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实版“盲井”案 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北京现实版“盲井”案 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新京报2016年12月13日曾刊发相关报道。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 刘洋)为了骗取赔偿金,将他人诱骗到工地打工,将其杀害后从高处推下,伪造安全事故……发生在北京的现实版“盲井”案曾于2016年底在三中院一审宣判。五被告人因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有期徒刑15年,其中马海有布、吉则阿支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记者2月21日从北京高院了解到,法院终审驳回部分被告人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法院一审查明,5名被告人将来自陕西的陈先生骗到顺义一个工地工作。2014年8月17日18时许,马海有布、吉则阿支在施工过程中,持铁管击打陈某头部后,共同将其从13层楼抛下,致陈某死亡。经鉴定,陈某系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后马海有布等人谎称陈先生死于意外事故,隐瞒陈先生真实身份谎称其为吉则达则,由曲木尔古等人冒充被害人家属,向工地施工方索要赔偿款人民币60万,吉则达则为此提供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冒充死者。后曲木尔古等人因担心罪行败露,在未实际获得上述款项的情况下潜逃。

三中院一审判处马海有布、吉则阿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程庭虎、吉则达则无期徒刑;曲木尔古有期徒刑15年。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五人被判赔偿被害人家属七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马海有布、吉则阿支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记者2月21日从北京高院了解到,法院二审后于2018年6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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