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社團註冊有好多需要足以的,你都知道嗎?

社會組織被認為是彌補政府職能不足、社會管理和建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找不到“婆家”作為自己的業務主管單位,一直是社會組織登記遇到的最大難題,因此許多社會組織陷入無法正式登記的“非法”狀態。下面凡星小編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社會團體的分類以及辦理條件。

鄭州社團註冊有好多需要足以的,你都知道嗎?

所需條件。

(1)社會團體。必須有:50名個人會員或30個單位會員;固定的活動場所;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

(2)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有規範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從業人員;合法財產;必要的場所。

籌備階段,申請人應該提交以下材料:

(1)關於籌備成立申請書(寫明成立該社會團體的必要性,成立的社會團體基本情況,包括宗旨、主要的業務範圍、活動資金及其來源、發起人情況介紹、擬發展會員及分佈情況等。申請書由發起人簽名或者蓋章);

(2)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籌備成立的文件;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範文本擬定);

(4)住所使用權證明(住所為租賃的,須提供租賃合同複印件以及房產證複印件;住所為其他組織或個人無償提供的,須由房產所有者出具證明,並提供房屋產權證複印件);

(5)驗資報告;

(6)擬任負責人名單、《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編號:12)(加蓋單位人事章,並註明在社會團體的擬任職務)和本人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負責人包括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7)會員名單(個人會員應列出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聯繫電話,並本人簽字;單位會員應列出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聯繫電話); 成立階段,申請人應該提交如下材料:

(8)《社會團體法人登記申請表》(編號:01);

(9)《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編號:04);

(10)《社會團體章程核准表》(編號:05)

(11)《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編號:12)

辦理程序。

(1)社會團體:籌備申請、審查論證、籌備成立、登記申請、核准登記、備案。

(2)民非單位:登記申請書、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場所使用權證明、驗資報告、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與身份證明、章程草案等,材料齊全並符合章程有關規定的,由民間組織管理部門發給相應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鄭州社團註冊有好多需要足以的,你都知道嗎?

而鄭州可以代辦社團註冊的公司少之又少,凡星財稅正好就是一傢俱有辦理社團註冊資質的機構,大家想要建設團的話可以隨時諮詢凡星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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