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醫院”氾濫,凸顯監管軟肋

中國人歷來不乏聰明才智。但在大多數人將聰明才智用在通過正當途徑實現人生職業規劃和推動社會進步的同時,也有個別人心思不用在正地方。利用“高仿”、“山寨”等方式竊取他人智力成果,進而通過“彎道超車”和“超常規發展”來攫取個人和小團體的不正當利益,就是其表現之一。

上述“高仿”和“山寨”行為在涉及人們生活的衣食等領域都有其魔影在。而隨著醫療市場的形成,那些人又把貪婪的目光投向醫院這個領域。

這不,近日據新華社報道,全國有1700多家“協和醫院”,其中大多數為“山寨醫院”,知名醫院被“高仿”的現象引發廣泛關注。

是應該引起“廣泛關注”了!

比起其它領域,品牌醫院的被“高仿”和“山寨”化危害更為惡劣,因為這種行為通過誤導患者,讓許多患者以健康乃至生命為代價來試錯,真真是在乘人之危甚至是謀財害命。

“山寨醫院”氾濫,凸顯了監管的軟肋!

解決之道何在?

應理順政企和政商關係,謹防政府和企業之間關係的個人化。

中央將健康中國戰略納入國家戰略層次,極大地調動了各級地方政府在民生尤其是健康領域出臺一系列“大動作”的積極性,這無疑為社會資本進入醫療領域大開了方便之門。而同時也難免導致某些別具用心的資本運營者,悉心通過利用政府部門追求政績的積極性,去搭地方健康工程和發展地方經濟的便車,採取“山寨”、“高仿”某些名牌醫院,來攫取不正當利益。而在有些地方,由於“官本位”觀念的影響和法律意識的淡漠,因而就很容易導致某些地方,政府和企業之間的關係,被異化為領導幹部和在健康領域投資者之間的個人關係。而這種現象,在於無形之中嚴重消解法律尊嚴的同時,也為權力尋租打開了方便之門。由此來看,用法制化監管來消除政企關係和政商關係的個人化,當是解決監管缺位的治本之舉。

應明確執法主體,謹防“多龍治水”和由此衍生的“三個和尚沒水吃”現象。

解決品牌醫院的被“山寨化”,涉及商標管理、工商行政和衛生主管等多個管理部門。諸多事實證明,如果一件事情同時涉及幾個管理部門,在這種管理職能交集和交叉的情況下,出現扯皮和推諉且形成監管縫隙的現象,是很難完全避免的。因此就必須對症下藥——確立牽頭的主管部門,並充分授予其協調和在一定層次和範圍中的決策權。在此基礎上還要健全問責機制——俗話說“守土有責”,倘若出現問題,不能“罰酒三杯”,不能問責的板子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應大力整合和完善信息平臺,更好地發揮人民群眾作為社會監督主體的作用。

在這個問題上,不能完全依賴於“朝陽群眾”的自覺性,而要通過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平臺,讓廣大人民群眾更加“心明眼亮”,要通過健全和疏通相關信息渠道,實現政府依法監管與群眾多方位監督相結合、政府執法監督與發揮社會組織的自我約束機制相結合。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平臺,整合和完善社會誠信體系,健全誠信黑名單等制度,在為全社會進行全方位監督提供“利器”的同時,也倒逼那些熱衷於從事“山寨”和“高仿”行為的人強化規則意識與守法意識,改惡而從善。

還應通過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山寨”和“高仿”行為的懲罰力度,大幅度提高其違法成本。只有違法成本足夠大,才能使法律起到應有的警示和懲戒作用。

總之,只有徹底打通依法監管道路上的一條條“斷頭路”,突破“最後一公里”,才會使“山寨醫院”無所遁形。才會形成有此行為者不敢為、不能為和不想為的監管和治理格局。

筆者還注意到,在如何防範名牌醫院“被山寨”問題上,有些專家主張醫院要增強維權意識,以防範侵權行為。這原本沒錯,但不宜將這一點強調到不適當的程度——盜賊入室行竊,總不能首先怪主人沒把門窗關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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