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假藥門”案梳理:《我不是藥神II》?

是“無良醫生給病人開假藥”,還是“現實版農夫與蛇”?今天,我們想和大家說說山東聊城發生的一個2019年以來最奇怪的案件。

導火索:一則3分多鐘的新聞報道

這個如今已經徹底引爆網絡的“聊城假藥門”案,最初是被一個電視臺節目點燃的。

在2月25日的時候,這個節目報道了一則名為“主任醫生開假藥”的新聞,指控山東省聊城市腫瘤醫院的醫生陳宗祥給一位肺癌患者開了一種名為“卡博替尼”的“假藥”去治療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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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這則打著“主任醫師竟然開假藥”大標籤的新聞報道繼續介紹說,一個名叫王玉青的女子在按照陳宗祥醫生推薦的“個人渠道”買了兩瓶這種藥給患肺癌的父親吃下後,卻發現父親出現嘔吐等不適反應,於是她便去北京和濟南的大醫院去諮詢,竟被告知這種藥不能吃。之後,她又找聊城食藥監局做了鑑定,並在鏡頭前對記者表示得出的結論是“假藥”。

聊城“假藥門”案梳理:《我不是藥神II》?


接下來,這個節目又曝光說,雖然這個醫生給患者開“假藥”,卻沒有得到任何懲罰,並曝光說警方以其犯罪情節“顯著輕微”為由認為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而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調查則顯示在2018年1月-10月,陳醫生曾經給六個病人都開過這種“假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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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節目質問說:在短短10個月裡,陳宗祥就給6個病人開了這種抗癌“假藥”,這推薦“假藥”的醫生又怎能正常坐診?又怎能是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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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在這則只有3分半的報道播發後,聊城方面次日就立刻成立專案組對此事全面偵察,甚至涉事醫院、當地公安以及衛生部門還在報道發出後“連夜”做出整改。而涉事醫生陳宗祥則被【免除科主任職務】並被處以【暫停一年執業活動】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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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後來,當地又傳來消息:一個名叫王清偉的男子和一個名叫段恆真的女子也因為此案被捕。

其中王清偉是經陳宗祥醫生推薦賣給了王玉青兩瓶“假藥”的那個人。而且同陳醫生一樣,他一開始也被警方以犯罪情節顯著輕微而免於逮捕。至於段恆真,王清偉的這兩瓶藥則是通過她買來的。

至此,耿直哥相信很多人讀到這裡,都會認為這是一個“大快人心”的結局:賣假藥的醫生和同夥該處罰的被處罰了,該逮捕的被逮捕了,媒體的“輿論監督”發揮了作用,正義得到了伸張,不是嗎?

發酵:令人震驚的隱情

遺憾的是,你在上面所看到的內容【並不是】此案的全貌,甚至可以說與事情的原貌“相去甚遠”……

那此案還有什麼沒有進入大眾視野的內情呢?耿直哥綜合多個媒體來源,這裡先給大家梳理一個簡單的時間線:

2018年4月14日:這天,一個名叫王合禹的7旬老人在家屬的陪同下來到聊城市腫瘤醫院就診,說他不願意進食和有咳嗽、胸悶症狀。後來在醫生持續追問下,其家人才告知老人身患【肺癌和膀胱癌】,並有多發轉移,均是【晚期】,於是被收入該院知名腫瘤醫生陳宗祥處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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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3日:在持續進行了數月化療後,王合禹老人肺癌的病情得到控制,但膀胱癌的病情有所增加。但老人之前已經在其他醫院進行過膀胱癌的治療,使用過多種化療藥物,都未能控制住病情,已經進入非常難以治療的階段。

於是,為了增加延長老人生命的幾率,主治醫師陳宗祥想到了一種沒有在中國大陸境內獲批上市、但在境外已經開始推廣的抗癌靶向藥物“卡博替尼”,遂將這種藥物推薦給了老人的女兒王玉青等家屬,讓他們【自行去購買】。

據悉,這種藥物在境外很受歡迎,因為其具有一般抗癌藥物所沒有的“廣譜抗癌能力”,也就是可以抑制多種癌細胞的生長,其中一些療效已被多重臨床試驗確認,另一些療效(比如抑制膀胱癌)雖然臨床試驗也證明有效,但尚未被正式確認。不過,這藥的價格也因此十分昂貴,每月劑量費用約合人民幣10萬多元。但印度和孟加拉國有這種藥物的仿製藥,價格能低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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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原版的“卡博替尼”,價格昂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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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孟加拉國一種仿製版的“卡博替尼”

2018年7月底:在嘗試自己購買這種藥物未果後,王合禹老人的家屬提出請陳宗祥醫生幫忙購買,陳醫生想起他治療的一位癌症患者的家屬買過這種藥,便將此人引薦給了王合禹的家屬。此人便是王清偉。

王清偉此前因父親患癌,曾經通過濟南女子段恆真代購過一瓶由一個叫“盧修斯”的藥廠生產的仿製版 “卡博替尼”。而段恆真之所以會接觸到印度的仿製藥,則是因為她的父親也患有癌症,但經濟水平只能消費得起印度的仿製抗癌藥,同時她丈夫在印度工作,自己也做過印度的導遊,所以除了給父親買印度的仿製藥,也會幫忙給其他病友代購。

不過,因為王清偉的父親化療效果較好,所以一直沒有用上自己花12600元購買的這瓶“卡博替尼”。於是在陳宗祥醫生的引薦下,王清偉便將這瓶藥物轉讓給了王合禹老人的家屬,後者則支付了13000元。對於這多給的400元,王清偉的說法是後者是主動提出為了“湊個整數”。

另外,根據中國醫師協會旗下刊物《醫師報》的報道,王玉青承認當時陳宗祥和王清偉都對該藥做了充分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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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這期間,已經在口服仿製的“卡博替尼”的王合禹老人病情一度出現好轉,膀胱腫瘤和其他部位的淋巴結出現了縮小,於是王合禹老人的家屬又花13000元通過王清偉找到段恆真購買了第二瓶仿製的“卡博替尼”。

2018年9月12日:由於王合禹老人的病情再次出現反覆,於是停用了仿製的“卡博替尼”。

2018年10月8日:在過去這近1個月的時間裡,老人曾離開聊城市腫瘤醫院去上級醫院就診,但之後又返回該院醫治,此時老人病情出現進一步惡化,並出現了腺癌。家屬曾提出再使用“卡博替尼”,但因老人此時體質過於虛弱被陳醫生否決。

2018年11月:王合禹老人因病醫治無效死亡,但其家屬則認為陳宗祥醫生得為老人的死負責,開始持續來醫院辱罵陳醫生等人。

2019年2月25日:警方認為陳宗祥和病友王清偉犯罪行為顯著輕微無需逮捕。因報警和投訴兩人“賣假藥”未能如願,王玉青先找食藥監局開了一份證明這個仿製藥“一律按假藥論處”的證明,之後又找到文章開頭的那個電視節目,直接控訴主治醫生賣假藥給她以及官方不作為。之後3分半鐘的新聞報道“主治醫師開假藥”製作播出。

2019年2月26日:在報道的壓力下,陳宗祥醫生被免職和暫停職業資格一年,還被警方帶走,以協助調查王清偉和段恆真“涉嫌銷售假藥”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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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從上面的時間上不難看出,此案的複雜程度,遠遠不是之前那個3分半的報道中所透露的那樣。

所以,有網友在瞭解此案的這一詳細經過後就表示,此案的案情更像是電影《我不是藥神》及其原版事件——2015年的白血病患者陸勇為病友代購印度仿製藥案。

這也是為何此案在發酵後,會引來眾多醫生和醫療自媒體在網上為陳宗祥醫生“喊冤”至今。在他們看來,陳宗祥醫生是為了給王玉青的早已患有多種癌症晚期的父親延長生命,才好心推薦了“卡博替尼”;可王玉青一家卻僅僅因為藥物未能更好地延長老人的生命就要將陳醫生“置於死地”,這更像是個“農夫與蛇”的故事。

聊城“假藥門”案梳理:《我不是藥神II》?


圖為經受此案衝擊後的陳宗祥醫生,他現在情緒低落、沉默寡言、身心俱疲

困局:又一次法律和情理的對撞

但現實,又遠比電影更復雜。——更何況聊城這起“假藥門”案,也確實比2015年的陸勇案的情節更為曲折。陸勇案只涉及陸勇一個被告,而聊城這起案件則涉及了三個“被告”:給王玉青推薦沒有在境內上市的“卡博替尼”的【陳宗祥】醫生、經陳醫生協調將自己的境外仿製藥轉給王玉青的【王清偉】、以及幫人代購印度仿製藥的【段恆真】。

所以,接下來耿直哥再給大家捋一捋此案中這三位的角色,以及他們目前面臨的種種後果。

【陳宗祥】醫生

綜合整個案情來看,沒有證據顯示他的行為構成銷售假藥這一犯罪情節,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將“卡博替尼”推薦給王玉青是出於經濟目的。倒是從多家媒體的報道來看,不少同事和其他病人都認為他確實是個很負責的醫生,所以才會推薦這種藥物給王玉青的父親一試。

然而,也有媒體引用專家的分析認為,陳醫生將這個境內沒有批准上市的藥物寫入了“醫囑”的做法是“欠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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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師報》的報道中,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的劉鑫教授就指出:“陳宗祥醫生最大的問題就是把建議寫進了醫囑。而一旦寫進醫囑,就構成了診療行為的一部分,這是不合適的,需要醫務人員引以為戒。”

該報還引述北京市豐臺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張文生律師的說法稱,醫生推薦境外藥品的正確做法,應該是隻向患者或家屬介紹藥品的名稱、適應症、禁忌症、療效、副作用等藥品信息內容,但不能向他們介紹銷售渠道,更不能參與到銷售渠道中去。

所以,目前陳醫生遭到的處罰,在醫院方面是被免除了科主任的職務,在官方層面則是依據《執業醫師法》第37條第6款的規定,即“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的” ,而被暫停了一年的執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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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劉鑫教授也反問說:“陳醫生首先為患者提出建議,後又在患者家屬的懇求下提供購藥渠道信息,協助患者購藥,是在無私地為患者提供幫助。如果陳醫師的做法被追究責任….試問以後還有哪位醫師敢向患者提供這樣的幫助呢?”

這也是此案發生後給醫生群體帶來一個最大的困擾:是冒著違法以及暫停甚至吊銷執業資格的風險,給懇求自己幫助的患者推薦“未經批准使用的”境外新上市的藥品;還是為了自身的安全,避免陷入與患者及家屬的後續爭議,而“見死不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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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甚至有傳言說一些醫院為了求“安全”,都已經禁止醫生給病人推薦非本院的藥品了

但不論答案如何,聊城的案子恐怕都已經將原本這層醫患之間本不需要捅破的窗戶紙,給戳了一個大窟窿,醫患間的互信將進一步被撕裂。

【王清偉】和【段恆真】

此二人目前正面臨著執法部門的調查,涉嫌的罪名是“銷售假藥”。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當地警方曾經給王清偉做出過不予逮捕的決定,理由是認為他罪行顯著輕微。畢竟從此案的情節和證據來看,他的行為其實更多還是在幫陳醫生給王玉青的父親提供幫助,將自己父親暫時用不上的藥物轉賣給對方用,而並不是出於銷售獲利的目的。

所以,這次又將他逮捕的理由到底是什麼,與之前“情節顯著輕微”相比“多”了什麼,還需要當地官方做出進一步說明,而不能只是因為報道就又匆匆“加碼”。

聊城“假藥門”案梳理:《我不是藥神II》?


至於段恆真,她丈夫表示她也只是在幫親戚朋友代購印度的仿製藥,是出於幫忙而並非銷售盈利的目的,儘管也收到一些辛苦錢但也遠算不上是獲利。耿直哥還獲悉他們正在積極準備證據,準備進行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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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段恆真的丈夫,圖片來自微博網友@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

然而,段恆真能否獲得陸勇那般對待還不好下結論。耿直哥查閱當年陸勇案檢察院的不起訴書後發現,當時陸勇能夠免於被起訴的一個核心原因是他的行為【不是銷售行為】,而認定的一個核心依據是他是【無償】幫病友代購藥物,所以他的行為不論是主觀還是客觀上都構不成“銷售”,而是一種病友間的互助。

聊城“假藥門”案梳理:《我不是藥神II》?


同時,耿直哥還查詢到去年8月上海和江蘇曾經宣判過兩起涉及“代購”仿製藥的案件。最終多名被告都被認定有罪,原因是他們都存在一定的“加價”行為。

另外,段恆真代購的仿製版“卡博替尼”的生產企業,即印度的盧修斯藥廠,也有人曝光說是一家註冊地和註冊信息都查詢不到的問題企業。

所以,段恆真的命運如何,還要看更多的證據。

破局:新藥審評審批改革

在今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上,李克強總理提出要“加快新藥審評審批改革”。而在去年6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也明確提出,“抗癌藥是救命藥,不能稅降了價不降”,“必須多措並舉打通中間環節,督促推動抗癌藥加快降價,讓群眾有切實獲得感”。

聊城“假藥門”案梳理:《我不是藥神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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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衛生醫療口一些人士看來,這恰恰是破解不論是2015年的陸勇案、還是如今的聊城案困局最優的制度性突破口。畢竟,就是因為境外的抗癌藥在國內審批慢,上市慢,價格還貴,才導致國人不得不鋌而走險,去購買印度的仿製藥。

好在,這一改革已經在路上了。根據央廣網的報道,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院長任紅就透露,政府相關部門在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方面正在打出一系列組合拳,包括加快境內外抗癌新藥註冊審批、加快境外新藥國內上市速度、進口抗癌藥零關稅、抗癌藥降價等。

耿直哥也希望這一改革的速度可以再快一點,步伐再大一點,從而不僅讓更多病患受益,也可以讓陳宗洋這樣的醫生免於再陷入這種令人身心俱疲、甚至衝擊職業信仰的爭議之中。

最後,耿直哥想說,一個3分半的報道,可能就會對中國的醫患關係產生極為深遠的影響。希望媒體能夠慎用自己手中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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