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茶叶原来是件天大的事!

在明朝,茶叶原来是件天大的事!

茶在中国古代是极为重要的商品,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唐宋以来就对茶的生产和销售事务进行国家管理。到了明朝,对茶的管理则更为严格,更成体系。主要表现在:

第一,茶叶贸易要得到政府的专门许可,不得私下买卖。《明史》第五十六卷中记载:“初,太祖令商人於产茶地买茶,纳钱请引。引茶百斤,输钱二百,不及引曰畸零,别置由帖给之。无由、引及茶引相离者,人得告捕。”意思是茶叶贸易要到政府去办理“茶引”,就是营销执照,交了规定金额的税费,然后才能在市场上流通。如果经营者经营的茶叶数量、类别与所办理的执照不相符,就会被拘捕,诉诸公堂了。

第二,政府设置专门审批茶叶经营执照的部门,名叫“茶局批验所”。这个部门专门对茶叶经营进行管理,资格审批、执照发放、营业税的收取都在这个部门进行,应该和现在的工商局差不多吧,可谓是权力巨大。

在明朝,茶叶原来是件天大的事!

清朝咸丰年间的茶引

第三,对茶农收取一定的茶税。“洪武初,定令:凡卖茶之地,令宣课司三十取一。”洪武(朱元章年号)初年,发下诏令,凡是茶的生产销售之地,在源头上要收取三十分之一的税收。这个税率和我们当前小商户的税率差不多了。但朝廷并不满足:“四年,户部言:“陕西汉中、金州、石泉、汉阴、平利、西乡诸县,茶园四十五顷,茶八十六万馀株。四川巴茶三百十五户,茶二百三十八万馀株。宜定令每十株官取其一。无主茶园,令军士薅采,十取其八,以易番马。”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洪武四年,户部给皇帝上了奏章,说陕西汉中等地茶树有八十六万多株,四川一带有二百三十八万多株,产量巨大,应该将税率提到10%。至于无主的野生茶园,收归国有,让军队去经营,将经营所得的80%拿去与番邦各国交换战马。由此可见,茶叶生产是块肥肉,政府必须狠狠地咬上一口,税率竟然高达10%。收税之事,由后来设立的“茶课司”(就是国家税务局茶税分局吧)进行管理。

在明朝,茶叶原来是件天大的事!

第四,设立茶马司,专门从事用茶叶与西域各国交换马匹。中原一带自古以来就不是马的主要产地,各个朝代都面临这个问题,所以才有了汉朝时“汗血宝马”的盛名。中原缺马的窘境到宋、明(元朝是蒙古族建立的,应该不是很缺马)时仍然没能得到解决,所以用茶换马成了国家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公务。明初时,茶马司定价一千八百斤茶叶换一匹马,后来觉得吃亏就重新定价,并根据马的品质优劣而定价不同。基本上一匹上等的马换一百二十斤茶叶,一匹中等的马换七十斤茶叶,小马驹换五十斤茶叶。由于军队需要大量马匹,所以这在当时是国策,“当是时,帝绸缪边防,用茶易马,固番人心,且以强中国”就是对这一国策的说明。

第五,严禁贩私茶,坚决打击茶叶走私犯罪,贩私茶与贩私盐同罪。曾有个附马都尉叫欧阳伦的,就因为贩卖私茶而被判了死罪的。到了明嘉靖年间,法律更为严厉,律例:私茶出境与关隘失察者,并凌迟处死。“茶叶走私者与边境管理失职者皆要凌迟处死。

朋友们,我们现在喝茶应该是很随意的,但在大明王朝,看来喝上一口茶却不是那么容易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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