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

鹤庆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
鹤庆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
鹤庆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

恭贺新春

鹤庆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
鹤庆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

2019年2月1日,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

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凸显和治安形势的日趋复杂,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案件时有发生,不仅威胁到民警的人身安全,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面对少数不法分子的挑衅。面对这一社会情况,鹤庆县公安局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警依法履行职责。

2019年1月以来,全局共查处阻碍执行职务案件5起,治安拘留违法人员6人,切实维护了民警合法权益和执法权威。

鹤庆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

1月9日下午,鹤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云鹤镇城南农贸市场东大门门口处理违停过程中,驾驶员李某拒不配合并阻碍民警执行职务,鹤庆县公安局依法予以李某治安拘留8日的处罚。

1月24日上午,辛屯镇王某因对征地补偿事项不满,用三轮车将施工道路堵住不让施工车辆通行。民警前往处理过程中,王某拒绝民警的传唤并以推搡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县公安局及时查清了王某阻碍执行职务和扰乱单位正常生产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王某治安拘留8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1月24日上午,辛屯镇王某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辛屯派出所传唤,在此过程中王某某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来到现场的洪某某以拉扯和抢夺传唤证的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民警及时查清了洪某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王某某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1月24日晚,西邑派出所在开展社会治安防控查缉工作过程中,廖某驾驶面包车行至查缉卡点时拒不服从执勤民警停车接受检查的要求,强行冲卡驶离查缉点。县公安局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廖某治安拘留8日的处罚。

1月28日晚,龙开口派出所根据县局部署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统一行动,民警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时,一家KTV包房内的李某、刘某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拒绝配合检查,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参加统一行动的县局工作组和派出所民警依法将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李某、刘某传唤至龙开口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鹤庆县公安局依法予以李某、刘某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不论何时,执法不容挑衅!在下一步工作中,鹤庆县公安局将以此《规定》正式施行为契机,坚决严厉打击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全力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对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公开曝光,有效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

文:张泽荣

审核:陈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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