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異地立案奔波苦 法庭幹警成功調解露歡顏——興隆縣法院北營房法庭從快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為了這件案子,你們一天沒吃飯,中午也沒休息,真是辛苦了!要不是遇見你們,我指不定得跑多少趟呢!今天能把這案子解決完真是我意料之外的事,太感謝你們了!” 當事人王甲感激地向北營房法庭幹警說道。

10月24日,興隆縣法院北營房法庭依法受理原告王乙訴被告翟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北營房法庭幹警瞭解到因原告年邁,特委託其子王甲從承德市隆化縣趕來立案。由於對路況不熟,當事人多繞行了幾百公里的冤枉路後,隔日才趕至法庭。考慮當事人異地立案路途奔波,北營房法庭立案審查干警及時讓其聯繫家人將欠缺的親屬委託證明材料通過微信傳送補齊,並對訴狀不符合要求的部分進行了指導修改。

立案材料審查通過後,幹警任世偉發現被告翟某是曾經多起已辦案件的當事人,雖多次電話聯繫均未接通,但對被告住所比較熟悉,為減少當事人訴累,向身在保定送達的北營房法庭庭長趙一請示後,幹警劉紫薇、任世偉決定驅車前往被告所在地興隆縣大水泉鄉調解此案。

已過正午,兩名幹警顧不上吃飯,一路顛簸終於在工廠找到了翟某,向當事人出示工作證表明身份後立即投入到調解工作中。翟某對案件事實和欠條認可,但是看到原告起訴金額為2.3萬時極為不滿,表示曾經與原告口頭協商過將自己的債權轉給原告1.23萬元,不願意配合調解工作。見翟某情緒激動,兩名幹警一邊安撫翟某,道明此行是考慮到翟某暈車,去一趟法庭來回幾個小時不容易,如果這次調解不成會增加翟某的負累;一邊讓王甲聯繫王丙確認是否有過口頭協議的事實,並考慮一下翟某的意見。

經過兩個小時不懈努力地調解,一名幹警輔導王甲通過微信進行網上立案,一名幹警做調解筆錄,在王甲與王丙私下協商後,同意翟某給付1.07萬元,同時寬限了給付期,並放棄其他訴訟請求。翟某臉上終於露出了笑容,主動承擔了該案的訴訟費,並向兩名幹警解釋道:“我是被騙怕了,不是不想相信你們,現在想起來了,我在法庭辦理過好幾起案件,沒認出你們,真是不好意思!”

做完調解筆錄已經是下午3時了,兩名幹警不遑暇食,加上幾個小時的奔波勞累,已經滿臉倦容了,但為了讓王甲能趁天亮趕路,兩名幹警沒有絲毫怨言,又急忙趕回法庭出具了調解書。經過趙一庭長遠程文書審批後,王甲如願拿到了“熱騰騰的調解書”。隨後,北營房法庭幹警又細心告知當事人返程詳細路徑,並幫助其設置好手機導航,讓當事人可以將結案的好消息平安帶給家中的父親。(通訊員 任世偉 王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