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下一步:重心轉變 員工持股制度觸摸“天花板”

混改下一步:重心转变 员工持股制度触摸“天花板”

見習記者 白宇潔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陳巖鵬 北京報道

天津水產向民企巨石控股轉讓100%國有股權,南方電網印發《深入推進國企改革“雙百行動”實施方案》,發改委相關人士向媒體透露第四批混改試點正悄然推進……過去的一個多月,國企混改以加速推進之勢為2018年畫下句點。新的一年到來,混改這場國企改革“重頭戲”又將怎樣上演?

“2019年的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僅更快,還會更深、更廣。”吉林大學中國國有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李錦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新一年的國企混改會有四點主要變化,並將在“雙百行動”、地方國企等領域取得突破。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周麗莎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道,在國企混改這項“系統工程”中,股權結構、內部治理、激勵約束等方面的改革需要同步深化,推進改革的內外部困難也需得到協調。

國企混改更深更廣

“總體上看,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增強微觀主體活力為重點,向更大規模、更深層次發展,重心由混向改轉變。”李錦對2019年國企混改的總體走向作出這樣的判斷。

具體而言,他表示,新一年的混改將由單項試點向綜合行動轉變。“單純的混改是走不下去的,混改牽涉到董事會、公司治理、職業經理人、產業鏈條重組、人事制度變革等方方面面。”此外,他指出,新一年的混改還將迎來另外三大轉變:由全面推進轉變為以兩類公司為中心,由以央企為主轉變為以地方國企為主,由監督管理為主轉變為以激勵約束為主。

上述趨勢在既有實踐中有跡可循。自2016年起,發改委先後推出三批混改試點,試點企業數量從9家擴至50家,領域覆蓋七大壟斷行業。2018年8月,國務院國資委推出“雙百行動”,404家央企子企業和地方國有骨幹企業入圍,力圖落實國企改革“1+N”政策要求,深入推進綜合性改革。“不僅有發改委開展試點工作,國資委的‘雙百行動’也在推動,不僅圍繞混改,還在推動相關的綜合性改革。”周麗莎基於改革現狀指出,當前國企混改的力度較大,混改及相關綜合改革在同時進行。

此外,周麗莎還介紹道,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中的二、三級公司在推動混改,競爭類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也在結合各自的具體情況,推動內部子企業和所監管企業的混改工作,天津、山東、河北、浙江、山西、陝西、雲南、廣東等地此前紛紛推出混改項目或召開會議推進改革,地方國企混改進入到加速階段。

“與中央企業相比,地方國有企業集中在市場化競爭程度較高的行業,混改可以由國有控股,也可以改成參股。且經過20世紀90年代的股份制改制後,地方國企的規模相對較小,在改革時更加靈活。”周麗莎分析道。

李錦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會隨著2019年的國資國企改革變化而變化。“可以預料,2019年向地方國企為主、向綜合行動為主的轉變將深層次影響混改的範圍與質量。如部分地方的全域國資經營已經開始進行,引入多層次多維度多形態的社會資本,使得混改向全面化推進。”李錦指出,新一年的國企混改不僅速度更快,其範圍和層次也會更廣、更深。

員工持股制度或迎突破

談及國企混改落地需要突破的重點,周麗莎向記者表示,混改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股權結構、內部治理、激勵約束等方面內容,需要聯動推進、同步深化,混改企業同步進行的三項制度改革,建立了市場導向的選人用人和激勵約束機制,實施員工持股等中長期激勵機制。

在李錦看來,激勵機制改革將是2019年國企混改的突出重點。“激勵措施包括員工持股、上市公司持股計劃、科技型企業股權分紅等。”李錦認為,其中的員工持股制度將在2019年加快推進,領導層個人持股不超過1%、員工持股總數不超過30%等持股“天花板”或將在一定範圍內得到突破。據瞭解,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自2016年8月開始啟動,目前有近200家企業開展這一試點。

“混改的分層分類授權推動也是未來改革的特點之一。”李錦指出,混改推動方如何對“母子孫”等不同層級的混改進行不同級別的授權和管理,如何對商業一二類、公益類和國家安全類等不同類型企業的混改進行區別對待,這些問題需要關注。他也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將結合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推行,對特殊情境進行一定的授權和決策簡化將勢在必行。

“運用混改方式推進國企與民企的產業鏈條融合,這同樣是新一年改革的重要特徵。”李錦分析道,如果把一個國企改造為一條或多條有機產業鏈、把國資國企改造為開放的創新生態與經營平臺,這將使混改進入一個新境界,因此需要推動一大批優質社會資本,全方位介入混改,支持有擔當,有作為的社會資本承擔更重的角色與任務。

完善資產定價與追責機制

本輪國企改革啟動以來,圍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頂層設計不斷完善,但微觀層面的落地執行則略顯緩慢、謹慎。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原副局長周放生2018年底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國企改革進展遲緩,最大的阻力是心理恐懼,破除觀念障礙與內心恐懼對於國企改革十分重要。“要給改革者提供寬鬆的容錯環境,應當明確改革者在改革過程中只要沒有利用改革之機貪腐一律免責。”

李錦同樣觀察到,部分國企在執行改革方案時過於謹慎,甚至有些保守。“尤其是國有資產流失、私有化等類似的‘帽子’,弄得好多人都不敢改。”

他認為,要改變這一狀態,著眼於容錯機制的同時,必須對混改的核心問題——資產定價與追責進行政策設計對沖。“比如對於追責制度,必須要有相對應的措施和手段來調和,著力引入多層次多維度多形態的社會資本,不能使改革搞不下去。”

據悉,2018年10月9日的全國國有企業改革座談會曾就“突出抓好混合所有制”問題強調,要切實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增強企業內部約束和激勵,保護各類所有制產權的合法權益,科學進行資產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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