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欣偉:把文創請進商場(下篇)可研篇

商業價值有限的樓層,勢必獲取成本有限;必須換文創?剛需在商業社會也未必全部無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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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欣偉:把文創請進商場(下篇)可研篇



都說屁股決定腦袋,那句著名的英國諺語腫麼說來著:一人之佳撰,他人之毒藥。

反過來,應該也成立的吧。

在今天的經濟環境和大背景下,廢的可能也是寶,這就需要我們客觀發現的眼光。

上篇說到,如今如火如荼的親子和餐飲,估計也蹦躂不了幾年了。

和之前所有洗洗睡的業態一樣,你或許指摘他們從一而終不思創新,但導致他們被時代拋棄的,其實是新業態和整合方式,自作賤頂多算個催化劑。

從曾經百戰百勝的百貨,到後來神化了的“大賣場致勝”,到如今的“親子+餐飲”,屬於實體商業的後來,還有什麼呢?

向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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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商場眼裡的缺點都是優點

(一)“樓層越高,商業價值越低”?

這句話在商業地產中的地位,不亞於“地段地段還是地段”。

即使實體商業的全盛時期或者直接說,在“百貨的大時代”,樓層的價值也是向上遞減的,這點從業態就可以看出:

地下一層,主要是超市;

一樓是珠寶、手錶和化妝品,算是掄向最衝動的女性群體;

二樓是女裝、內衣,對商家而言,女性受歡迎程度遠遠大於男性;

三輪才是男裝,可見就被重視程度而言,商業上呈現“重女輕男”;

四樓及以上,一言蔽之無外乎:運動品牌、工藝品、遊戲(機)區。

即使按照如上的90年代商場的大致格局,從中可以看出:

1、 最大便利給了女性、給了非必需品

2、 最高樓層給了體驗式商業(當時還沒像今天這麼重視),完全是通過業態來吸納客戶,而非主動為目標客戶提供方便

如今,實體商業在電子商務的欺負下,領地和份額越來越小,即便如此,一縮再縮的實體商業,還是給化妝品、內衣、奢侈品、女裝保留了最大的空間和優勢位置,一句話:“逛街不消失,女性還主角”。

被壓縮的男裝、日用品、運動品牌和遊戲機去了哪裡呢?

男裝和女裝合併成為了服裝樓層;

日用品徹底向網購投降了;

運動品牌和遊戲機,走上了一條向專業細分的道路:

前者,有立升的去淮海路開了旗艦店,沒手筆的也就“市區專賣店展示+網購”

後者,則走上了“體驗式消費更要便利消費者”的道路,沿街總比商場頂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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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門口的垂直配套

今天的商場潮流是什麼呢?

就差別而言也很簡單:

地下還是超市,不過從大賣場升級成了進口生鮮;

一二三四可以忽略不計,變化無外乎兩點:

1、 原有的樓面統一業態被打破, 變成了間或——你可以說是招商不足的被動舉措,也可以說是主動求變,讓(相對)強勢業態帶動傳統零售

2、 今天仍然是“越優質資源樓層越低”,誰都沒有把握說哪一種業態的吸客能力大到“酒香不怕巷子高”,疊加優勢的背後是斷臂求生

倒是如今的頂層有了變化:今天,沒有電影院的商場,好像已經不配叫商場。

安排在商業價值偏低的頂樓,是因為看好電影院的吸客能力?

當然不,只是因為電影院這種業態特殊的建築結構要求,而已。

有些商業已經率先把辦公需求引入商業價值偏低的高層(5樓以上)部位,這個無奈之舉得到的市場反饋是出乎意料的,因為終於“一人之毒藥,他人之佳撰”了,商場作為辦公最就近的垂直配套,滿足了員工午餐、午休、購物、休閒等各種8小時之外的需求,早十晚十的時間上,也基本無縫對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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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為什麼是文創?

(一) 要搭上商場的調調才是門當戶對

樓下商業樓上產業的組合,往“高大上”說,是垂直的產城融合。

但問題是,所有的關係只有互惠互利才能長久。

試想,一家第二產業的公司,將辦公場地設置在商場的高樓層,這種得利是單向的:前者的員工工作倖福感很高,不管颳風下雨、嚴寒酷暑,上上下下足不出戶。

但,他們能給後者提供什麼呢?

無非就是租金。

商場,若將第二產業的辦公室員工作為目標消費者,可否?

也不是完全沒有消費可能,但其中的特點並不令人鼓舞:

(1) 除了午餐是剛需消費,其他都是目的型消費,而目的型消費沒有流量;

(2) 第二產業的員工素描,和商場要求的逛街人群,其實是格格不入的。

當然,第二點差異,不較真還真看不出來。

但,在有選擇餘地的情況下,“商場內OFFICE”需要的人群,文創類最搭調。

首先是年齡上,年齡決定了他們的消費隨意性,商場喜歡這種感性人口;

其次是供需上,今天商場售賣的從潮品到奢侈品,消費針對的都是文藝青年;

再者是圈層上,對的人導致對的圈層,他們的朋友、同事、客戶,這是商場所需要的大數據整合歸類,因為人以群分,實現了“精準地拓寬,拓寬地精準”。

最後,因為人群和商品的吻合,【實體商業賣出溢價】也就有了可能。

今天的實體商業,一方面都在拼命往潮流轉型,一方面也在暗示地拒絕那些以開門七件事為消費主張的“過日子”人群,這過程像對暗號,殘酷但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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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鄰居也是客戶也是供應商,垂直嘗試異業跨界“互營銷”

回到上一章節的互惠互利問題。

文創(的辦公需求)進入商場之後,文創有神馬商業機會?

實體商業的消費氛圍和屬性,決定了其“明亮、通透、展示、自由、動線”等各種屬性。

今天,商場裡的辦公區,大多數以工位的開放形式存在,也都具備了“更像商場STYLE靠攏”,也就更不像傳統辦公室正襟危坐,於是一個創意產生了——

商場裡的辦公室,本身不也是一種商業形態嘛!

曾經,虹橋的世貿商城,嘗試過在裙樓的玻璃隔斷區,引入那些有展示功能的混合體,之所以叫混合體,是一時分不清楚到底算辦公、商業、倉儲還是展覽。

總之,那些三四個人的公司,展示著自己的外貿商品,中午也想集市一樣接受零售,最深處有點倉儲功能,還有幾張電腦檯。

文創本身是售賣思想和創意的產業,他們需要最大切面的被看到,或者說“和市場零距離”,辦公區兼容了展示甚至局部“顧客可以到達”,就算不實現零售,也是很好的一個“工位兼展位”啊!

再看文創的聚合效應,或者說看橫向的相鄰關係:傳統辦公室或甲級寫字樓,強調的是匹配:行業匹配、人群匹配、購買力匹配,三個匹配疊加,彼此之間就是純粹的鄰里關係,一點火花也沒有。

文創則不同:儘管也強調匹配,卻是一種人群的匹配,但產業、行業、需求都是不受限制的自由,也就大概率存在錯位的可能,鄰里也生意就有了可能——

廣告公司接了翻譯公司的投放業務;

媒體公司承接了周邊鄰里的公眾號運營;

紅酒代理在辦公區舉辦品酒會;

攝影工作室找隔壁公司的姑娘做模特。

鄰里之間的業務對沖,既是便利也是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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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第三產業城市定位,數不清的小微企業,都給文創提供了廣闊的平臺。

去5A,更多文創企業承受不了租金,也受不了那種西裝革履的壓抑;

去產業園,找到了同好勢必也黏連了競爭,配套需求是外賣還是外掛的;

去商場,配套是垂直的,鄰里是錯位的,展示是開放的,可行性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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