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6個地方稅種和2項附加稅費按50%減徵

新疆頭條訊(記者 任春香)從2019年起,自治區將對小規模納稅人按50%的最高幅度減徵資源稅、房產稅、印花稅等6個地方稅種和2項附加。

自治區近日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新政發〔2019〕13號)。2月1日,在自治區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新聞發佈會上記者瞭解到,自治區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將使23.6萬戶小微企業及98%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受惠,預計2019年至2021年每年為企業減稅約32億元。

自治區財政廳總經濟師郭瑛說,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具體有4項減稅措施,其中,國家規定的減稅措施有3項,包括對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等;國家授權地方減稅措施1項,即地方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在50%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郭瑛說,對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惠及自治區98%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將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放寬至年應納稅所得額300萬元、從業人數200人、資產總額5000萬元,政策惠及自治區23.6萬戶小微企業,佔全部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戶數的96.4%,增強了企業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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