開設賭場”。

利用微信聚眾賭博屬於“開設賭場”

本次權威發佈中,最高法院列舉了五件依法嚴懲網絡犯罪指導性案例,其中涵蓋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開設網上賭場等犯罪行為。

最高法院聲明中稱,近年來,不法分子利用微信、QQ等社交平臺群聊功能聚眾賭博的案件屢見不鮮,對社會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危害。在本次最高法院公佈的105號指導案例《洪小強、洪禮沃、洪清泉、李志榮開設賭場案》和106號指導案例《謝檢軍、高壘、高爾樵、楊澤彬開設賭場案》中,經過公安機關審查判定,犯罪嫌疑人明確以盈利為目的,通過邀請人員進入微信聊天群,通過“押大小”、“猜單雙”等方式參與賭博活動,或者設定賭博規則“搶紅包”等,並利用微信群控制管理,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組織網絡賭博活動並從中謀取私利的行為,都屬於刑法規定的“開設賭場”罪。

據《經濟日報》報道,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2014年1月份到2018年11月份,全國法院審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刑事案件120件,生效判決人數146人。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司法解釋於2017年6月1日施行以來,全國法院審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2971件,生效判決人數5734人。

據悉,最高法目前正在就“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三個新型網絡犯罪起草制定司法解釋,預計在2019年上半年對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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