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付通“吃”罚单 存多项违规被央行处罚40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刘四红)3月9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央行深圳中心支行于3月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

此外,与公司一同被罚的还有时任财付通风险控制部可疑交易监测中心副总监周治明,因对财付通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周治明被罚款人民币2万元。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财付通违规事由主要系违反反洗钱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支付机构涉反洗钱问题被罚,主要违反了7大红线,其中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其中,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报送等,仍是支付机构反洗钱工作中的攻坚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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