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发配罪犯,来回几千里路,为何很多衙役争着去押送?

浅色澜海


古代发配罪犯,犯人会被发配几千里,而衙役并不会跟随犯人走几千里。至于很多衙役会挣着去押送的情况,很多人以为是有利可图,不过由于缺乏资料,我们也只能推测。



流放在古代称之为流刑,犯人被流放的时候,会由衙役押解到边疆戍边,或者是被送到蛮荒烟瘴之地开发荒地。很多犯人为了避免在路上受到折磨,会尽量的给押解的差役一定的好处,这也就是衙役们争抢押解的原因。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以唐朝为例,唐代的流刑按远近距离分为三种;分别为两千里、两千五百里、三千里。这些犯人有一些会被增加一定的劳役工作,称之为“加役流”。

唐朝的衙役押解犯人的时候,应该不会敲诈勒索犯人。原因在于唐朝的流刑是可以赎买的,类似于和珅发明的“赎罪银”。



具体方法为;流放两千里,花费八十斤铜免刑。流放两千五百里,需要九十斤。三千里则需要一百斤。按照这种刑罚赎买的政策推断的话,如果犯人有钱的话,估计都会用来免罪,押送的衙役根本捞不到多少油水。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说,如果在押解的路上没有财物贿赂衙役,衙役很可能为了轻松完成任务而杀人灭口,所以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很多人会留下一定的财物贿赂衙役。不过这种说法根本无从考证,只能说是真假难辨。

唐朝以后,几乎所有的朝代都延续了唐朝的做法,基本上都可以用财物免除流放的刑罚。因此被流放的人大体只有两种,一种是穷困潦倒的底层百姓,一种则是被特批的政治犯。



以正常理论推测,没有前途的政治犯应该是敲诈勒索的对象。

清朝时期,林则徐虎门销烟之后,由于清军对英国人作战失利,道光帝拿林则徐做了出气筒,下旨将其流放新疆。林则徐在6月28日接到圣旨之后,于7月14日开始出发。这一路完全是自费,所以林则徐需要自己准备财物和必需品。

一路之上,各省的官吏会派遣衙役负责押送,当然这些衙役是不会出省的,只负责本省境内的押送任务,所以不会存在来回几千里的路程的问题。



当然在此期间,路上与林则徐有旧的官员也会特殊照顾一下。至于这些押解的衙役会不会敲诈勒索,或者是林则徐会不会打赏一下,就完全看两者的心情和所处的环境了。

除了林则徐之外,清朝流放的官员还有很多,比如光绪时期的张荫桓以及毓贤。这些人都有一定的积蓄,而且被发配之后等同于判处了无期徒刑,前途暗淡,按照常理来说,很有可能会被敲诈勒索,或者是破财免灾。

当然具体情况已经无从考察,我们只是根据一些律法和事件进行推测。


我是越关


又是一个不知道谁想出来的谣言,真觉得衙役是去“旅游”啊!

认为衙役会争抢着去押送犯人流放,大致会有下面几个理由。

首先,“公费旅游”。不仅有一定的银两报酬,而且一路上的吃喝住行,都会有朝廷负责,游山玩水的,多轻松。

平时在衙门当差,干的都是最底层的活,又苦又累,还赚不了多少钱,出差多轻松。

被发配的罪犯,家人为了他们能路上好过一些,往往会贿赂衙役。

……


认为押送流放犯人很轻松的,真的是误会“流放”这个词的含义了。

先说衙役,古代衙役的地位确实不高,有些甚至没有固定工资。但是,这不代表他们弄不到钱!衙役属于官府中的人,只要办差,就有额外收入。衙役可以光明正大的向当事人收取车马茶水费,收入很不错。没有派差的时候,他们就会找娼妓户、宰牲户,以及一些贱民商户要钱。虽然不多,但绝对够用了。

尤其是一些中大城市里的衙役,除了见上司要点头哈腰之外,收入并不少。


那他们愿不愿意去押解罪犯呢?十有八九不愿意。

罪犯去的地方,可不是什么旅游胜地。要么是北方极寒之地,要么是岭南烟瘴之地,总之,什么地方条件恶劣,你就去什么地方。

这上千公里的路程,全靠两条腿走下来。路上遇到虎豹豺狼的危险咱就不说了,随便淋个雨感冒生病,就会要了小命。

现代人意识中,一路上今天这个县城,明天那个小镇,怕啥啊!实际上,走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烟,是非常正常的。所有的补给,都要靠沿路的驿站关卡。要真是半路生病了,说不定真死那了……

有人可能觉得,那衙役可以慢慢走啊,一点点的耗。这是不允许的,比如清代刑律规定:“限日行五十里,若三千里限二月;二千五百里限五十日。”那都是有时间限制的,错过时间是要受罚的,包括衙役在内。


不管是往南往北还是往西走,越走远,环境越恶劣,越危险。

真要运气不好遇到那些凶猛强悍的罪犯,同伙半路上“解救”,那衙役的小命也就交待了……

至于说罪犯家人会不会送点钱?大多数的平民百姓,早就掏空了家底,让衙门判得轻一点……真正有钱的大户人家,除非是犯了特大的案子,一般早就花钱弄个轻一点的判罚,轮不到发配流放的。

总之,虽然押送犯人能拿些钱,但是一路上风险太大。遇到这种事儿衙役抢着去,不太可能。

所以,这是个谣言,完全低估了古代的野外旅行风险。


七追风


都觉得古代的衙役是个肥差,其实衙役中也有分工,不同类型的在内部也有鄙视链。

听评书经常会有听到“三班衙役”这个说法,是哪三班?

皂班、快班,壮班。

皂班可以理解为开堂审案时在两边大喊“威——武”的那一班人马,除了在公堂上打人家板子,他们还充当鸣锣开道的仪式性工作,是三班中的“门脸儿”,长得歪瓜裂枣是不能入选的,工资收入较高,处于内部鄙视链的最顶端。

快班可以简单理解为捕快,天生就是跑腿儿的,需要跟歹人搏斗,危险系数较高,经常还要承担收税任务,有点外快,但更多地是招老百姓的骂,算是鄙视链的中段。

壮班最次,看守个库房和监狱,必要时也得充当押解人犯去往发配的地方的解差,最苦最累,属于鄙视链的最底端。

看完了衙役的分类,我们就会大概了解到,很多衙役抢着去押送犯人这个命题,是如何的不可思议,因为即便是在壮班的内部排序上,也是当个看守人员比较清闲,兴许还有点合法的外快,根本不会有人上赶着想去当押送犯人的解差,简直是避之唯恐不及。

这种押解工作有多可怕?

水浒里的描写不用多说了,被人犯同伙拦路截杀的可能性无限大,相对比较富有的人犯所能带来的较高收益,这种现实危险才是需要面对的,性价比实在太低。

感谢完盗匪们的不杀之恩,你还要面对路上的其他风险,风里来雨里去、动不动蹦出一条吊睛白额大虫这类的自然风险自不必提,古代没有抗生素,一旦搞出点外伤,或者水土不服闹肚子,甚至头疼脑热的,都会要了你的老命。

假如路上因为天气原因不太顺利,每天没走够五十里地,导致最后延期抵达目的地,等待你的是接收部门官府的刑杖责罚,挨一顿板子是轻的,严重的直接加入人犯群体,再也别想回家的事儿了。

最悲催的是,人犯走一趟就可以了,而解差还需要走一个来回受双份罪,你以为去趟宁古塔容易吗?

切莫把解差的工作当成现在的公费旅游,吃住三星级以上全部报销,犯人都富得流油,恨不能给你雇上八抬大轿,真要是这般的美差,他们就该是鄙视链的最顶端了!


历来现实


首先说明一下古代发配罪犯是有衙役押送的,但是这个差事并不是让衙役争着去做的,很明显衙役争着押送流放犯人是谣传,是现代人自己臆想出来的。

很多人认为押送流放犯人是有灰色收入的,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很多认为衙役会争着去押送犯人是因为这里面会涉及到灰色收入,也就是被流放犯人的家人会打点一下衙役,但是事实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美好。古代发配犯人属于流刑,一般是不够死刑,但是涉及流刑的很多都是平民百姓,如果是达官贵族涉及到流刑,那么基本上他已经被抄家了,所以流放的犯人一般都不会有大笔财产用来孝敬押运的衙役!


押送流放犯人并不是一件轻松的差事,而且有风险!

古代押送犯人并不像现在这么简单,几千里路是要靠走着的,所以押送流放犯人并不是一件轻松的差事,而是一个辛苦活。而且押送流放犯人是走着诸多风险的,被流放的犯人一般都是流放到比较偏远的边境地区,穷山恶水出刁民,押送的途中很可能会路过几天都荒无人烟的地区,也可能遇到土匪等风险。而且押送流放犯人还可能遇到劫犯的,或者因为天气等原因没有按时到达目的地,这都可能被朝廷怪罪的!


所以押送流放犯人并不是一个好差事,不会像我们想象中那样,拿着朝廷的钱游山玩水,也不会有大笔的灰色收入,有可能犯人家属孝敬的那点钱还不够他们当值一天挣的多。所以没有衙役会争着去押送流放的犯人的,题目提到的应该是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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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白话君


大胆猜一下,可能还是为了钱吧!


一方面可以收受贿赂,犯人家属为了罪犯一路上不受欺负,还是会向衙役使些钱财,这正是敛财的好机会。

押送犯人,也算是出差,衙门应该也会给差旅费的,顺便也出来溜一圈,古代人们很少出远门,因为交通不便,更不要说上千里了。当成一次旅游也不错的!

如果在路途上结果了犯人,也能卷起钱财跑路,还是为了钱,人为钱死鸟为食亡,就是这个道理。

其实想想如今的工作出差,如果没有好处谁会去了,单位会给一些福利,辛辛苦苦跑大老远,捞不到好处恐怕下次就再也不去了。

你说是不?



语见文化


这个说法是假的!在古代押送犯人不会超过300里,然后转手给下一批衙役押送。正常来说就是由县押府,再由府押省,集中起来统一押送。比如那种押送千里充军的,那是府衙或者臬台砸门押送的,这种往往会集合一大队的犯人,一般会有几十上百人,派兵统一押送,我们经常看到用铐子铐着一群人就是这种情况,这也是为了节约资源,也是为了防止犯人逃走以及有人劫走犯人。

古代由于生产力低下,各地区人口非常少,一个县可能人口也就是几万人,要这么一个县去养活许多办公人员显然是很困难的,公门里的衙役人数相当有限,可能也就是几十名而已,正常来说会有正副两都头,编制40人。这40几个人得管日常的治安缉盗,还得守卫县衙,还得派人看守牢房,本身就是捉襟见肘的事,如果押送一个犯人去了几千里路,往返半年多那么还怎么办差?所以呢,当时的处置办法就是县衙把犯人定罪判决后押送到府台衙门,而府台衙门再押送到省级臬台衙门去。臬台衙门才派人押送这些人去往全国各地。

一般来说县衙距离府衙都不会太远,可能也就是100多里路到200里路左右,很少超过300里的,然后押送到了府衙大牢交割完毕公差就可以回去了。按着古代步行每日行40~60里地的限行,这往返时间就是5~10天时间,古代是每旬休一天,一般衙役都会赶在9天内来回,不然假期会被充公。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何犯人家属要给差役送钱,这就是为了让他们慢慢走,不要太赶,不然犯人会很难受的。


优己


“押送犯人发配边疆”并没有任何记载可以证明这是一件衙役都争抢的差事,当然了也不能说衙役不喜欢当这份差,所以这又是一件无法辩证是真是假的事情。


那么这里我们就按照我们的思维去分析一下“发配”这种差事究竟有何可争之处:

首先想到的是“有油水可捞”

这一点很好理解,在古代“发配”是非常重的刑罚,发配的目的地无不是偏远之地,不是岭南就是漠北,要么就是苦寒的东北,总之这些地区对于中原王朝来说并不是什么有价值的地方,政府也不会对这些地方实行大规模开发,所以这些地方的生活条件是非常艰苦的,犯人被发配到那里无异于慢性死亡,而且这些地方实在太过遥远,犯人能活着到达目的地就很不容易了,因而对于犯人来讲,发配有时候比斩首这等死罪还痛苦。所以为了让犯人们路上走的舒服一点,比如适当的可以卸下枷锁等刑具,犯人的家属往往会私下里行贿押送的衙役,让他们路上照应一点。毕竟这是公家买卖,怎么押送都是送,既然有钱拿何乐而不为呢?


其次想到的就是长时间的公费出差所带来的一些便利。

正如题主所说,有时候发配到的目的地与出发地相隔千里,衙役来回一趟所耗费的时间至少一个月,甚至更长。衙役本身就是衙门里地位比较低等的一类,他们不仅要干最苦最累的工作,平日里还要时常忍受上级的挑剔与责骂,正所谓一级压一级,官大一级压死人,对于那些升迁无望的衙役们来说,与其在衙门里受这等鸟气,倒不如出去转转,不仅可以领略地方上的风土人情,一抒胸中块垒,还有可能以“公事”的名义中饱私囊,毕竟押送所产生的费用都是朝廷出钱,无需自己掏钱。在古代,监察审核制度还不那么的完善,钻这种空子的大有人在,不像今天,公费出差就是公费出差,哪有公费旅游一说?

其实以上也都只是个人的猜测,历史上发配这种差事究竟吃不吃香,已经无从考证了,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对于犯人来说,发配无异于死刑,根据《明史.刑罚志》里的记载,发配(充军)是到边关地区服劳役,如果是终身发配,那么罪犯要服役到死,如果是永久发配,还要罪及子孙后代。


这里有一点值得一提,押送的路上并不会天天都住驿站,很多时候都是风餐露宿,尤其是有的皇帝为了节省朝廷开支,往往会下令裁剪驿站,被裁减的驿站也往往都是一些利用率很低的驿站,那么哪些驿站的使用率低呢?中原及江南地区的驿站使用率肯定高,毕竟各地要经常派人到京师汇报工作,只有那些相对偏远地区的驿站使用率很低,所以这些驿站被裁减的可能性最大(李自成原是驿站工作人员,就是因为崇祯裁减了他所在的驿站后才导致他起兵反明),而这些驿站被裁减后,对于发配的犯人和押送的衙役来说就真的很倒霉了。

所以不管是对犯人还是衙役来讲,发配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咸鱼闲聊


看到这个问题,又是以为古代专门抢着去做这些不讨好的差事,类似的问题诸如太监抢着去侍奉被冷落的妃子等等。我们来了解实情是什么,然后放在自己身上想一想,是不是愿意做?

发配边疆如何执行

古代若是被判了充军或者发配边疆等这种刑法,执行发配刑罚的时候,押解犯人的衙役必须同犯人一起走这么多里路,哪有什么衙役骑马,犯人走路的好事。

回来的时候若是衙役不想花钱,也得走这么多里的路。这就是相当于自己也被发配了两次,发配的地方都是鸟不拉屎的地方,驿站就不是这些人能享受到的,他们只能一路上风餐露宿,换作是你,你会愿意抢着接这“美差事”?


杀人灭口或者给钱活命

对于没有什么身家的人,判了发配刑法的时候,这时候他也有觉悟知道自己的死期到了。衙役也不是傻子,没有一点好处自己也跟着受苦?所以在出发后没多久,到了荒郊野外,犯人就“自杀”或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挂了,然后衙役就回去复命了。

有些有身家的人,为了保住犯人的性命,其家人会变卖家产,贿赂衙役,而且会拖家带口的陪同犯人走完全程,这就是犯人能活命的唯一方法。至于这种情况衙役为什么不敢也杀了他的家人呢?因为一旦这么做了,事情就闹大了,故还是权当赚点“辛苦钱”。



若是那种身家很富的人被判了发配之刑,那么的确有些愿意赚辛苦钱的会抢着去押解。但是有这种身家又被判发配之刑的人总还是少数,故大部分人押解发配之刑的衙役都是中途杀人灭口,这也是一种“潜规则”,故发配之刑在古代是会让犯人倾家荡产的刑法,若是没有家产,那就是相当于死刑。

再看这个问题就知道,被判押解之刑大部分情况都是半路犯人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死亡,衙役就完成押解任务了,若是真的抢着去,会半路杀人灭口吗?既然没有抢着去,又何来的抢着去的原因之说呢?


淡看天上月


发配犯人是我们在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一个桥段。《水浒传》中最出名的就是刺配沧州道。《雍正王朝》最有名的就是送到宁古塔。还有我们中学时代经常学到的古诗词,下边的作者介绍中黄州,滁州,海南都是官员经常贬谪的地方。这些流放,发配和贬谪的地方都是经济实力不强或者开发不彻底的地方,或者是堤坝,河道等朝廷工事需要劳工,朝廷就把他们发配过去做事。但是很多人在路上就死去了,为什么呢,舟车劳顿再加上疾病,半路上找不到投宿和及时医治的地方。还有就是开发不彻底遍布原始森林,瘴气严重,湿热的气候难以适应。



这样一份职业会有人抢着去做实在是令人生疑,唐太宗说过我们要以史为鉴,不知道衙役们是否听过陈胜吴广起义的故事,如果不小心压的就是这类型的人,可是不得了啊。山高皇帝远,路上遇到劫匪,岂不是命都丢了,虽然劫匪不一定都有胆子去劫官,但是敢劫官的又不在少数,如果押送的是什么帮派头子,也是个不小的麻烦事儿。


抢着做的或许只有押送去的地方不远,押送的又是什么富贵人家的人。路上犯人家属给的盘缠多,好吃好喝招待,还会多给押送的人一些钱,让路上照顾,照顾,这可以赚到不少外快。如果押送一个穷光蛋,还是个独身的窃贼,发配到古代的广东海南充军,那谁愿意去啊。又不是现在海南有度假圣地三亚,广东更是有许多城市的经济水平在国家前列,各地的人们都奔着机会去打工 。如果那时候有现在这样的环境,那衙役们可能会借着机会到处走走,也算旅游,可是那个时候没条件,没这个意识啊。


衙役们作为衙门的最基本单位之一,物质生活水平也高不到哪里去,或许只有少数的衙役能够不错的生活水平,但是你让他们抽时间游山玩水,那或许只有文人墨客有这样的情怀了。押送一出去就好几个月,甚至半年到一年多,离家那么远,父母,妻儿都见不到。古语有云“父母在,不远游”,长途跋涉不知归家是何年。所以抢着干的机会有,但是应该不是每一分都抢。


红雨说历史


看这题想笑,估计是题主看电视剧看得了。以为古代的衙役会争抢着去押送犯人流放,以为路上好吃好玩,其实这个想法与实际差之千里。

首先,我们要搞懂什么叫流放。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社会和统治秩序。


所以流放意味着路途遥远,意味着荒山野地,意味着穷乡僻壤。

那么衙役会愿意去吗?


一是古代交通不发达,这么远押送犯人责任大,又辛苦,一定是苦差事。

二是古代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气候异常,容易水土不服,加上医疗条件差,路上丢命可能性大。


三是危险性大。路远一方面路遇不测如强盗抢窃概率大,另一方面,犯人亲朋好友劫人可能性也有,越是远越是穷,越不安全。

四是犯人死亡的可能性大。犯人长途跋涉,路上生病、被害的可能性增加,发生意外,衙役不是丢饭碗就是受惩罚,甚至可能丢命。


所以,题主认为衙役争着去是不可能的,一定是小说、电视剧中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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