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出動|安陸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 “百日攻堅”行動

执行出动|安陆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百日攻坚”行动

12月19日,安陸法院執行幹警開展了第三輪涉民生、涉金融案件集中執行“百日攻堅”行動。本次集中執行活動,共計拘傳15人,司法拘留4人,強制騰退房屋2間,網拍房屋一套,執行完畢案件5件,執行和解4件,執行到位金額60.67萬元。

执行出动|安陆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百日攻坚”行动
执行出动|安陆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百日攻坚”行动执行出动|安陆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百日攻坚”行动
执行出动|安陆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百日攻坚”行动

典型案例

許某與梁某系朋友關係,梁某因經商需資金週轉於2014年分多次向許某借款15萬元,並出具借條一張。2015年12月,許某到梁某位於安陸市辛榨鄉家中索要該借款,雙方發生爭執,梁某將許某車輛砸壞。因其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梁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2017年3月許某訴訟到法院,法院判令梁某償還許某借款15萬元。因梁某未履行還款義務,許某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梁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

但梁某向法院提交的報告財產清單顯示為無財產。當執行幹警將梁某財產申報情況向許某反饋時,許某向法院提供了另外一條財產線索:梁某曾於2005年在左某手中購買了位於安陸市富麗小區某街道的房屋一棟,建築面積為71平方米,但因該房屋因沒有辦理土地證,所以梁某一直未辦理過戶手續。執行幹警當即找到左某,左某如實地陳述了上述房屋已於2005年賣給梁某的事實。根據調查的結果,法院依法查封了該房產,並以梁某未如實向法院申報財產為由對其採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期間,梁某及其妻子王某向法院書面承諾願意以該房產評估拍賣來償還許某債務。此後,法院依法啟動了對該房產的評估拍賣程序,但經過二次拍賣及變賣程序,該房產均無人競買。申請執行人許某向法院提交了以房抵債的申請,並按照第二次流拍價格向法院補交了房屋差價。在房屋交付的過程中,被執行人梁某及妻子王某以房屋抵償價格過低為由,拒不交付房屋;2018年11月,執行幹警向梁某送達了限期騰退房屋的通知書,但被執行人梁某及其妻子王某仍不配合。在本次專項行動中,安陸法院集中執行力量對該房屋進行了強制騰退。

供稿|安陸法院

文字|朱珊

圖片|安陸法院

执行出动|安陆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百日攻坚”行动执行出动|安陆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百日攻坚”行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