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發文,取消公攤面積,按照套內面積銷售到底是福是禍?

住建部發文,取消公攤面積,按照套內面積銷售到底是福是禍?

住建部發文,取消公攤面積,按照套內面積銷售到底是福是禍?

相信很多關注房產的朋友都和我一樣,一覺醒來,都被住建部的一份文件閃瞎了雙眼,李嘉誠帶到內地多年,禍害了無數購房者的公攤面積終於要取消了,在不久的將來,房產的交易即將按照套內面積來買賣!

是不是喜大普奔啊!是不是大快人心啊!是不是感覺買房子終於不用再去斤短兩了啊!

打開網頁,你便會驚奇地發現,歡喜過後,大家都在討論,羊毛出在羊身上,今天取消的公攤面積,明天就會以房價的形勢重新轉回到購房者的身上,畢竟,這麼多年以來,開發商通過公攤面積這一妙不可言的神奇,躺在那裡賺了無數的真金白銀,現在讓他們把這塊肥肉白白吐出來,他們有怎麼能夠那麼簡單的如了購房者的心願呢?

說到這裡,我們首先要弄明白,這個公攤面積到底包含什麼?有從那幾個方面損害了購房者的權益呢?

首先,公攤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

這裡需要提醒的一點就是,小區地下停車場,地面停車位,地面道路,綠化等不屬於 。

但是,正是這些所謂需要公攤的東西,普通的業主是很難有能力去準確地衡量他們的真實面積的,往往最後的公攤面積都是開發商報出來,以筆者所在的臨沂為例,基本上都在20-30之間,也就是說,買了100平的房子,實際到手的基本在70-80平之間。

可是這種情況下,開發商給出的公攤面積往往比實際的要多很多,而這多出來的,又被開發商劃成停車位二次銷售給購房者。

其次,原本公攤是屬於小區業主集體所有,如果因為公攤產生的收益也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是現在的情況是,小區牆面,樓梯間,電梯,門廳等等地方出現的廣告宣傳,小區內出攤經營等的收益,卻全部被物業拿走。

第三,常年因公攤面積而多交的物業費,採暖費,垃圾處理費,甚至房產證辦理時的契稅,二手房交易時的印花稅都將大幅下降。

如此看來,如果在不遠的將來真的取消了公攤面積的話,對於購房者肯定是利大於弊的,即便是開發商在原有的房價基礎上二次加價,將公攤的價格加到房價中來,那至少後期的物業費,採暖費,垃圾處理費,契稅等還是可以節省下來的。

但是,比起房價,還有一點就不得不提了,那就是早已提出多年的房產稅很可能會在取消公攤面積之後接踵而至,因為公攤面積可能會導致後期房產稅收取時的產權不明晰,所以,一旦取消公攤面積,收取房產稅的技術問題便迎刃而解,雖然這很可能只針對二套房和多套房的戶主,但是這一稅種的增加,無疑會為房產市場帶來巨大的震動,對於我們普通的購房者而言,是福是禍,還未可知,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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