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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小冬20歲嫁給梅蘭芳,本以為一個是伶界大王,一個有冬皇之稱,情趣相投,定能夫唱婦隨,相伴到老。
但是幸福生活沒過多久,因為梅蘭芳妻子福芝芳的阻撓,加上梅蘭芳對一些事情的做法寒了孟小冬的心,她毅然決定與他離婚。之後,與杜月笙走到了一起。
杜月笙雖然沒什麼文化,但他喜歡看戲,一直是孟小冬的戲迷。在孟小冬與梅蘭芳離婚一事上,他提供了很多幫助。之後經常通過自己四太太,同時也是孟小冬的閨蜜姚玉蘭給予接濟。
在姚玉蘭的撮合後,孟小冬成了杜月笙的情婦,在上海公開過起同居生活。
新中國成立後,杜月笙為了避開災禍,在朋友提議下準備攜帶全家逃亡法國。有一天,大家湊在一起商討赴法之事,同時盤算護照時,孟小冬說了一句話:“我跟了去,算丫頭呢還是算女朋友?”
孟小冬這是在要一個名分。正如孔夫子所言: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尤其是婚姻中的女人,更加註重名分這個東西。這一提醒,讓杜月笙做了一個決定:馬上與孟小冬舉辦婚禮,給她想要的名分。
這個決定遭到杜公館上下反對和阻撓。因為時局變遷,杜公館的收入已經大不如前,眼下應該節省開銷才是,再說,孟小冬早已是杜公館的人,這已成為不爭的事實,又有何必要舉辦婚禮,勞民傷財。
雖然遭到妻兒反對,手頭積蓄也非常有限,而且自己抱病在身,杜月笙還是決定遂了孟小冬心意。他安排了香港最好的酒席,賓朋滿座。那一年,孟小冬44歲,杜月笙62歲。
愛一個人,不是嘴上的甜言蜜語,也不是給出山盟海誓,而是行動上的全力付出。愛一個人,就是儘自己所能,給對方想要的一切。
正式結婚之後,杜月笙規定子女稱呼孟小冬為“媽咪”。
1951年,杜月笙病情加重,他知道自己時日無多,於是立下遺書,將所剩的區區10萬美金的遺產做了公平分配,其中一條是:活著的四位太太平分遺產的一半。
等到旁人離開,只剩下他的親信陸京士後,他從枕頭底下某處一個小包,取出裡面的七千美金,叮囑他給五太太孟小冬,因為她沒有兒女,自己走了之後,她就沒有依靠了。
杜月笙去世後,孟小冬獨居香港,從此深居簡出,教授梨園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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