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用工成本和相關稅種調整 人大代表談零售業減稅降費


關注用工成本和相關稅種調整 人大代表談零售業減稅降費

圖片來自CNSPHOTO


中國商報/中國商網(記者 賀陽)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明顯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負擔,確保減稅降費落實到位。全年減輕企業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近2萬億元。

兩會期間,中國商報記者在採訪多家零售企業代表後瞭解到,實體零售業作為勞動密集型企業的代表,具有用工需求大、人力成本高、競爭激烈、行業整體利潤低等特性。其中,人力成本又是零售業經營成本中佔比較大的一項。隨著減稅降費政策的進一步推進,將更有利於零售業的發展,尤其是對一些中小型零售企業來說,經營成本有望進一步降低。

用工成本受關注

近幾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減稅降費的政策舉措,基於零售行業特性及行業目前面臨的經營環境,降低社保基數與費率是行業的共同呼聲,國家政策層面為企業減輕負擔,有利於增強企業競爭力,進而多方面促進社會就業。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湖南佳惠集團公司董事長李小紅一直關注實體零售企業用工社保成本高的問題。

李小紅表示,近兩年來,隨著實體零售與互聯網的漸進融合,傳統零售企業轉型步伐明顯提速,市場呈現出回暖態勢。2018年,商務部重點監測零售企業銷售額同比增長4.3%,便利店、超市銷售額同比分別增長7.9%和4.9%。

“目前,我國‘五險’的比例在40%左右,其中養老保險一般為28%,企業承擔20%、員工承擔8%。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已明確2019年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可降至16%。”李小紅說道。

“零售企業是組織產品銷售的服務業,勞動強度偏大、利潤空間較小,商品進銷差價的毛利普遍在15%左右。其中,人員成本為8%至10%,場地租金為3%,水電、物流約為2.5%,資產折舊為2%。另外還有行政、辦公、銀行利息等費用。”李小紅補充道。

李小紅建議,降低社保現有的繳費比例,並在總繳費比例的框架內,合理降低企業繳費比例。

“降低社保費率能真正為企業減負。近幾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減稅降費的政策舉措,基於零售行業特性及行業目前面臨的經營環境,降低社保基數與費率是行業的共同呼聲,政策層面為企業減輕負擔,有利於增強企業競爭力,進而多方面促進社會就業。”全國人大代表、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填在接受中國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李小紅也提出關於調整現行繳費政策的建議。她表示,對於流動性較大、季節性較強、不願參保的農民工和城鎮職工,其原已購買新農保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應視同已購買社會保險,避免重複社保行為,同時還能減輕企業的用工壓力。

建議調整相關稅種

有代表建議,“在繼續堅持目前對進口環節和生產環節徵收的基礎上,以出廠後的物流費用、入場費用和銷售費用等流通費用為基礎,在零售環節徵收流通階段的消費稅。”

談及具體的繳稅話題,王填建議,一是將實體零售企業的留抵退稅安排納入改革進程,重點支持綠色生產、智能服務和帶動就業的企業,以實際獲得的增值稅票據為基礎,以3年均值為週期,確定退還比例;二是堅持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的原則不變,儘快由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一個以實際增加值規模或是銷售收入水平為基礎的稅額地區間分享辦法,既確保地方利益,又降低企業經營負擔。

從消費稅改革的方向來看,王填建議,“按照分段徵收的安排,在繼續堅持目前對進口環節和生產環節徵收的基礎上,以出廠後的物流費用、入場費用和銷售費用等流通費用為基礎,在零售環節徵收流通階段的消費稅。”

“為徵管上的便利和總體稅負的平衡,建議將消費稅稅率相應地降低,並由價內徵收改為價外徵收。同時,支持實體零售企業將代徵的消費稅稅款在上繳週期內形成一定程度的資金池業務,以減少資金佔用,降低財務費用。”王填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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