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尺不应打在孩子身上

戒尺不应打在孩子身上

自从国家教育部加强对中小学校园防欺凌事件的督导,全国各地都相继出台了一些防校园欺凌的办法,常州甚至有一所学校决定将戒尺还给老师进行听证,我不知道面对各式各样的孩子,学校会采取怎样的惩罚措施,对于一些“熊孩子”来说,会不会隔靴搔痒,严重点会不会跳楼“恐吓”,到最后学校不了了之。其实,熊孩子的背后,一定有熊家长,这戒尺不应该打在孩子的身上,要是将惩罚惩罚在家长头上,或许效果会更好。

熊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长的嚣张和跋扈,加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让一些家长有恃无恐。假如能制定《监护人法》,明确规定家长在孩子教育上的责任,并有相关的教育底线。中国的有关法律也明确,“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等合法安全,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培养和教育责任,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从相关的法律看,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责任无可推卸。假如我们法律能明文规定家庭教育所要达到的规定孩子才能上学。比如怎么吃饭,怎么穿衣,怎么走路……假如开学第一天测试无法通过,继续在家培养教育,要让孩子的羞愧让家长自己品尝。

我国的民法规定,未成年人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可很多熊孩子做的坏事仿佛除了赔钱是监护人负责的以外,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有时也需要我们的家长适当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家长才会注重孩子的教育。或许刑事责任只是“气话”,我们也不可能让家长连做,但是有些事情完全可以处罚家长,比如不让孩子在学校吃饭,不让孩子在学校参加各类体育活动,甚至可以让家长强制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提高养护孩子的知识。当一个一个因为孩子没养好自己受到处罚的时候,他才会感觉自己的失责。

问题孩子的板子再重,改变的可能很小,甚至会走上不归路,要是将板子提前打在家长的身上,或许孩子的问题就不会无限制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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