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長在面對孩子被打是,首先考慮的是“要不要打回去”。而很少有家長關注事件的本身,誰對誰錯。對方這麼做的理由是什麼?
很多孩子從小被教導,要懂得分享。並且在一次次家長的拒絕中,不會說“不”。在這種影響下,面對同齡人的無理要求,他們依然不懂得拒絕。
有一種家長沒有邊界感,事事滿足孩子。甚至去到別人家裡,弄壞別人的東西,也被大人的一句“他還是個孩子”給搪塞。於是養成了熊孩子,專欺負人。還有一種家長不懂得守護自己的邊界,面對外部環境,總是教孩子忍讓。即便是孩子自己的玩具,甚至是心愛的玩具被弄壞。於是養成了不懂拒絕,總被欺負的孩子。有一次,帶著4歲的寶寶樓下的兒童樂園去玩。他看上了小姐姐的手上玩具,也是樂園裡的東西。於是就上手搶,小女孩緊抓著不放,並且打了他一下。於是寶寶哭著跟我跑過來,這種情況叫孩子打回去就不合適了吧?
小女孩的家長人不錯,也看到了,覺得過意不去就去說小女孩:“怎麼能打弟弟呢?這個那邊不是還有嗎?這個給弟弟不就好了?”
小女孩說:“不!我偏要這個!”
遇到這種情況,家長們,你會怎麼處理呢?
我先抱起孩子,安撫孩子的情緒。
小女孩的家長也一臉愧疚的過來和我道歉。我說:“沒關係,小孩子磕磕碰碰難免。而且,不給也是她的權利。弟弟搶玩具在先,是弟弟不對。”
在徵得家長同意以後,我對小女孩家長說:“對不起,是弟弟先搶你的東西。不過,如果你如果先跟弟弟解釋,或者求助大人,而不是打弟弟會比較好!”
起初小姑娘不是很情願,但弟弟見我道歉也跟著道歉以後,他們就和好了。小姑娘想到了一個更好的一起玩的辦法:跑到一邊,找一個一模一樣的玩具,一人一個愉快的玩了起來!
很多家長會覺得,不把玩具讓給弟弟是“小氣”。可我卻十分欣賞這個小女孩!
謙讓是一種美德,但過度謙讓就是病態。自己的玩具,願不願意分享是自己的權利。懂得捍衛自己權利的孩子,一定有主見和自信。
倘若教會自己的孩子“不懂得拒絕”,小時候是玩具這種小東西,長大了若是還不懂得拒絕,就不會是玩具這類小東西了。
事後,我告訴孩子:
雖然是公共場合,每個人都可以玩。但是是姐姐先玩的。你可以問,可以排隊,但是不能搶!因為姐姐也有玩那個玩具的權利。
看到孩子有心情聽我嘮叨,我才接著說:“如果是你的玩具,別人搶你玩,你是不是也會不高興?”
家長需要做到兩點:第一,尊重孩子的權利;第二,該孩子親身示範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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