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放管服”改革取得新成效

2018年財政部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政府職能深刻轉變,針對社會關注的重點領域和事項,以市場主體感受和訴求為導向,加大財政領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統籌力度,完善工作機制、優化營商環境、持續激勵創業創新、不斷精簡審批事項、推動商事制度改革、積極改善社會服務,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一、完善工作機制,統籌推進財政部“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成立財政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協調小組下設精簡行政審批組、優化營商環境組、激勵創業創新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組、改善社會服務組5個專題組和綜合組、督查組2個保障組,對口承辦國務院協調小組佈置的工作任務。同時確定了協調小組及專題組的會議制度、辦文制度、聯絡員、簡報等制度。

(二)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一是國務院召開“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後,第一時間召開會議研究落實會議精神的具體舉措。二是及時將《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中財政部承擔的的各項任務職責分解到相關部內各單位,並提出落實要求。

(三)建立財政部“放管服”改革工作簡報制度。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編髮簡報,及時總結、推廣財政系統“放管服”改革工作經驗與成效,匯聚財政“放管服”改革合力。

二、全面優化營商環境,落實減稅降費政策

(一)大幅減輕企業稅負。深入推進增值稅改革,降低製造業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提高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支持開放型經濟發展,出臺對境外投資者以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實施企業境外所得綜合抵免等政策;完善出口退稅政策,降低出口企業稅收負擔。

(二)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停徵、減免了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徵生態環境部門執收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汙費;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徵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暫免徵收證券期貨行業機構監管費;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徵專利收費(國內部分)中的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等費用,延長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專利年費減繳期限,對特定發明專利申請事項允許退還50%的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網絡化運營的衛星用戶終端無線電頻率佔用費標準,對5G等無線電新技術新業務實行“前三年免收、後三年逐步到位”的收費優惠政策。降低了部分政府性基金徵收標準:自4月1日起降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標準上限;自7月1日起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同時,充分發揮涉企收費投訴處理機制的作用,確保降費政策落地見效。經過持續清理規範,截至2018年底,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少至49項,其中涉企收費減少至31項,政府性基金減少至21項。

(三)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研究起草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方案,通過採取減少審批審核事項,優化審批審核工作流程,簡化材料報送要求,推行網上審批,實行限時辦結,完善政府採購保證金制度,推進政府採購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互聯網+政府採購”等措施,以促進政府採購市場公平,降低政府採購活動的制度性成本。

(四)牽頭搭建工作機制,加強營商環境政策溝通和磋商交流。加大與世界銀行的溝通協調力度,力爭其營商環境報告全面反映我國最新改革成效。在多方努力下,我國優化營商環境成效突出,2019年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中國排名躍居第46位,較上年度提升32位。

三、持續激勵創業創新,聚力增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

(一)通過稅收政策鼓勵創業創新。2018年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試點範圍擴大到全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國家對企業新購入500萬元以下的設備、器具當年一次性在稅前扣除,取消企業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的限制,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

(二)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創業創新力度。支持國家級、省級實體經濟開發區打造特色載體,助推中小企業“雙創”升級。加強科技創新支撐,在科研項目及資金等管理方面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自主支配權。支持建設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逐步構建完善的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體系。

(三)多措並舉,緩解企業融資難。一是通過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投資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二是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三是實施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2018年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財金〔2018〕22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監測分析工作的通知》(財金〔2018〕107號),推動創業擔保貸款規範發展。四是支持普惠金融發展。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重點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四、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推動商事制度改革

(一)推動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修改《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取消“彩票銷售機構開展派獎審批”“彩票銷售機構銷售實施方案審批”等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彩票品種開設、變更所需的技術檢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進一步調整完善《財政部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刪除原“海域使用金減免審批”“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免繳審批”兩項審批事項,將“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審批”從我部其他權力事項中刪除,調整“出口信用保險相關業務事項審批”的共同審批部門,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全面清理現有行政審批事項,並對已取消下放行政許可等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評估。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提出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建議。截至2018年底,本著“應減必減、該放就放”的原則已經精簡了80%財政部本級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了財政部門全部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和前置審批事項。

(二)落實“證照分離”改革。為落實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要求,修改《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精簡申請材料,簡化會計師事務所跨省遷移程序,實現了“最多跑一次”。印發《關於落實“證照分離”改革事項 優化會計行業准入服務的通知》(財辦會〔2018〕30號),要求在會計師事務所及分支機構設立審批、代理記賬業務審批事項辦理中壓縮審批時限、精簡材料。

(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做好會計從業資格取消後的會計人員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繼續教育、行業協會管理與自律管理。全面推動“雙隨機、一公開”,按要求向社會公開檢查信息。推動“互聯網+監管”建設,按照“一網通辦”的改革要求,修改《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實現資產評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備案管理全部網上辦理。

五、改善社會服務,推動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

(一)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持續改善社會民生。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加強就業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採取有力措施支持受中美經貿摩擦影響的企業開展內部轉崗和技能培訓。推動教育改革發展,鞏固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支持學前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發展。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號)等要求,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二)紮實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改善公共服務供給。印發《關於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績效評價工作的指導意見》(財綜〔2018〕42號),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績效評價工作,提升財政資金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務管理水平。啟動政府購買服務規章立法程序,研究起草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廣泛徵求了意見。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範項目規範管理的通知》(財金〔2018〕54號),通過制度建設與示範引領規範推進PPP項目,同時通過信息公開、政策支持等多項舉措,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進入公共服務領域。積極配合有關方面共同制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條例,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法治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