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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之家网(ZFZJ.CN)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官网公示了两份涉光大银行和平安银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中光大银行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533,014.35元,处罚款6,174,929.45元,合计近千万。平安银行则因侵害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和未按规定设置收单结算账户,被处罚款160000元。
去年3月份,人民银行就以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处罚了两家银行,合计开出上亿元罚单。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7年7-9月,先后对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平安银行开展了支付清算业务执法检查。经查实,上述两家银行存在违反清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平安银行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061.39元,并处罚款10,308,084.15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4,145.54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418,193.27元,并处罚款114,639,752.47元,合计处罚金额163,057,945.74元。
除此以外,去年2月份兰州银行也曾违反有关支付清算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21169.05元,处以罚款50万元,合计罚没721169.05元。
央行方面曾表示,人民银行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持续加强支付结算市场监管,从严惩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支付市场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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