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李某被掛條幅喊話,或有內幕?

2018年6月29日,東莞時間網一篇報道“李某率隊開展重點建議督辦工作:要形成工作合力推動代表建議落到實處”此處提到的官員就是2008年到2012年曾任東莞樟木頭鎮黨委書記,也是多次給東莞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旅遊發展下套發難,在欲“強行收購”中充當了劉志庚的得力干將,現任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的李某。

被掛條幅喊下臺,這樣的官員很奇葩!

7月29日新浪微博上有一則這樣的消息:#東莞爆料#【廣東4A景區觀音像前奇葩許願:觀音顯靈,滿堂壞蛋垮臺萬眾樂滿堂】網友:廣東東莞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出現奇葩條幅,高聳的觀音像前懸掛條幅:“觀音顯靈,滿堂壞蛋垮臺,萬眾樂滿堂”。

東莞李某被掛條幅喊話,或有內幕?


此條幅顯然是衝著前樟木頭鎮鎮委書記李某來的,然而究竟是痛恨李某的人租地掛出,還是觀音山景區掛出,難以考證。值得玩味的是,此條幅掛出來多日,既沒看到要取下來的跡象,也沒看到民眾指責此事,反而當地遊客們走過路過都在心裡默默叫好,因為這個鎮委書記在他們心目中確實沒有什麼好印象,當然,更沒有看到李某帶隊衝到觀音廣場將此條幅強行摘下。這,就很耐人尋味了。

被掛條幅喊下臺,這樣的官員都幹了啥?!

李某從2008年出任東莞市樟木頭鎮黨委書記,後兼任人大主席。2012年起任東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樟木頭鎮人大主席;2015.05至今,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網易新聞2012年11月7號發佈了一條標題為“傳東莞一鎮政府負債16億瀕臨破產官員稱不出奇”的報道。文中提到的也是樟木頭鎮,文中說“對於日前網絡上關於樟木頭鎮政府收不抵債,負責16億元而瀕臨破產的質疑,東莞市政府辦公室一位官員接受《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採訪時稱“不知情”,但他表示,即便樟木頭鎮政府真的有十幾億負債,也不出奇。”

“負債問題每個鎮都會有,只是數量多少、壓力程度的差異而已。樟木頭的情況屬於全市中等水平。”李某說。

據瞭解,其在長安鎮期間就將屬於鎮政府的國有資產,當時價值3、4個億的長安大酒店,以1.1億的低價買到,李的老婆有35%的股份;其三弟及其他人有65%的股份。到2013年底,因為風聲緊,就趕緊對外宣稱以0.7億元轉手出去了。

在最近10多年一直在東莞東部諸鎮主政:東坑3年、橫瀝5年,最後是樟木頭的4年(2008年8月到2012年11月)。其在東坑時,東坑賭博猖獗;其在橫瀝時,橫瀝黑社會猖獗。這12年間,其私下操作,賣出了這幾個鎮的不少的土地,中飽私囊。

又據瞭解,他接手樟木頭鎮的時候,鎮政府財政餘額是6個億,而到他離開卻是負債16個億,前後22個億的驚人差額,去了哪裡?搞建設了嗎?大家有目共睹,從他在樟木頭鎮任職鎮委書記至今,樟木頭鎮基本沒有大的建設項目。據傳其已轉移了四億資產去香港自己親屬的帳號。同時,因為他曾當過兵,還有一個軍隊醫院護士做了他的小老婆,並且在香港生了兩個小孩,還有另外一個姓古情人也生了一個小孩,最初在香港,後來改名回到東莞保利生態城居住。

其上任的時候樟木頭鎮賬面上有6億資金,而等他離開卻使得虧空達到16個億,更有驚人傳說說其為了怕查賬,竟然指揮辦公室主任和副主任,把鎮上十多年來的單據和賬本全部燒燬,謊稱火災,該兩人都是是李從橫瀝帶到樟木頭鎮的。副主任現在已經離職,正主任調到樟木頭文管局當局長。而最絕的是,他2013年12月離開樟木頭,火災發生在2014年1月,時間點把握的這麼好,這麼處心積慮的安排就為撇清自己的關係。然而,此事一旦有調查組介入,必然會漏出馬腳!

充當劉志庚爪牙,反覆發難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

從李某調到樟木頭鎮出任鎮委書記後,就很渴望在時任東莞市委書記劉志庚面前留下好印象,做出些突出“成績”。在幾次工作彙報中,他也聽出了書記大人對自己管轄的樟木頭鎮的興趣所在,於是,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磨難就開始了。

位於東莞市樟木頭鎮的觀音山佔地18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達99%以上。1995年,觀音山所屬石新村委會(現為“石新社區”)開始開發這塊土地。

後因資金緊張,石新社區通過招商引資與商人黃淦波在1999年11月簽訂《東莞觀音山森林公園聯合開發合同書》,石新社區將觀音山承包給黃淦波經營。

2001年9月,因經營需要,石新社區與黃淦波又簽訂協議書同意成立東莞市觀音山森林公園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觀音山公司”),並按之前的合同約定經營觀音山。至此,黃淦波擁有了觀音山從2000年至2049年的經營權。

2005年12月由國家林業局批准,成為中國首家民營國家級森林公園。

從2006年6月開始,擔任東莞市委書記不到半年的劉志庚指示樟木頭鎮政府收購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理由是“民營企業不能投資旅遊產業”。

樟木頭政府下文要求中止與觀音山的合作,時任副鎮長的羅偉倫口頭提出以3000萬元收購觀音山。觀音山方面以合同期限未到,不符合合作精神為由拒絕,從此兩方便拉開了“收購與反收購”大戰的序幕。

2008年,樟木頭鎮委書記李某和羅偉倫在全鎮會議上多次公開表示“要儘快解決觀音山經營權問題”。李某曾約見觀音山負責人黃淦波,提出以1億元收購觀音山。黃淦波以投入和收購金額差距懸殊予以拒絕,此舉深深的激怒了李某,他曾在其他地方揚言,自己遲早搞定觀音山,讓黃淦波乖乖的拱手交出觀音山經營權。

後在國家林業、旅遊等有關部門的介入下,觀音山這場曠日持久的收購風波才暫時平息。

觀音山成為國家森林公園後其經營權被劉志庚覬覦,主要原因是觀音山的大面積土地若能開發房地產,將會帶來巨大的利潤。

按國家林業局2007年批准的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發展規劃顯示,觀音山內會展中心周圍的1500畝區域可進行旅遊附屬設施建設。

據《中國環境報》報道,如果按1:2的容積率進行建設,觀音山1500畝土地性質改變後可開發200萬平方米的商品房。若按每平方米獲利0.5萬元計算,利潤價值達100億元。

此外,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外西側還有一處20多萬平方米的果園,若按照1:5的容積率進行商業、住宅開發,此地塊的利潤價值也將超過80億元。

通過樟木頭鎮政府施加壓力收購不成,劉志庚及李某等人就想出了“工程”破壞,“訴訟”強奪等損招,其目的無非是讓觀音山公園屈服,拱手讓出經營權,讓觀音山成為他們攫取巨大利益的道具。

2010年2月1日,觀音山土地所有者石新社區以未經民主議定程序、未報鄉(鎮)政府批准為由主張合同無效將觀音山和黃淦波訴至東莞市第三法院,訴求觀音山公司歸還觀音山經營權。

2010年5月,黃淦波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廣東高院”)反訴石新社區,認為雙方合作期間觀音山景區遭石新社區惡意侵害,請求法院判石新社區停止侵害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其3億多元損失。

2012年11月22日,廣東高院判決黃淦波繼續經營觀音山,駁回黃的其他訴訟請求,隨後石新社區向最高人民法院(下稱“最高法”)提起上訟。

直到2014年3月30日,最高法作出裁判,維持了廣東高院的一審宣判,認為石新社區的起訴觀音山公司不應得到支持。

“觀音顯靈,滿堂壞蛋垮臺萬眾樂滿堂”

有哪一個城市能像東莞一樣,靠發展經濟一舉成名,成為“世界工廠”;又有哪一個城市能夠像東莞一樣,繁榮“娼”盛,被譽為“性都”;還有哪一個城市像東莞,啼笑皆非的禁令頻出,讓老百姓生活混亂不堪?只有被東莞人怒稱“三禁書記”的東莞前市長、市委書 記劉志庚。

然而,有兩位曾經鞍前馬後執行劉志庚“旨意”的下屬卻令人意外的逍遙至今。

其中一位是已經退休的東莞信訪局長謝國文,仍然享受著退休前撈取的財富,過著奢侈的嚇人的退休生活。

另外一位就是在觀音山公園被掛條幅喊下臺的李某。

都說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東莞曾經的大貪官劉志庚被揪出來,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然而,之前圍繞他身邊為其效力並得到好處的貪官們都肅清了嗎?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所有的貪官都會心虛睡不著覺,而且都經不起有關部門的調查。相信這些欺凌百姓,用手中的權利攫取黑色收入的貪官不會一直逍遙法外的。期待政府繼續出重拳打擊貪腐,儘快百姓心中“滿堂壞蛋垮臺萬眾樂滿堂”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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