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榆次特大殺人案:喪心病狂連殺14人,卻說自己是“英雄”?

胡文海,男,山西人。因承包煤礦失敗,上訪村支部人員貪汙未果,而於2001年10月26日晚上持槍殺村幹部及與之有過節的群眾,致14人死亡,2002年1月25日被執行死刑。導演賈樟柯電影《天註定》有對‘胡文海事件’的相似描述。公平而論,胡文海曾經想走上法制軌道,這當是一個值得讚賞的轉變。然而,那些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卻敷衍行事,使得真相始終沒有得以揭開,卻以一種恐怖血惺的方式落幕。時隔多年後,事實逐漸被掩埋,有人省掉經過,專門把胡文海審判其間說自己是除貪官的兩段話剪輯出來,斷章取義,添油加醋,把胡文海塑造成為英雄。其中爭論卻矇昧無知,讓人難以言喻。


山西榆次特大殺人案:喪心病狂連殺14人,卻說自己是“英雄”?


姓名:胡文海

性別:男

籍貫:山西省 晉中市 榆次區大峪口村

職業:煤礦老闆

山西榆次特大殺人案主犯

案件回溯

1993年,當胡根生任村支書時,胡文海曾經承包過3年村辦的大峪口煤礦,據幾位村民講,也不知什麼原因,胡文海還白白多包了兩年,由此胡文海發了一筆大財。五年後即1998年初,大峪口村決定採取公開招標的辦法將煤礦重新承包,由於別的村民出價高,村幹部決定將煤礦交與他人經營,但胡文海執意要以原價續包,作為一名村幹部,胡根生自然不可能答應胡文海的無理要求。從此,胡文海便恨上了胡根生。

1999年,烏金山鎮供銷公司經理賈潤全,找胡文海商議向反貪局舉報大峪口村煤礦“3年少報5萬噸產量,偷漏稅100萬元,少交管理費25萬元”的情況。舉報後,稽查處去了五六趟太原(大峪口煤礦的煤運往太原銷售),查不出證據,此事就不了了之。賈潤全被劉海生(原煤礦礦長)打了兩拳。

1999年6月19日,胡文海因澆地一事,與本村高彥書、高彥堂兄弟發生口角,併發生爭鬥,在爭鬥中,胡文海頭部被鐵鍬劈傷而住進醫院。當晚,高彥堂全家4口因害怕報復當晚連夜搬走。胡文海從醫院回來的第二天,原支書胡根生去他家裡,說受村支書李利生(高彥堂姐夫)所託,前來調解此事,許以2萬多元作為調解費。胡文海認為有幕後指使者,要求指出幕後指使。但高彥書說沒有。

胡文海堅信這絕不是什麼“澆地糾紛”,因為他從小性情暴躁,是大峪口村的強人,很少有人敢惹,胡家又是村裡大戶,而高家兄弟是從河北省井陘縣遷移此地的,獨門小戶,兩家平時沒什麼矛盾,澆地當晚亦未發生口角。但從高家兄弟的動作來看,他們是要把他“往死裡鬧”,所以,胡文海認為高家兄弟背後一定有人指使;他們是要“暗殺”他胡文海,“殺人滅口”。胡文海在偵察期間供述:胡根生(原村支書)曾經說過:“大峪口村除了胡文海敢告我,誰還敢告?”據此,胡文海推測,胡根生一夥認為是他指使賈潤全等人告狀;把他除掉,就沒人再敢告狀了。


山西榆次特大殺人案:喪心病狂連殺14人,卻說自己是“英雄”?


此後胡文海還曾打過高彥蘇三四次,逼他說出受誰的指使,但高彥蘇沒說。

胡文海認為此事系村幹部胡根生、劉海生、李利生等人背後指使,便生報復之念,併購買了消防斧,後又向被告人劉海旺索要炸藥3.7公斤,雷管5枚。胡文海在偵查期間的供述證實:從1999年6月19日和高家兄弟因澆地發生口角,他們拿鐵鍬劈了我之後,我就下決心要查清是誰參與劈我的,並準備全殺了他們。第一我暗中調查是什麼人參與的;第二前年買了兩張假身份證,準備逃跑時用;第三是問劉海旺要了一包炸藥和幾個雷管,萬一殺人後跑不掉準備自殺用;第四是買了一把消防斧;第五是亂花錢,大肆嫖娼、吃喝,把掙的錢全花了。

1999年6月19日被劈傷後,胡文海就起了殺心,剩下的日子不過是在尋找證據,等待機會。他曾設想過在除夕之夜大開殺戒:“等春節晚會一開始,我就幹,一個也跑不了!”他曾經計劃殺人數量多達45餘人。.

可以說,這時的胡文海已經成了一個高度危險人物。

2001年,大峪口村再次競標煤礦,胡文海仍然沒有承包成功。胡文海認為這是村官從中搗鬼。

2001年1月份,胡文海拿到了村煤礦1992~1993年度的工資表。胡文海通過這個工資表的查賬,得出村官貪汙500萬的結論。偵查期間供述:“我看見這幾年他們大致貪了500多萬。我看到他們貪汙了這麼多,就不想陪他們一起死了,想通過正當渠道告他們。”

於是胡文海又挨家挨戶地跑,共得到大峪口村121名村民包括黨員和幹部的簽名,然後開始了長達8個月的舉報。不過這個簽名的內容究竟是什麼,未有資料說明。

胡文海在偵察期間供述:他最早找到的是烏金山鎮負責紀檢的崔副書記。崔副書記說過兩天再去查,但卻一直不查。於是,胡文海開始越級上訪—從鎮、區、市一直到省,他循著公安、紀委兩條途徑逐級舉報。

賈潤全說:“胡文海告狀前,我告訴他兩條經驗:一、必須有足夠的時間,專門去告,而不能捎帶著告。二、還得有資金:出去要坐車、吃飯,必要時還得買點小禮。文海在村裡承包過煤礦,知道得比我多。我說你可別像我,告了個沒結果。”

結果,8個月過去,沒有任何相關方面進行回應和處理。

一審庭審中,胡文海盛讚省紀委、省公安廳的接待人員態度熱情,辦事迅速:“對我的上訪材料,省公安廳迅速批到晉中市公安處,公安處1個月後批到榆次區公安局,結果,公安局整整壓了5個月……”

無論胡文海舉報到哪裡,這些舉報材料最後都被批到兩個部門處理:一是烏金山鎮紀委,二是榆次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據胡文海說,烏金山鎮主管紀檢的崔副書記對他叫嚷:“你就是告到中紀委,我崔某某不給你辦手續,你也沒辦法!”而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的大隊長則以“沒有辦案經費”搪塞胡文海。胡提出自己可墊支辦案經費,該大隊長又以“人員也不夠”來敷衍。

2001年10月26日晚7時許,胡文海指使劉海旺以調解為由將胡根生和原村煤礦會計李繼先後騙至自己家中。胡文海和其弟胡青海威逼毆打胡根生、李繼二人書寫所謂的“貪汙”材料,因二人不從,胡文海持雙管獵槍和劉海旺持消防斧將二人押出門外,向西行至胡文海之父胡廣智家大門外時,李繼因聽到附近過往車輛的警報聲而突然反抗,胡文海先打死李繼,又瞄準胡根生,因獵槍啞彈,胡根生上去搶槍,與之反抗,胡文海又令劉海旺持消防斧劈傷胡根生,胡文海再補了一槍,胡根生裝死躲過一劫。胡文海給了劉海旺1000元現金後,劉海旺逃離現場。之後,胡文海殺性大起,在近3個小時的作案時間內,先後將本村張敬林等12人殺死,並致3人重傷。在總共14人被害身亡者當中,年齡最大的71歲,年齡最小的僅10歲,其中兩人是村幹部。


山西榆次特大殺人案:喪心病狂連殺14人,卻說自己是“英雄”?


胡文海殺人後,返回家中,與胡青海說了殺人之後,拿上事先準備好的炸藥包,騎自行車沿偏僻小道一路逃至太原許西村後,將自行車扔掉,換乘一輛綠色的夏利出租車。被正在建設路盤查的職工新村刑警中隊民警抓獲。

被捕後的胡文海,堅稱自己為除貪官而殺人,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胡文海為報復殺人,判處胡文海、劉海旺死刑,胡青海無期徒刑。

在被胡文海打死、打傷的17人中,只有胡根生,李利生,劉海生、高彥書是“澆地糾紛”被胡文海認為要殺他的人。其它人跟胡文海並無深仇大恨,如原村長冀金堂、村民胡三計、胡福龍等,他們只是被胡文海認為曾經“散佈謠言”,說過“胡文海不是東西”及“劈死他活該”之類“壞話”,或者只是與胡根生關係過密,而被他悍然屠戮。事後,胡三計之子胡俊林認為:我和胡文海是不出五服的本家,如果有意見可能是因為他結婚時我沒有上禮。


山西榆次特大殺人案:喪心病狂連殺14人,卻說自己是“英雄”?


在法庭上,胡文海解釋說這叫“捎帶”:殺一個是死,殺一群也是死,既然如此,何不趁此機會,把自己看不順眼的人統統除去!胡文海的想法,實在錯得厲害。撇開法律的嚴峻懲治不談,這種濫殺行徑,帶給胡文海的也只不過是一時快感而已,其後果絕不會如他所預期的那般是“賺了”—那幾名被他“捎帶”的受害者固然死得太不“划算”,而胡的濫殺,則憑空為自己多添了幾戶真正的仇家,這筆仇債必定由他的親人承受下來,並終此一生,甚至世世代代,都要生活在仇家環伺之中,而遭受“隨時可能被尋仇報復”的精神折磨。 很顯然,如果沒有公正嚴明的法律來維持秩序,誰也擋不住仇恨的種子在受害者家屬心中發芽,任何“報復”與“反報復”的殘暴行為都隨時有可能發生。

2001年10月26日21時許,晉中市榆次區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在自家門前開槍打死村煤礦銷售員李繼,並勒令旁邊的劉海旺用消防斧將原村支書胡根生劈傷。之後,胡文海又開槍射擊,再傷胡根生,胡根生裝死逃過一劫。劉海旺傷人後,因恐懼逃走。胡文海孤身一人,持雙管獵槍繼續報復殺人。他依次來到村會計張敬林家,殺死其妻和次女。到光棍漢高彥蘇家,殺死高彥蘇;到前村長冀金堂開設的小賣部,殺死冀金堂,打傷其妻胡拉弟;到村民胡福龍家,殺死胡福龍及其妻;到村民胡三計(也是胡文海的本家大伯)家,殺死胡三計、他的兒媳以及兒媳的兩個妹夫;到村煤礦礦長劉海生家,打傷劉海生;到前村支書李利生家,殺死李利生及其妻女。在不到3個小時的時間內,胡文海相繼槍殺14人,槍傷3人。

2001年12月25日,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0·26血案”,並當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殺人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兩罪並處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海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胡青海(胡文海的二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胡文海、劉海旺、胡青海不服判決,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被省高院駁回。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召開“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公處大會”,宣佈了對3名案犯的終審判決。10:30左右,胡文海、劉海旺兩人被執行槍決。。。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劉海旺及其辯護人所提其在本案中屬脅從犯、犯罪後有明顯的悔罪表現的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經查:根據被害人胡根生的陳述,在胡文海與胡根生奪槍的關鍵時刻,胡文海指揮劉海旺劈胡根生,劉隨即動手。有證據證明劉海旺系受胡文海指揮作案而並無證據證明其受到胡文海的脅迫作案。故其所提系脅從犯的理由無事實依據,依法不能成立。另外發案後劉海旺確曾讓賈明亮向“110”報案,但其沒有說自己用斧子劈人的事實,並在他人報案後仍繼續逃跑,並無歸案的意思表示,無法說明其有悔罪表現。故該條理由無事實依據,依法不能成立。。

相關人簡介

劉海生:“我跟胡文海原來處得相當不錯,後來知道他在告我,因為我沒貪汙,所以也不當回事……再說,就是他對我有意見,也不至於殺人吧?” 他說:“高家老大(高彥蘇)腦子有問題,不然,借他8個膽也不敢打胡文海。”他斷然否認自己指使高家兄弟劈胡文海。 “出了事兒,政府沒給受害者一點兒補償,哪怕說句話也行呀……現在的社會,安全感簡直太差了!”劉海生說出了他的感慨。

李利生是大峪口村的副支書,曾先後擔任過村民兵連長、治保主任、村支書等職。從1990年起,先後榮獲過市級“優秀黨員”、“模範村幹部”等各種榮譽,親屬拿出30多份榮譽證書。據許多村民介紹,李利生是難得的好村官,擔任村支書的幾年間,在他領導下,大峪口村村民吃上了自來水,通上了電,翻修了小學校舍。李利生一心為公,深得村民愛戴。就在遇害的前一天,他還在組織大家維修小學學校門口的一段路。

劉海旺是從大峪口村進山大約3公里的北山煤礦職工,他41歲,1978年就參加工作,被捕前還是北山礦的安全檢查員。劉的領導對記者說,劉海旺工作表現不錯,人緣兒也好,性格挺柔和的,要說他一個人敢和人打架,誰也不相信,聽說他殺了人,工友們都不相信。劉的工友們分析說,劉海旺很講哥們義氣,常和胡文海來往,可能是受了胡的什麼恩惠,才一起去作案的。

 採訪記

山西殺人犯胡文海的最後一段話 :

pol.ice:知道為什麼逮你嗎?

胡文海:知道,殺了點人。

pol.ice:殺了一點?你殺了十四個!

胡文海:不止十四個吧?

pol.ice:那你說多少?

胡文海:我記著是十七個。

pol.ice:死了十四個!

胡文海;我不記的還有活的,我都撥拉過,看誰象沒死的,就再給兩槍。——那就是沒殺淨。

pol.ice:你知道後果嗎?

胡文海:(對pol.ice滿臉媚笑)知道、知道,我得給人家抵命。

pol.ice:後悔不後悔?

胡文海:咋不後悔?有個娃娃不該殺人家,你們一說,才知道人家是串門的。再就是,該殺的沒殺淨。

pol.ice:你還想殺誰?

胡文海:就那幾家的男人。

pol.ice:你為啥殺人家?

胡文海:他們當村支書和村主任時,三年揮霍貪汙了至少五百萬。三個煤礦讓他們賣了兩個。我到鎮上告狀沒人管。他們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整死我。99年6月19號,我到地裡澆水,xxx兄弟(其中一個滿門被殺)藉口和我吵架,往我頭上劈了三鐵鍬,我縫了幾十針。要不是頭硬,早讓他們劈死了。xxx(村支書)派人找我,要出錢私了,我不幹。從那時起,我就起了殺心,本來準備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時都看春節晚會,能殺乾淨。6月19號,我把xxx(支書)和村 會計叫來,讓他們寫貪汙了多少,他們不幹,這時外面有警笛聲(路過的警車),xx(會計)就氣粗了,指著自己的腦門說:“文海,有本事朝這裡打。”我就給他腦門上一槍,把他打死了。他還以為我不敢。沒有辦法,只能提前動手。……

後來,當記者再問他後悔不後悔時,他理直氣壯的回答:“不後悔,一點不後悔!就是遺憾,沒有把該殺的都殺了。”遺憾、沒有死淨的話,胡文海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到。據分析,他是擔心給他父母妻兒留下後患。

記者問他為什麼連孩子一起殺時,他蠻有道理的講:“不把他們也殺了,他們長大要欺負我家娃娃……”

法院審判胡文海時,他站的筆直,捧著自辯書大聲朗讀,就象農村勞模發言。共同受審的還有一個幫他殺人的朋友,胡答辯時說,他朋友沒有殺人,跟著他是一直勸他不要殺。這時,控方指出,一個受害者 (裝死躲過)指證他朋友拿斧子砍過他。胡答辯,我一槍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沒回頭看過,是我撿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鉗子夾受害者。胡文海當即辯道:是我拿槍逼他乾的,他不夾受害者,我就****打他。明目張膽的大包大攬。

判胡文海死刑後,退庭時,胡逮著一個審過他的幹警就握手,邊握邊說:“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麼些pol.ice,躲也躲不及他,實是滑稽。

案後大峪口村

胡文海家在村子的緊後頭,大門前一面足有3米高的照壁上,琉璃磚瓦成龍鳳呈祥圖案。院子是全磚結構壘起的四合院,大門緊鎖,門旁的牆壁上釘了一張半張紙大小的鋁製小牌牌,那是榆次市(現已改為榆次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頒發的“社會治安模範戶”標誌牌。

胡文海家南側的一戶人家同樣大門緊鎖,北側的一戶住著胡文海的四弟一家。聽說是記者,胡家人以老父老母身體不好為由拒絕採訪。後來才斷斷續續地說了一些。

據胡家人講,胡文海是家中五個兄妹中的老大,高中文化,年輕時候就脾氣不好,常和人吵架,但對父母、弟妹卻是關照有加。胡文海的四弟對記者說,這次被胡文海殺害的高三子兄弟倆,曾經跟胡文海因為澆地打過架。胡文海的大弟胡青海有精神病,主要是因為婚姻上不太如意,離婚後就一直瘋瘋癲癲的,他跟著胡文海絕對是打夥夥(瞎起鬨之意),案發後,胡青海並沒跑,反倒穩穩地呆在家裡,直到刑警來家裡抓走。

“這14個人死得確實冤,可以說他們都是死在貪官手裡了……胡文海告狀,如果你們查了,這些人有犯罪事實,就審;沒有犯罪事實,就治胡文海的誣陷罪—你把他關進監獄裡,他還怎麼行兇殺人呀?”胡家兄妹多次對記者感慨。

大峪口村很平靜,剛到此地的人,根本感覺不出3個月前,這裡曾發生過一起大屠殺。

記者數度看到:胡文海家人跟其他村民乃至受害者的家屬隨意地打招呼,交談。這些受害者家屬的臉色也很平靜,看不出他們已然成了仇家。

胡文海的家在村子西頭,一處很寬大的宅院,兩座挺新的房子。胡家人告訴記者,出事以後,9戶受害者的家屬沒來他們家鬧過,沒向他們提什麼要求,甚至連一句交涉也沒有。

“可能到執行民事賠償的時候,雙方的關係就會緊張起來了。”胡文海的四弟胡潤生分析。“他們(受害者家屬)都希望得到賠償,但我大哥只有這兩座房子,不夠分,矛盾就會越來越激化。”

根據法院判決,胡文海共需賠償原告66.8萬元;胡青海共需賠償原告16.7萬元。胡文海被捕後,他名下價值1.5萬元的股票被封存,加上這套宅院,是他所承認的自己的全部財產。他二弟胡青海是光棍,兩度離婚後整天昏頭昏腦,更沒積攢下什麼資產。

在被胡文海打死、打傷的17人中,有14人是33~56歲的壯年男女。案發前,他們都是家裡的主要收入來源。他們的傷亡,使家人在遭受巨大精神痛苦的同時,經濟也即刻陷入困頓之中。胡文海所稱的那點財產,肯定滿足不了這些受害者家屬的索賠願望。

一場屠殺帶給大峪口的創傷,不會那麼迅速地彌合於無形。表面平靜的大峪口村,正湧動著錯綜複雜的暗流,並可能醞釀出新的風暴。不管是在法庭上還是面對記者,胡文海一再聲稱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不後悔,只有遺憾—遺憾該除掉的沒除掉!”

自從3個月前被胡文海、劉海旺打傷後,胡根生就再沒回過家。他的大兒子是村會計,父親被傷後立即辭職,跟弟弟一起不知所蹤。如今胡根生的家裡只有妻子和老父老母。胡父70多歲了,晚上睡覺不敢脫衣服,天天接送兒媳上、下班(他的兒媳在村小學教書)。知情人說,胡根生現住在丈人家,但小舅子攆了他幾次,說胡三少爺(胡文海三弟胡潤亮)還要殺你,你不要連累我們家。

“胡三少爺還要殺人”的風聲,不知是誰放出去的,如今傳得沸沸揚揚,鬧得大峪口村人心惶惶。

然而壓力最大的還是“胡三少爺”本人。胡潤亮幾次向記者吐露他的擔憂:怕萬一有誰再遇不測,嫁禍到他頭上;怕被哪個急眼的仇家開車撞死……

在採訪中,記者感受到,大峪口村就像一個法制的陽光播灑不到的地方。村民們說:大峪口的村幹部說是選舉,其實還是上頭任命;“村務公開”這些政策在這裡根本就看不到。當胡文海被高家兄弟打傷後,他沒有報案,而是一心想用自己的方法來了結此事;高家的老大高彥蘇此後數次被胡文海毆打,他也沒想過報案,而是整天心驚膽戰地等待下一次報復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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