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跨境電商進口稅收清單 進一步激發消費潛力

文 | 檮杌

2018年11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交易限制,並且擴大了商品的清單範圍。

“在前期調研過程中,電商企業普遍反映,2016年公佈的前兩批清單商品範圍總體合理,基本滿足了大多數消費者的購物需求。”財政部關稅司司長馮晉平介紹。結合近兩年電商發展的實際情況,也根據其他方面反映出來的老百姓生活方面迫切需要進口的一些商品,為滿足國內消費升級需求,財政部對這個清單進行了調整。

針對稅收政策調整,主要包括三個方面。馮晉平介紹:一是將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萬元調整至2.6萬元,今後隨著居民收入的提高,也會相繼調增;同時,將單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調整至5000元。二是明確完稅價格超過單次交易限值但低於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通過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三是明確已經購買的電商進口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

“上述政策的調整,是對2016年出臺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的延續和完善,是擴大開放更大激發消費潛力的重要舉措。”馮晉平表示,政策實施以後,將有利於促進跨境電商新業態的健康發展,促進外貿進出口穩定增長和新動能成長;有利於促使國內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提高自身的競爭力;也有利於增加境外優質消費品的進口,更好地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有利於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關於下一步調整的問題,馮晉平透露,跨境電商具有發展迅速、商品多樣化、更新快的特點。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這些特點,綜合考慮整個跨境電商發展、消費者需求、監管條件等情況,對跨境電商進口商品清單適時進行調整。

此外,據海關總署口岸監管司司長王煒透露,海關部門為配合新政的出臺,修改並完善了2016年制定的“26號公告”,並將於近日對外發布實施。

“根據需要,海關總署對電商的系統進行了升級完善,確保跨境電商健康可持續發展。”王煒說。

調整跨境電商進口稅收清單 進一步激發消費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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