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價值,不在級別而在口碑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1月17日消息, “CCTV國家品牌計劃”廣告用語涉嫌違反《廣告法》問題,被市場監管總局約談。目前,總局已責成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立案調查。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媒體和企業在廣告中宣稱所謂“國家品牌”,既誤導消費者,又破壞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國家”這兩個字,分量極重,不是誰都可以掛的,也不是誰都有權授出去的。《廣告法》明確禁止在廣告中使用國家機關名義和“國家級”用語,規定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在廣告活動中進行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這是紅線,不能碰觸。

一些媒體或者機構初衷或是想助力國產品牌的發展,問題是,如何保證評價的權威性,本身就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課題。監管部門評級、行業評級,有強大的基礎數據、調查能力和監管能力作依託,一般機構則很難具備這樣的能力,即便這樣,還屢屢被人詬病,就是因為評級對過程、對結果的公正性的要求非常苛刻,一有不慎便很容易留下廣告宣傳的想象空間,甚至被利益、潛規則綁架。社會機構在開展類似的評級活動之前,不能不考慮到其中的風險以及自身的實力,要慎之又慎。

大家動不動用“國家品牌”這種造勢方式,也很容易造成令出多門的亂象,這個部門弄一個,那個部門弄一個,大家牌子都很大,聽誰的好呢?看起來,榮譽很多,好帽子也很多,事實上給人一種過多過濫的感覺,反而有損權威性,對國產品牌的長期成長反而不利。

這不代表市場就只能有一個聲音了,社會機構就沒有評價的權利了。其實,由媒體或者其他社會機構來發布品牌美譽度並不是什麼新鮮的事。大家都很熟悉的米其林星級餐廳和豆瓣評分就是很好的例子。1900年米其林輪胎的創辦人出版了一本供旅客在旅途中選擇餐廳的指南,內容為旅遊的行程規劃、景點推薦、道路導引等。這本原本是為汽車旅行而生的雜誌,卻意外成了美食界的權威,其中的曲折耐人尋味。同樣的,豆瓣評分之所以受到肯定,不是靠製作什麼大招牌取勝的,而是靠其獨特又不失科學的評分辦法。這樣的權威性要靠自己的評價體系,靠公信力,靠口碑靠實力,用誠信合法的途徑取得,而不是碰什麼詞語、什麼級別的“瓷”。

市場需要更多的社會評級機構,它們完全可以在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但無信不立,前提是你得讓人信服。榮譽從來不是級別,而是口碑,有口碑,哪怕牌子再小,也不缺人捧場,如果沒有口碑,哪怕掛再大的牌子,照樣無人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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