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会取消劳务派遣吗?

南地北街


其实出来做工的人,不是每一个都有雄心壮志,不是每一个都想升职的,他们有自知之明,他们只是想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拿到合理的报酬罢了。

派遣工就是辛辛苦苦,拿着两三千块钱(甚至更低)的工资,受尽正式工的歧视,有时候同样一件事情,正式工去做就是对的,派遣工去做就是错的。

甚至有的单位招了派遣工以后,担心派遣工学到核心业务,不对派遣工进行上岗培训,以及必要的业务培训,所以问题就出在这里了,他们实际上早就作了打算,就是有一天增加了编制,可以很轻易的把派遣工踢出局,因为派遣工什么都不会。

问题是,你完全可以不请派遣工啊,没有编制就增加编制啊,为什么招了派遣工又不培训他们呢?为什么要招聘大量的业务能力差的派遣工呢?

有些不为人知的事情,当然是背锅,所以派遣工有的就是用来背锅的,所以为什么我们看到一出事就是临时工,因为正式工根本不去做那些容易出错容易出事的事情,就等于把风险都给了派遣工。

当然,我们不能够不认清现实,感性的把光辉的帽子扣到派遣工的头上,可也绝不是一竿子打死,把派遣工都不当人看。

据我所了解,从2018年开始,有些企事业单位已经取消劳务派遣,但这只是小部分。他们取消劳务派遣以后,把那些原先的派遣工的合同进行重签,所谓重签,就是跟用人单位直接签,直签以后,工资也是两三千,没什么变化。

但也总比劳务派遣强多了。所以取消劳务派遣是一个趋势,只要我们在社会上不断的揭露劳务派遣的罪恶,揭露这种huo guo yang min的用工形式,它有一天就会成为过街老鼠。


梦里澜涛


强烈要求取消劳务派遣!

我在头条已经回答了近二十个有关劳务派遣的问题,在每个回答里,我态度都非常鲜明,那就是大声疾呼立即无条件的取消劳务派遣用工。因为这种用工制度对职工百害而无一利,本质上是一种赤裸裸的剥削。


所谓劳务派遣用工,说白了就是员工和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却要去B公司去工作。人家B公司有自己的正式工,派遣过去的员工就像寄居在别人家的孩子。B公司的奖金福利团建活动没你的份,但出了事,可以让派遣工顶上去。


所以,派遣制用工是国企事业单位以及一部分大外企的最爱。美其名曰正式工名额不够,编制紧张!你名额不够,不会增加名额吗?你编制紧张?不会增加编制吗?你干不了,就干脆全外包出去呀。没有名额的金刚钻,揽什么瓷器活。


我有亲戚就是派遣用工,工作了近二十年了,工资增长幅度如蜗牛,升职转正机会几乎为零,而且正式工天天游手好闲,福利多多,却什么活也不干;他们派遣工累死累活,工资不到正式工的一半,还要处处受正式工的歧视。


我强烈建议完全取消派遣用工,实现真正的同工同酬。让工人平等工作,这是国企事业单位的责任。比如大国企,工资3000的派遣工,受尽白眼;还不如将其转成正式工,工资还是3000,工人也高兴!派遣用工的核心是不平等用工,这就是当代的剥削。

世界500强全国培训经理,资深管理与职场专家,每天分享职场干货,请点击【关注】,欢迎留言交流讨论。

职场再出发


劳务派遣在我国发展了差不多有30年了,现阶段劳务派遣的形式也各式各样,以劳务派遣的目前形式来看,现阶段很多企业都会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代替正式工,尤其是大型的企业,如国企业、央企,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的理由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可以降低用工风险。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在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可以置身事外;

第二、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劳务派遣工在用人单位上班,劳务派遣机构会派管理人员管理劳务派遣工,所以具体的管理是在劳务派遣公司,大大地减少了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

第三、可以灵活用工。很多企业有些岗位是临时性的、季节性的,在做完这个项目或季节后,可能就需要再等一个周期后再用工,所以如果这个周期完工了,把劳务派遣工遣回劳务派遣机构就行了。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对企业还是有一定的好处的,所以很多大型企业趋向于使用劳务派遣工。

但对劳动者来说,劳务派遣机构就像剥洋葱一样,一点一点地剥掉劳动者的权力和利益,所以很多劳动者对劳务派遣存在很大的排斥,甚至是强烈建议取消劳务派遣。

但以目前的情形来看,取消劳务派遣将会是一个比较长期的一个过程,因为里面涉及到的关系和利益太多了,根本无法一刀切。希望在还未正式取消的过程中,出台一些针对性的政策,尽量保障劳务派遣工的权益,让劳务派遣工享受到应有的权利。

希望以上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关注职场老刘,随时咨询劳动法事宜。


职场老刘


劳务派遣制度,对用人单位有利,对劳务公司有利,唯独对劳务工没有好处。但是,谁能影响政策走向?制定政策的时候,往往去征求企业的意见,企业肯定都说这个政策好呀,应该加大力度。你问问广大的劳务工,哪个人会说好?但是决定政策的人,又不会关心劳务工群体的疾苦。只要有企业有利,这个政策就难以取消。这是根于企业利益来推测的。

从现实意义上讲,劳务派遣制度从劳动关系上讲,完全是多此一举,完全可以用合同制解决的。比如,第三方派遣,不与用人企业签劳动合同,也要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合同。但为什么要非要搞出劳务公司来呢?其实,就是让用人单位省事省钱,再让劳务公司白赚一笔。从这个现实意义上讲,劳务派遣制,没有太大的必要。可以取消了。

劳务派遣制度,有利有弊,但有利是对企业有利,有弊是对劳务工有弊。权衡利益关系,当然是劳务工是弱势群体了。有利的一方面,是用人企业用人机制更灵活了,成本更低了,管理更方便了,操心的事更少了,就算出了安全事故工伤事故,也可以一推了之了。那么,国家管不管?

国家当然要管了。劳务工也是人,为什么要当二等功名?劳务工应该享受正式工一样的社会地位。所以,要求劳务公司对劳务工也要规范管理,给他们平等的福利,比如,生病住院要慰问啊,工伤要有待遇啊,等等。但是这个好东西为什么就落实不了呢?这是因为有一个制度缺陷。

这个缺陷就是先天不足。因为劳务公司就是皮包公司,只是想扒劳务工一层皮而已。没有能力帮助劳务工维护权益。就连基本的培训福利都没有。劳务公司就是几个办公室,几个人管管档案,谁来给劳务工关心服务培训发展呢?劳务工根本享受不到一个正常职场人应该得到的权益。

这样对企业有利,对员工很坏的制度,怎么应该存在呢?建议早点取消为好。


职场火锅


简单点告诉你,不会取消,而且在这种人口庞大的国度短期内是取消不掉的,因为蛋糕就那么大,其实谁干都一样,可能劳务派遣的员工比正式做的更好,但没办法人家就是有编制,人家就是运气好或者关系硬。上级领导也清楚,像劳务派遣进入的单位基本上不是什么高科技企业。所以岗位就那么点儿,但是活还得干,怎么办?请劳务员工。省时省力,工伤不用负责,劳资纠纷不用管,也不用考虑劳务派遣员工的上升通道,福利想给点就给点,不想给就饿着,反正雇主和劳务派遣人员隔着一个劳务公司。有疑问的同志可以问劳务公司。反正我不直接跟你对话,就是这意思。为什么劳务公司这么猖獗,因为人多啊,你不干有的是人干,一波接一波前仆后继。没办法,怪就怪人多。如果所有人一听说是劳务派遣德方式进入某企业,马上终止合同,或者干脆听完劳务公司的骗人把戏后,扭头就走。那劳务公司这种吸血企业也生存不下去,总之一句话,没有市场就没有劳务派遣制员工。


津钢钻



12345688顺流


不会。虽然存在很多问题,但是不会取消。

<strong>劳务派遣简单的解释就是,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公司(人力资源公司),与自己公司招聘而来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自己公司并不使用这些劳动者,而是通过劳务派遣协议的形式,将这些劳动者派遣到另一个公司工作(简称甲方)。

甲方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细节,按月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动者工资、社保、公积金费用,另外支付一部分费用作为“管理费”。此管理费包含劳务派遣公司的运营成本及利润。

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被派遣劳动者与甲方是用工关系,由甲方安排工作并对工作成果进行考核。

劳务派遣的产生原因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政策原因,外国法人驻华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直接招工,但是又有劳动力的需求,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最早的劳务派遣业务诞生。1979年11月成立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启了我国劳务派遣行业的先河,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以及外国企业常驻北京代表机构提供中方雇员派遣服务。

此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在我国迅速普及。

国家立法规范劳务派遣行业

随着大量劳务派遣的出现,各领域都出现严重侵犯派遣劳动者权益的情况,比如同工不同酬,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公积金,在公司不受尊重等等。

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来规范劳务派遣业务,而且是单独作为一章,足见国家对劳务派遣工作的重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务派遣业务领域的乱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是离预期的效果还有很大差距。而且还暴露出了新的问题。于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将近五年的时候,也就是2012年12月,国家第一次修订《劳动合同法》,而修订的内容只有一章,就是劳务派遣这章。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劳务派遣暂行条例》。

<strong>

此次修订《劳动合同法》以及颁布《劳务派遣暂行条例》,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1、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金由之前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2、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3、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劳务派遣的未来仍旧有发展空间

虽然劳务派遣存在诸多问题,但也不能忽视它给我国经济建设带来的积极作用。

可以预见的是,劳务派遣在将来还是劳动合同用工的重要补充形式。一些企业的非核心岗位,不能整体打包外包的业务,还是会使用劳务派遣业务。机关事业单位的部分岗位,因为工作需要不得采用劳动合同制或者劳务派遣业务。

随着社保新规的实施,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空间必将受到严重挤压。同时,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以及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之前劳务派遣存在的不良问题也将会得到有效根治。


曾经的HR


问:将来会取消劳务派遣吗?

将来有可能会取消劳务派遣,但这个将来不知是多少年以后的将来,目前劳务市场是用工的必要补充,其比网络人才招聘灵活与规范。所以,从目前劳务派遣来看,一刻是不可能取消的,因为很多单位招聘的是零时工、短期工、特殊工,往往需要从劳务市场去寻求,这种用不一定时间都较短,又不能到市场大意招人,因劳务派遣,其人的工作属性属劳务公司,人品怎样,个人素质如何,劳务派遣部门会负责,他们有责任守关把口,用人单位也无后顾之忧。还有一点好处是,劳务派遣的员工属劳务公司,对用工单位来说,还可对认可的优秀人择优挑选,不会鱼龙混杂一起录用。

劳务派遣的员工还有一大优点,就是他们当初上岗时属于派遣,特别珍惜工作,常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勤勤恳恳,重活累活抢着干,从不说多话,他们工作之所以这样兢兢业业,就是因为他们是非正式工入职的,但有的人有转正希望,为早一点转为正式工,往往在工作中格外努力,从辞职的员工看,劳务派遣制的很少。

劳务派遣的员工除了用工可择优,积极工作,还有一点,就是他们的组织纪律性特别强,多数比招聘的员工好管理,由于他们积极求上进,工作上手也快,应该说这种用工制度有其一定优势。但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薪酬发放存在中间环节,与用人单位直接招聘员工有的存在到手收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他们虽踏实在工作,但在创造业绩上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方面还是有些制约。


楚人一丁952


将来会取消劳务派遣吗?

随着劳动法的更加强化,尤其是对劳务派遣的公司更要遵守劳动法的实施,且对合理收取劳务费更加要合法化,绝不能对劳动者的合法所得加以克扣,这里在2019年可能更具有实质的意议。

那么对劳务派遣的用人机制,劳动法会有具体要求,随着社保费在今年1月份即将实施新的代收办法,由税务部门代收,从而更要加大对劳务派遣的监督及监管的力度加大,所以说劳务派遣这一行业且暂不会退出历史舞台。

至于对劳务派遣公司,首先要有合格的资质,其次在用工方面对派遣人员要安障办事,所派遣的人员要进行公示,包栝社会养老保险及一切福利待遇都要公开化,经受住有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管。这同样是劳务派遣公司必须要做到起码条件,否这将会停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终止运营管理的权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顾云孙


1、个人认为未来劳务派遣会发展的很好。虽然国家从制度层面对劳务派遣做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这应当看做对劳务派遣的指导和帮助。

2、目前各行各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量比较大。从人力成本的管控来看,越来越多的企业倾向于使用劳务派遣。

3、社会保险费用征收自2019年由税务部门负责后,短期内会增加企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就目前来说,不仅许多小企业未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更重要的是:许多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因人员流动和季节性因素,很少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而实施劳务派遣,会减轻企业管理的压力,也会减少企业在社保费用方面的浪费。而劳务派遣的员工的社保缴纳不会因企业更换而发生停交、开通等问题。

4、普通操作工、流水线工人、非技能人员、非管理人员是劳务派遣的主要人员。公司利用劳务派遣可以更好减轻招聘压力、用工成本等,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做好技术、研发、管理等工作。

我需要你的关注,你的关注是我最大的动力和支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