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根本不存在“非法行醫”之說!

(中醫)根本不存在“非法行醫”之說!

現代社會是法制社會,講究以法治國。但中醫是個性化的,一人一方,根本沒有標準,也拿不出一個標準說誰是非法行醫,誰是合法行醫,因此,中醫歷史上從來沒有“非法行醫”之說,更沒有一個以法行醫的制度。用一套死的制度來管理中醫,它不是發展中醫,而是消滅中醫!

以法行醫是相對於西醫來說的,因為西醫治病的流程是標準化的,按照標準就是合法,違背標準就是非法,很容易制定法律。而中醫是建立在對大自然最普遍規律的認識之上的,這個規律其實就是“整體決定局部”,它就是中醫治病的大法。可問題是,整體在變,局部也在變,要在兩者都變化當中,尋求局部與整體之間的平衡,就沒有固定的法則了,它需要因人因時因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本找不到一個固定的標準,也就是說法無常法。既然沒有常法,何來制度!

我們可以瞭解任何一箇中醫成長的歷程,基本上都是在“非法行醫”中成長起來的。因為沒有臨床,就沒有中醫治病的經驗,而這是一個嘗試的過程,有可能對,有可能不對,有可能接近正確方法,有可能遠離正確方法,正是這種不斷的嘗試,才使中醫不斷成長起來。即使一個經驗豐富的大醫,也沒有一個人敢說這個病因判斷得非常精確,治病方法非常精確,都是嘗試。如果按照現在的中醫法,他們都是非法行醫。如此一來,所有中醫其實都是在非法行醫。

中醫之所以難定標準,是因為中醫的病因沒有標準,它把一切疾病都歸於主不明,或者說偏心,更確切地說是血液對各組織的不對稱供應,血液供應多了,它就會功能亢進,血液供應少了,它就會功能低下,疾病都是組織細胞功能亢進或功能低下達到一定程度的結果。中醫的病因就是要判斷各組織是功能亢進,還是功能低下,以及它們功能亢進或功能低下程度的多少?!

首先是對整體的判斷,是功能亢進還是功能低下,治法是完全相反的。對於整體的功能亢進(熱),就要用祛邪法(寒);對於整體的功能低下(寒),就要用扶正法(熱)。其次是功能亢進或功能低下的多少!這個量對中醫來說太難精確了,大醫不過是更精確而已,普通的中醫離精確可能遠了一點,僅此而已……。

其次是對身體各組織的判斷,是功能亢進還是功能低下。比如,心肝脾肺腎,血液供應多的就功能亢進,血液供應少的就功能低下。作為一箇中醫,判斷一個臟腑可能容易些,要把所有臟腑的功能情況都瞭解精確,確實是太難了。更可怕的是,我們還要了解他們功能亢進或功能低下程度的多少,這就更難了……。

普通中醫和大醫的區別就在於量上,經驗豐富的中醫可能量上的把握更準確一些,而普通的中醫對量上把握不是那麼精確。但是,只要我們判斷各組織功能亢進或功能低下是準確的,那麼用藥就不會有大的偏差。比如,大寒體質,如果是大醫,一定會用大熱藥,比如附子,烏頭,而且量上精確。如果是普通的中醫,可以用中熱藥,如桂枝、肉桂,這也不為錯,通過量上的累積也可以治病,只是沒有那麼立竿見影罷了;同樣,作為一個普通的百姓,他也可以治病,知道自己是大寒體質,多吃些蔥薑桂,這也是中醫治法。我們不能說百姓用食療就是非法行醫,也不能說普通的中醫用藥不精確是非法行醫……。

西醫是通過大量科學實驗歸納出來的標準,而中醫是通過日常生活總結出來的,很難有標準。比如,一些治病的偏方,如果說我用這個偏方治好了自己的病,用到別人身上就是非法行醫,這有點說不過去吧!如果廣義的來說,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都是非法行醫,難道不是嗎?所有食物都有寒熱溫涼偏性,平衡了人的體質偏性它都能治病,加大了人的體質偏性它都能致病。還有一些藥食同源的東西,偏性比食物大了一些,但比很多中藥偏性又小了一些,如枸杞,菊花,桑葉等,它們也是標準的中藥,用它們算非法行醫嗎?如果這樣算的話,那麼,非法行醫的人就多了去了!

中醫是一門恢復人體管理的學問,治病方法豐富多樣,有治心的,有治血的,有針灸按摩的,有中藥的,有外用的,有電療的,有場療的。究竟用什麼方法算是合法行醫,用什麼方法算是非法行醫?比如,我用情志療法,氣功療法,主動的意識調整法,它能夠有效的治療疾病,算是非法行醫嗎?我用食療法,用撥罐法,艾灸法,算是非法行醫嗎?可以這樣說,我們根本不可能在中醫在生活之間找出一個明顯的界限來界定什麼是非法行醫,什麼是合法行醫?

可笑的是,我們這些後人,完全不顧中醫的實際,迷信西方的東西,在中醫上鬧出”非法行醫“的概念。更可笑的是,它還用什麼西醫式的考試來定義,通過者就是合法中醫,不通過者就是非法行醫。說句實話,西醫更容易通過這個考試,他們都可以搖身一變成為中醫,那麼中醫還有是非的標準?即使要定義合法與非法,中醫也要以臨床來界定,絕不是什麼屁考試!

有人可能會說了,如果不用法律來約束,中醫市場不就亂了嗎?表面上是如此,但問題是,你機械地定義一些法律來約束,完全不顧中醫實際,這不僅管理不好中醫,而且使中醫雪上加霜,難道不是嗎?會考試的人成了合法中醫,可他們卻不會臨床治病,這不是給中醫抹黑嗎?反過來,那些臨床經驗豐富的中醫很多都通不過這個考試,它不是限制中醫優勢的發揮嗎?!

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古代的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都是中醫,因為他們都學習中國傳統文化,瞭解中醫的一些基本知識和治病方法,只不過一些人在臨床中積累了更豐富的經驗,成為了能夠治療疑難雜症的好中醫,而普通人只會通過日常方法來養生,如茶療、食療、氣功療法等。因此,中醫和養生之間沒有界限,當然也沒有法律來約束,用中醫方法來治病是人人都可以的。值得一提的是,人民的眼光是雪亮的,自己的健康是最重要的,沒有人會隨便選一箇中醫去治病的,他們都是根據口碑來選擇的。你治好了疑難雜症,周圍人認可了你,你就成了好的中醫,如果你治不了,久而久之,人們都會拋棄了你。正是這種優勝劣汰的機制,使中醫朝朝有進步,代代有發展。

如果說有一個朝代以法來管理中醫,則是宋朝,它也採取類似於現代的方法來批量製造中醫,結果造成了中醫的大衰退。我們一定要知道,中醫不是能夠機械培養出來的,而是悟出來的,悟性高就可以通過自學成為大醫,悟性差,即使你把中醫經典都背下來,也難以成為大醫。而這個悟性不是能夠用一個”死法“來界限的!

治病如治企。現代的中醫管理基本上就等於規定,通過專業管理學習才能夠是企業管理人員,學過MBA之類是高級管理人員,而沒有專業學過企業管理的人都不能當管理人員。如此一來,象松下、李嘉誠這些小學畢業的都永遠當不成管理人員了!這是什麼邏輯?即然現代企業人人都可以當管理人員,那麼中醫作為一門管理人體的學問,當然人人也可以,根本沒有什麼合法與非法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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