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15個行業大類的排汙單位需申領排汙許可證

<strong>大眾網濟寧·海報新聞1月22日訊(記者 司璐)近日,濟寧市生態環境局發佈《關於開展2019年排汙許可證申領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規定今年15個行業大類的排汙單位需要申領排汙許可證。

“排汙許可證是指排汙單位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後,由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汙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汙染物的憑證。”濟寧市生態環境局許可科王娜告訴記者,2019年排汙許可證發放工作已經開始,各排汙單位按照申請流程可進行申領。

據介紹,《通告》明確規定了2019年15個行業大類的排汙單位需要申領排汙許可證,包括畜牧業、食品製造業、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製品和製鞋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製品業、傢俱製造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通用工序。

“申領排汙許可證的排汙單位首先要登錄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進行註冊,在線填報並提交排汙許可證申請材料後,再向核發部門提供相關書面申請,核發部門按照審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會開展現場核查,審核後,依法做出核發或者不予核發的決定。”王娜告訴記者,已經建成並實際排汙的單位,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申請並取得排汙許可證;在2019年12月31日後建成的排汙單位,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汙之前申請並取得排汙許可證。

王娜提醒排汙單位,建議在2019年6月30日前向核發部門申請領取排汙許可證,逾期未申請可能會導致排汙單位無法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排汙許可證。

“自2020年1月1日起,排汙單位必須按照要求持證排汙、按證排汙,否則一經發現,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依法責令停止生產,並作出嚴厲處罰,最高可處兩百萬元罰款。”王娜說。

環境質量的改善沒有捷徑,只有把每一項制度落實到位,才會有天藍地綠水清的生態濟寧。王娜說:“我們爭取每核發一個行業的排汙許可證,就摸清這個行業的底數,把所有企業納入監管範圍,力爭發一個行業、清一個行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