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基因寶寶”技術早就有,為何法國不生中國生?

“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在中國誕生”的消息11月26號發佈後,迅速引爆全球網絡。人體基因編輯技術早在2012年便出現,但歐美均對此持審慎態度。法國法律禁止對可能產生遺傳、後果不可知的人類胚胎進行DNA修改。

在“第二屆國際人類基因組編輯峰會”召開的前一天,中國南方科技大學副教授賀建奎宣佈,一對基因編輯嬰兒已經於11月在中國誕生。通過特定的基因修改,她們出生之後“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這也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賀建奎接受了美聯社的獨家專訪。


“轉基因寶寶”技術早就有,為何法國不生中國生?


2015年,中國中山大學的科研人員首次用CRISPR-cas9技術修改了人類胚胎的基因,當時的實驗結果證實,從基因編輯到基因療法技術中間有明顯的障礙。這項研究同時在學術界引發道德爭議。反對者認為,修改後的人類基因將帶著諸多不可知性遺傳給後代,可能會造成意想不到的後果。哈佛大學幹細胞生物學家戴利認為,這一研究結果給那些認為基因編輯能完全消除疾病基因的人嚴厲警告。

法國、美國科學家共同發現的“基因魔剪”

隨著科技發展,專家發現了通過編輯基因規避疾病和缺陷的便捷之道,即控制人體的DNA鏈。這種工具被稱為CRISPR-cas9,系法國微生物學家Emmanuelle Charpentier與美國人Jennifer Doudna共同發現。它可以對DNA進行操作,增加需要的基因,或者減少導致問題的基因。但是目前該技術只是應用於治療患有致命疾病的成年人,而非來編輯精子、卵子和胚胎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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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CRISPR-cas9基因控制工具的法國微生物學家Emmanuelle Charpentier與美國學者Jennifer Doudna

同時,被稱為“基因魔剪”的CRISPR-Cas9技術並非具有100%精準性,脫靶率較高。這意味著,技術同時可能會對其他DNA帶來影響,進而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而等到問題真正出現時,往往為時已晚。另外,這種影響還會通過生育繼續傳給後代。

誕生在中國的世界首例轉基因嬰兒即用了這項操作手法。這項操作預期為編輯基因的兩個副本。但測試表明,雙胞胎中有一個已經改變了預期基因的兩個副本;而另一個只是改變了其中一個,攜帶該基因副本的人仍然可能感染艾滋病毒。賀建奎說:“我有一種強烈的責任感,不只是要爭當世界第一,而且要作出一個示範。”他對美聯社說。對於該不該禁止此類研究,他認為應該"由全社會來決定下一步該怎麼走。

基因修改面臨未知性、後遺症

2011年法國法律規定至少每7年修訂一次關於生物倫理的立法。2018年初啟動的“生物倫理公民代表大會”(Les Etats généraux de la bioéthique)就醫療輔助生育、安樂死、修改基因等問題展開討論。政府財政支持的獨立機構“法國倫理諮詢委員會”(CCNE)組織邀請了相關社會活動家、研究人員和宗教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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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為人類社會創造了許多可能性,同時也帶來無法預設的思考與爭議:人工受孕、代孕、安樂死、修改基因

2012年出現的可以干預細胞、治療遺傳疾病的“基因魔剪”CRISPR-cas9是本次討論的熱點之一,目前其所有研究都在“醫療目的”的條件下。但法國衛生與醫學研究所(Inserm)倫理委員會主席Hervé Chneiweiss承認:“(優生篩選還是)醫療的範圍很難確定。”

Inserm、議員和醫學院呼籲放寬這方面的限制。然而這將意味著是否允許為研究需要“設計”人類胚胎。法國法律不允許修改受精卵治療遺傳病:這種修改會遺傳給後代。專家認為,基因修改面臨著療效、安全性、後遺症等尚不可知的重大問題。

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侵害人類物種”觸犯法國刑法

法國現行的生物倫理法被稱為世界上規定範圍最廣的同類法律。由於涉及面廣、爭議大,本應2018年底進入議會討論程序的新生物倫理法,因爭議諸多不得不延時到2019年中。除了科技應用,法國的生物倫理法還涉及文化、宗教、人倫與社會因素考量。其在1994年的第一部生物倫理法框架內就明確規定“人體具有不可侵犯和不可使用性”。

法國第一部關於生物倫理的專門法律誕生於1994年,其基本原則為對人性尊嚴的尊重.當年修訂的民法第12條規定“本法保障人的至高性,禁止所有對於人性尊嚴的傷害,並確保自人生命開始時對人存在的尊重”。該原則起源自法蘭西第五共和憲法前言,可回溯到啟蒙時代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關於人的道德義務論: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人具有絕對價值,而物只具備相對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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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Immanuel Kant,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啟蒙時代哲學家,德國古典哲學創始人,其學說深深影響近代西方哲學。康德被認為是繼蘇格拉底、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後,西方最具影響力的思想家之一。

法國關於人類基因的法條明確寫道“禁止傷害人類物種的完整性”,“除非涉及對基因疾病進行預防或治療的研究,否則不可為修改人類後代特徵而對其基因進行改造”。2004年的新法增加了禁止克隆人的規定,並在同一年的刑法典中增加了“侵害人類物種罪”。相關法律特別規定“出於產業或商業目的變更人類基因的專利不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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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衛生與健康委員會疾病預防控制專家委員會委員、中華醫學會感染病學會艾滋病專業學組副組長盧洪洲教授對該研究表示疑問:“艾滋病的母嬰阻斷技術非常成熟,如果擔心艾滋的親子間遺傳,母親治療就可以了,這個研究的價值何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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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家聯名抗議,全球倫理爭論

11月26日,“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在中國誕生”報道一石激起千層浪。當天晚間,上百名中國學者發表聯合聲明譴責:從技術層面,“此項技術早就可以做,沒有任何創新及科學價值,但是全球的生物醫學科學家們不去做、不敢做,就是因為脫靶的不確定性、其他巨大風險以及更重要的倫理及其長遠而深刻的社會影響。”

根據中國《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利用體外受精、體細胞核移植等技術、在研究範圍內獲得的人類胚胎,“其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深圳醫學倫理委已啟動對此事的倫理問題調查,國家衛健委要求依法依規處理,及時公開結果。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基因編輯專家 Kiran Musunuru認為:“這是有違良知的人體實驗,它沒有經過道德倫理審查論證”。神學家、德國倫理理事會主席Peter Dabroc表示,這一行為是對科學的侮辱,是“不負責任的人類試驗……對人類進行轉基因的副作用和後續反應,目前既無法預見,更不能進行控制。”對人類的發育過程進行干預,不僅涉及到某一個個體,而且涉及整個人類子孫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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