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體制內,“小事兒”究竟用不用請示彙報?

很多剛進入體制內的朋友,都會面臨這樣一個問題,都說在體制內,要事事有彙報,但是,有一些實在是太小太小的事情,究竟要不要彙報呢?比如說,領導讓你帶份文件給你辦公室某同志,這事兒實在微不足道,要不要彙報呢?

在體制內,“小事兒”究竟用不用請示彙報?

歸根到底來說,這事兒,得看領導的習慣,有的領導喜歡事無鉅細的知道每件事兒,有的卻喜歡抓大放小,但是,在你不知道領導的脾氣之前,也是有一些通用的方法的。

第一,按流程辦的小事兒,不用匯報。比如說,你管著單位的公章,單位規定,有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即可加蓋公章,有人拿了一份文件,上面有領導簽字,那你蓋章就是,不用再專門彙報。其他程序性工作同理。

在體制內,“小事兒”究竟用不用請示彙報?

第二,臨時性事務,沒有出其他叉子,可短信匯報。比如領導臨時交給你某件小事兒,比如讓你給說送份文件等,如果你親自把文件交到對方手中了,中間沒有出任何問題,則可以給領導發個短信,就說事情已辦妥,特此彙報即可。

在體制內,“小事兒”究竟用不用請示彙報?

第三,任何事務,如果有任何不順利的地方,一定要電話彙報。

還舉剛才的例子,領導讓你送份文件給某人,但是對方不在辦公室,你僅僅是把文件放在對方桌子上了,這個時候,就一定要電話給你自己的領導說明這個情況,千萬不要怕麻煩。或者說,你臨時有其他事情,又委託某某人送文件了,也一定要彙報,否則,一旦因為交接不到位,出了問題,你就是“在小事兒上犯原則性錯誤。”領導會對你有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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