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發佈今年中考政策 設4門會考科目

魯中網淄博3月20日訊(記者 王鎮 邢凱萌)3月20日, 《淄博市2015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今日正式發佈,《意見》主要從規範基礎素養評價、改革學業考試和高中錄取辦法等方面進行了政策調整改革。

基礎素養評價:各區縣5月上旬完成 結果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基本條件之一

今年開始,初中學生基礎素養評價結果將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基本條件之一。5月上旬,各區縣完成基礎素養評價彙總、審核和上報工作,經教育局審核無誤後,將評價結果導入統一開發的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臺,作為普通高中招生報名、志願填報和錄取的基礎數據。

中考改革:設置考試、會考和考查3類 初三結束學生參加會考

科目設置方面,初中學業考試設置為考試科目、會考科目和考查科目3類: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會考科目包括歷史、地理、生物、信息技術;考查科目包括地方課程、學校課程、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此外,思想品德評價採取日常品行評價與課堂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初中學校按照有關要求自行組織,評價結果納入基礎素養評價。

考試安排方面,初三學生第二學期結束,全部參加會考;初四學生第二學期結束,全部參加考試和考查。初四學生對已考的會考科目成績不滿意的,可以申請重考,並以最好的成績參加高中招生錄取。

另外,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考試將採取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實行網上閱卷的方式組織進行,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和英語口語與聽力的考試方式將另行制定實施方案,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分值和時長

中考改革:成績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 不得排名次

成績公佈與呈現方面,7月1日前,通過網上查詢等形式公佈考試成績並下發考生成績單。考試科目按原始成績和等級兩種形式予以公佈;會考科目按等級形式公佈;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等級確定辦法:按照原始成績達到滿分的一定比例劃分A、B、C、D、E五個等級:原始成績≥滿分的90%為A等,原始成績<滿分的90%、≥滿分的80%為B等,原始成績<滿分的80%、≥滿分的70%為C等,原始成績<滿分的70%、≥滿分的60%滿分為D等,<滿分的60%為E等,E等為不合格等級。除體育與健康外,其他科目按分數劃定等級時,使得ABCDE等分別不足考生總量的15%、20%、30%、20%時,分別按考試總人數的15%、20%、30%、20%的比例劃定;如超過上述比例,則按實際人數劃定。

成績管理與使用方面,採取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三級管理備案,實行電子化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據考試成績給學校和學生排隊或公佈名次。

《意見》要求,學業考試成績作為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診斷評價區縣教學質量和升學的重要依據之一:學生初中學業考試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經學校補考合格後,領取《義務教育證書》,補考仍不合格者頒發義務教育結業證書。未經批准不參加初中學生學業考試的考生,頒發義務教育結業證書。

中考招生錄取政策改革: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滿條件可參與所在區縣招生錄取 志願採取網上填報方式

《意見》要求,所有公辦普通高中除經批准面向全市招生外,學校只面向學校所在區縣各初中學校招生;經批准單獨舉辦的民辦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經省教育廳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納入張店區統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區萌水鎮、商家鎮的考生仍按原政策,分別納入周村區和淄川區統一招生管理。中職類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此外,對初中階段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畢業生,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縣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滿一年的(截止當年4月30日),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區縣參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其中,具有我市初中階段連續4年學習經歷的,與所在區縣考生同等對待;在我市初中學校不滿4年學習經歷的,不佔用指標生和推薦生計劃。不具備以上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初中畢業時,一律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學業考試及高中招生錄取。

志願填報方面,所有符合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學校錄取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均可選報普通高中志願和中職類學校志願。高中階段學校志願填報採取網上填報的方式,分兩次進行,首次志願填報時間為7月4-5日,徵集志願填報時間為7月15日。兩次均設置三個志願,由考生本人自行登錄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臺(http://zkzs.zbedu.net/)填報志願。

中考招生錄取政策改革:

烈士子女等享受照顧 往屆畢業生錄取成績降低30分參加錄取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今年繼續採取網上錄取方式,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錄取依據,實行推薦錄取、特長生錄取、綜合錄取等多元錄取形式。錄取的基本條件是基礎素養評價、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及學校課程均為C等及以上等級。

中職類學校招生錄取實行提前註冊及多次錄取的彈性招生辦法。由招生學校根據學校實際提出招生方案,經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市教育局複核確認並備案。各區縣登錄中考招生管理平臺彙總提取報考中職類學校的考生志願信息,按照考生志願組織相關學校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特殊考生招生錄取政策:烈士子女,駐國家三類(含)以上邊遠地區和二類(含)以上島嶼部隊,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10%參加錄取;因公犧牲軍人子女,駐一類、二類艱苦地區和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的軍人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5%參加錄取;其他軍人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3%參加錄取;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子女照顧10分參加錄取。具備兩項以上照顧條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顧分數較多的一項計算,不累計加分。另外,往屆初中畢業生錄取成績降低30分,與應屆畢業生一併參加錄取。無傳染病,能堅持學習的殘疾學生,應與普通學生同樣對待,不得拒絕接收。

教育部門諮詢電話 :3183976、318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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