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小事吵架被气死,家属上诉最终获赔7万

去年,杭州桐庐两位阿姨吵架,一位阿姨在争吵后去世,争吵的另一方应该负责吗?最近,桐庐法院已经结束了这起“死亡”诉讼。

因为工作小事吵架被气死,家属上诉最终获赔7万

刘阿姨和郭阿姨都是在一家针织厂工作的桐庐莪人,郭阿姨正在从事围巾上的商标缝制工作。刘阿姨正在从事围巾的分发工作。

因为工作小事吵架被气死,家属上诉最终获赔7万

2017年12月的早晨,郭阿姨认为刘阿姨在分发围巾时故意少给了她一条围巾,双方发生了争吵。争吵后半小时左右,郭阿姨晕倒在工作中。然后他被120救护车带到医院接受治疗。

经过诊断,郭阿姨脑内有大量血肿,颅内有积血,脑疝晚期,高血压3级,风险极高。

不幸的是,在医院的第三天,郭阿姨因救援无效而去世。

因为工作小事吵架被气死,家属上诉最终获赔7万

根据案件事实,桐庐法院最终裁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郭阿姨拥有90%,刘阿姨拥有10%,刘阿姨共计7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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