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標準化黨支部建設——組織設置標準化

(一)考核內容

1.黨支部

正式黨員3人以上要成立黨支部,不夠3人可與鄰近單位成立聯合黨支部。

2. 黨總支

黨員人數在50-100人以內成立黨總支,下面分設若干黨支部。

3. 黨委

黨員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可成立黨委,下面分設若干黨總支或黨支部。

(二)考核標準

黨組織設置程序合規

京內:向所屬上級黨委提出書面請示——獲得上級黨委批覆——召開黨員大會組織選舉——選舉結果報上級黨委批准——批准後開展工作。

京外:向所屬上級黨委提出書面請示,獲得上級黨委批准——根據所屬上級黨委批覆的意見,向屬地上級黨委提出書面請示——獲得屬地上級黨委批覆——召開黨員大會組織選舉——選舉結果報屬地上級黨委批准(同時所屬集團上級黨委)——批准後開展工作。

【提示】

“ 黨小組”不是黨的一級組織,而是黨支部的一個組成部分,各支部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劃分。可根據黨員工作地點的分佈劃分黨小組。每個黨小組不得少於3名黨員(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黨員)。

“黨組”不是黨的基層組織,而是上級領導部門在特定組織和單位的領導機關中成立的黨的組織,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

【常見問題】

1. 申請設立黨組織程序不規範

2. 支部黨員基本信息臺賬不健全

【黨務知識延伸】

《黨章》第三十條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提出委員候選人要廣泛徵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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