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點半難題”如何破局

新學期伊始,中小學生尤其是小學生的放學接送及看護問題,又讓不少上班族家長倍感困擾。

近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小學生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上海《通知》),決定自今年3月20日起,在原有提供至17時課後服務的基礎上,對家庭按時接送仍有困難的學生,免費課後服務延時至18時。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在此前召開的地方兩會上,晚託班問題被屢屢提及。

不過,經過調查走訪,記者發現,開展課後服務仍然面臨三類現實問題。第一,課後服務的經費問題;第二,課後服務的內容問題;第三,學校開展課後服務的安全責任問題。

孩子放學早、家長下班晚,這樣的尷尬時差讓不少家長犯了難——請假不現實、放託管機構顧慮多。“三點半難題”究竟如何破?

晚託服務流於形式

課外生活似顯單調

記者調查發現,“三點半難題”在大中城市更為普遍。三點半之前,孩子在校學習,責任在學校;三點半之後,孩子在家生活,責任在家長。但是由於作息時間不匹配,很多家長沒有辦法去接孩子,於是不少家長不得已把孩子送進各種託管班和課外輔導班。

在2018年全國兩會的“部長通道”上,教育部部長陳寶生作為首個接受記者提問的部長,特別談及“課後三點半”問題。陳寶生稱,將通過多種模式解決小學生三點半放學給家長接孩子造成的難題,要給年輕父母更厚實的“紅包”。

不少地方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例如,南京的“彈性離校”、北京的“課後一小時”、上海的“課後服務”等。但現實問題是,有些地方出現了“課後班”報名者寥寥的尷尬現象,甚至到最後已經無法開班。

家住北京市的黃瓊(化名)回憶北京剛剛實行“課後一小時”政策的情景,“孩子所在班級的學生幾乎都報名了”。然而,過了一段時間,黃瓊和其他家長陸續發現自己的孩子在這“課後一小時”裡,並沒有什麼收穫。

“前一年學的美術是塗色,這一年還是學塗色,浪費時間。”黃瓊對記者說。

據南京師範大學社會發展學院教授程平源介紹,實際上,學生參與的社區三點半服務課堂基本是流於形式,老師沒有經過培訓,不專業。

不過,記者注意到,此次上海《通知》規定,以教職工為主提供服務,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教職工輪流排班、返聘退休教職工等方式提供服務,確有需要的可引入社區教育力量或社會公益性機構。

此外,在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看來,如今有一種觀念不對,“學生不在家庭就應該在學校,不在學校就應該在家庭”,其實學生應該擁有更豐富的課外生活,多接觸社會與大自然。

儲朝暉認為,目前存在兩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是規定的課程佔用了幾乎所有的時間,學生沒有時間和空間去學習自己喜歡的東西;二是很多人錯誤地認為只有進學校和各種培訓班才能學習。

課後服務全憑自願

保障彈性離校經費

查閱相關資料,記者注意到,中小學校實行三點半放學的主要目的是減輕學生負擔,同時在課後時間開班亂收費問題上“避嫌”。這樣一來,孩子放學早,但是家長下班晚,導致家長無法準點去接孩子的難題。

針對“三點半難題”,有的學校提倡“彈性離校”。而且,近年來,實行彈性離校,為學生提供課後服務已成為各地教育部門、學校的一項重要工作。

2017年,教育部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開展中小學生課後服務,是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送學生困難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強調各地要創造條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強化中小學校在課後服務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

不過,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彈性離校”並非對所有年齡段的學生都有用,要做到科學合理的“彈性離校”,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資金就是其中繞不開的話題。

記者注意到,從各地的實踐來看,有的地方採取納入財政預算,向學生家長提供免費晚託服務,例如上海、杭州和南京。還有一些地方探索成本分攤機制。

根據此次上海教委針對上海《通知》的回應,上海市小學生校內課後服務目前階段不向學生或家長收取費用,所需看護費用由財政經費解決。

“如果實行彈性離校,由政府提供經費,那麼不參加晚託班的家庭可能會覺得不平衡。另外,地方財政能提供多少資金,能否支撐學校足夠支付這些相關的費用。”儲朝暉對記者說,“通常情況下,政府提供的資金比學校的實際支出要少,所以學校沒有積極性。”

而據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介紹,目前對於開展課後服務的經費來源,存在兩種不同意見,一種意見是應該把學校開展課後服務的費用納入財政預算,由財政撥款保障,對學生提供免費的託管服務;另一種意見是,課後服務屬於非義務教育範疇,由學生自願選擇,因此應該實行成本分攤,向選擇接受課後服務的學生家長收取部分費用。

“支持後一種意見的人還認為,如果實行免費託管服務,可能出現家長都把孩子留在學校的情況,這樣會增加學校的壓力和負擔。另外,如果向學生家長收費,那麼可以採取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向有需求的學生家長提供託管服務。”熊丙奇說。

在熊丙奇看來,“彈性離校”不屬於義務教育範疇,因為義務教育帶有強制性,既要求政府履行投入保障責任,也強制要求受教育者必須接受。而課後服務是由學生或家長自願選擇參加,“但政府部門也應將其納入常規預算項目,補貼學校提供服務的費用,避免因經費不足影響學校、老師的積極性”。

熊丙奇對記者補充說,按照教育部的說法,課後服務為非義務教育範疇,在政府補貼之外可以購買服務。如果有的地方允許學校向家長適當收費,很有可能又出現新的亂收費問題。基於此,政府部門也應該有充足的預算。

不過,記者採訪發現,地方政府的撥款補貼是否能維持課後服務有序運行?如何保障教師加班提供課後服務的權利和待遇?如何給學校購買課後服務的自主權?地方政府財政能否持續買單?這些後續問題同樣不容忽視。

對於資金問題,程平源認為,應該由專家、教育部門和家長共同建立一種機制,“如果完全由政府單方面來做,很多問題有時候不一定考慮得那麼全面。如果能將持續買單納入法律框架,那麼政府便能持續做到。但如果僅是政績衝動,就可能出現今年提供資金、明年不提供資金的情況”。

釐清政府學校家庭權責

讓家委會參與決策監督

那麼,究竟應該如何建立彈性離校制度?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在國家層面並沒有明確要求採取何種模式,而是把探索的自主權交給了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

除了提前放學或者完全由學校的晚託班來接手,是否還有其他辦法?

程平源認為,中國家庭基本是通過全職媽媽或者祖父母一代來承擔孩子的接送甚至輔導工作,“實際上,沒有一個社區或整個社會作為承擔機制,孩子放學早了沒人管,如果在沒人管的情況下,家長將孩子推給社區,那麼社區該如何承擔責任?如果沒有保障機制和培訓機制,社區也無法做好”。

熊丙奇則認為,應當由各地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和學生家長的實際需求情況,探索出適合本地區的課後服務方式。

“從某種程度上說,探索建立彈性離校制度,也是提高教育管理和學校辦學現代治理能力的過程,需要釐清政府和學校、家庭的權責,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發揮家長委員會的決策與監督作用。”熊丙奇對記者說。

“提供課後服務面臨的問題,也是我國教育管理、學校辦學面臨的共同問題。按照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的要求,政府部門要依法保障學校的辦學投入,同時要給予學校辦學自主權,做好放權、管理、服務。”熊丙奇說,“學校開展晚託服務,也應獲得更多的自主權。一方面,結合學校條件,給學生開設興趣課程;另一方面,可採取靈活的方式,包括聘請退休教師、購買第三方服務,為學生提供晚託服務。”

不過,熊丙奇同時稱,在具體的教育管理和學校辦學中,有的地方教育部門投入不足,但管得太多,而且通過行政思維在管理,“開展課後服務必須改變這種局面,除了給予學校自主權之外,政府部門還應該給學校的安全壓力鬆綁,要堅持依法治教原則,明確學校的安全教育、管理責任,不能不管學校是否盡到安全教育、管理責任,最後都追究校方責任”。

據熊丙奇介紹,北京市教委提出學校與家長簽訂協議,約定雙方責任和權利,探索建立課後服務家校合作制度,這是一個不錯的嘗試,可通過協議方式,明確學校和家長雙方的責任。

在熊丙奇看來,開展好晚託服務,關鍵在於提高現代治理能力。例如,如果要向家長收取一定的費用,需要舉行聽證會,確定價格,做到公開透明;學校提供的晚託服務項目、課程,應由學生自主選擇參加;依法界定晚託服務中學校、第三方機構和家長的責任等。

“學校如果購買第三方服務,引入公益機構,首先可由政府部門明確相關機構的資質,只有滿足資質要求,才可引入開展晚託服務。其次,在引入時要進行公開招標,由家長委員會參與決策。再次,要由家長和專業機構評估具體的服務質量,引入淘汰與競爭機制。”熊丙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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