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終獎減稅政策有望延續 2萬元只交600元個稅

簡介:一位稅務局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內部還沒有收到相關的過渡政策,但聽說以前優惠政策會在過渡期內延續。

不少公司將在2019年初發放職工的年終獎,但隨著2019年新的個人所得法正式實施,以往的年終獎稅收優惠政策是否延續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因為這決定了你的年終獎實際到手的多與少。

12月24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有記者詢問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會否延續。財政部副部長表示,為了確保新稅法順利平穩實施,穩定社會預期,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將總體上平移現行有效的優惠政策,並根據稅法的修改情況對幾項優惠政策作了相應調整和銜接安排,目前正在依法履行相關程序。

多位接受第一財經採訪的稅務人士表示,2019年發放2018年的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會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內會延續,這意味著個人年終獎可以少交個稅。但目前稅務部門還未收到正式文件,需要等待最終文件公佈後才能確定。

早在2005年,國家稅務總局公佈了《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這就是年終獎個稅優惠計稅政策的依據。按照這一通知,工薪族拿到當年的一筆大額年終獎,可以平攤到12個月來確定一個更低的稅率,從而少交一筆可觀的個稅,實際拿到更多收入。

比如,在此次個稅改革之前,假設你扣除五險一金後的月收入6000元,年末單位年終獎給你2萬元,如果沒有上述《通知》的年終獎優惠計稅政策,那相當於12月你的收入一共是2.6萬元,扣除當時個稅基本減除費用(起徵點)3500元,應納稅所得額是22500元,根據老的超額累進稅率表,你繳納個稅一共是4620元。如果拋開月收入,單純看你的年終獎,也就是單位給你2萬元年終獎,你扣除個稅後實際拿到手大概是15525元。

而在有上述《通知》給予的年終獎優惠計稅政策後,在此次個稅改革前,跟上述同樣的情況下,單位發你2萬元年終獎,將適用10%的稅率,扣除個稅後,你實際拿到手是18105元,這顯然比沒有年終獎優惠計稅政策要拿得多。

由於2018年8月獲得全國人大通過的新個人所得稅法,率先將2018年10月至12月的工薪個稅起徵點從3500元提至5000元,並採用全新的超額累進個稅稅率,3%、10%、20%的低檔稅率範圍更寬了。

不少省份稅務局公開表示,在2018年10月至12月期間首次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看可以繼續適用以前的《通知》的計稅優惠政策,而且起徵點和稅率都採用最新的個稅法規定的新月度稅率表查找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簡單說年終獎可以少交更多的個稅。

假設依然是上述情形,如果單位2018年10月~12月年終獎給你仍然是2萬元,將適用3%的稅率,扣完稅後最終你拿到手的將是19400元。這又比個稅改革之前同樣情形拿到更多的年終獎,少交更多的稅。

既然如此,為何很多單位選擇不在2018年第四季度發放2018年年終獎呢,而是2019年初呢?

這主要是因為上述《通知》明確了,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年終獎優惠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很多單位都在2018年初發放了職工2017年年終獎,已經用完這次機會了。如果2018年底發放當年的年終獎,將不能享受優惠計稅方式,這意味著這時候如果發放年終獎,你將繳納一筆不小的個稅。

多位財務人員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正是因為上述原因,公司2018年的年終獎會在2019年年初發,但是由於財稅部門還未明確2019年年終獎優惠計稅政策是否延續,因此還在等待政策明確。按照最近官方透露的信息,應該會有過渡政策。

一位稅務局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內部還沒有收到相關的過渡政策,但聽說以前優惠政策會在過渡期內延續。

另一位稅務專家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根據財政部上述表態,2019年春節發放2018年的年終獎,可以用計稅優惠政策的概率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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