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教育如何振興

(一)明確責任主體。/<font>

要加強組織領導,把振興教師教育作為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重大舉措,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將計劃落到實處。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教師教育工作的統籌管理和指導,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編制部門要密切配合、主動履職盡責,共同為教師教育振興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環境。成立國家教師教育諮詢專家委員會,為教師教育重大決策提供有力支撐。/<font>

(二)加強經費保障。/<font>

要加大教師教育財政經費投入力度,提升教師教育保障水平。根據教師教育發展以及財力狀況,適時提高師範生生均撥款標準。教師培訓經費要列入財政預算。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中央財政通過現行政策和資金渠道對教師教育加大支持力度。在相關重大教育發展項目中將教師培養培訓作為資金使用的重要方向。積極爭取社會支持,建立多元化籌資渠道。/<font>

(三)開展督導檢查。/<font>

建立教師教育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督導機制。國家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的專項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政策舉措落到實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先進典型予以表彰獎勵,對實施不到位、敷衍塞責的,要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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