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籌劃:商貿企業營改增後,企業應該如何籌劃

自2016年5月全面推行"營改增"起,在稅務上對企業進項發票的管理越來越嚴格,作為商貿公司該如何做稅收籌劃?

商貿公司營特徵入手,生產相同產品的企業,由於生產經營方式不同,稅負率會有比較大的差異。

稅務籌劃:商貿企業營改增後,企業應該如何籌劃

合理的稅務籌劃,加大企業利潤

具體分析可以從以下兩點著手:

1、分析企業的價值鏈

製造企業的價值鏈包括了研發設計、採購、生產製造、銷售、運輸、售後服務、行政人力資源等部分。對於一個獨立的企業,往往內部囊括了以上價值鏈的全部,各個部分產生的增加值在同一家公司彙集,企業稅負比較高。對於集團公司,內部價值鏈各個部分可能是分開的,因此,每家企業的增值稅稅負比較低。

我們看例子①:

如果某企業生產一批產品,最終銷售額為5000萬元,產品可取得的進項發票為2000萬元。現在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一種是生產和銷售在同一家公司,一種是生產和銷售分立。

如果選擇方式一:交納增值稅(5000萬-2000萬)×16%=4800000萬,稅負為9.6%

如果選擇方式二:假設銷售給銷售公司2500萬,交納增值稅(2500萬-2000萬)×16%=80萬,對應的稅負為3.2%。

企業雖然稅負下降,但並沒有異常,因為一部分稅負轉移到了銷售公司。

除了把銷售分離出來,企業還可以把研發設計、採購、人力資源等部分分離出來,一家企業的價值鏈越短,相應的稅負越低。可以看出,價值鏈分割將會導致各個部分的稅負下降,但一般來說整個價值鏈的稅負是相同的。

稅務籌劃:商貿企業營改增後,企業應該如何籌劃

2、分析企業的生產方式

企業的加工費用包括了折舊、人工、輔助生產的費用,這些費用都沒有對應的進項可以抵扣。但如果企業將部分產品發外加工,對方開具專用發票,這些加工費就產生了進項,企業銷售額相同的情況下,交納的增值稅減少,稅負下降。企業高速成長過程中,選擇發外加工模式的情況很普遍,所以分析稅負率時,要分析企業是否存在發外加工的情況。

看看例子②:

某公司年銷售額1000萬元,其中加工費用佔30%。全部自己生產的稅負為5%。現在一半產品發外加工,新增進項1000×30%×50%×17%=24萬元,應交納的增值稅為1000×5%-24= 26萬元,計算出的稅負為24.5/1000=2.6%。稅負下降的原因在於接受委託加工一方承擔了增值稅。

分割價值鏈,雖說稅負降低了,而且沒有異常,但是利潤相應的也減少了,發外加工也存在同樣的問題。那麼有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既能保住利潤,也能降低稅負。答案是——有!

在合適的地區合理利用當地稅收優惠政策就可以達到。比如註冊新企業,將本企業的銷售業務分到新企業裡,那新企業開具的每一張發票均可享受園區的財政獎勵。

以我們園區為例,為了促進地方發展,同時服務企業,園區出臺了一系列非常 豐厚的稅收優惠政策。

1. 對註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40%~60%扶持;

2. 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40%~60% 給予扶持;

3. 個人獨資企業(營改增)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徵收之後享受個稅稅率0.5%~2.2%;

4. 可疊加享受。企業如果本身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持的,可疊加享受園區的扶持政策。

5. 總部經濟招商模式。即不受地域的限制,外省市的也能享受園區的財政扶持政策。

6.新公司註冊,營業執照辦理,由我們全權辦理,無任何隱形費用,安全可靠,省時省心。

(獎勵扶持每月兌現,納稅大戶採用一戶一議的方式,扶持獎勵更多!)

例子①就變成了:

本公司交納增值稅(2500萬-2000萬)×16%=80萬

銷售公司以5000萬賣出繳納增值稅(5000萬-2500萬)×17%=400萬

總稅負為(400萬+80萬)÷1000萬=4.8%

若銷售公司註冊在園區內,則銷售公司增值稅為(5000萬-2500萬)×17%×(1-50%×40%)=320萬

其總稅負為(320萬+80萬)÷5000萬=8%,利潤實際都還是本公司所得,例子②同理。不僅如此,企業所得稅也有返還,節稅更多!從政策來看,進項票不足或個人所得稅太高,還可通過成立個人獨資企業的方式解決

企業的日常經營和管理工作中,利用稅收籌劃方法為企業實現更高的經濟收益作出貢獻,使企業實現持續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稅收籌劃的方法也有很多種,運用籌劃的整體思想選出效果最佳的方案,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以期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升企業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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