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拿著小本本現場出勤,寧波這幹部為啥被問責?

2019-04-01 11:30 | 中國紀檢監察報

“雖然我天天都去項目現場監督,但都只停留在表面,導致我負責管理的三個項目都出現了工程量核對不準確、工程款超撥的問題。儘管事後追回了大部分款項,但我的失職失責行為還是給公共財產造成了一定損失,並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我要對此負直接責任。”

寫下這段反省話的人叫張鋒,是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項目管理辦公室的一名項目現場負責人。2018年8月14日,他因涉嫌違紀被海曙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立案審查。

張鋒問題的發現源於一次巡察。此前,海曙區委巡察組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了為期90天的駐點巡察,在查閱有關工程項目資料時,發現有三個項目均存在工程款超撥問題。

“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和審定金額不同的情況很常見,但這三個項目的合同金額和審定金額差值顯然超過了合理範圍。”巡察組工作人員說。

通過比對,工作人員發現這三個項目除了均存在大額超撥問題外,還有太多的相似點,比如工程時間均集中在2013年至2014年,均屬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背街小巷綜合整治工程中的子項目,項目現場負責人均為同一人——張鋒。

這其中的巧合未免太多。

隨後,海曙區委巡察組將這一問題線索移交給區紀委監委,區紀委監委將此交由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承辦。

“張鋒以前在監理公司上班,後調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擔任助理工程師。我們局看中他在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經驗豐富,在全區開展背街小巷綜合整治時,把他借調到項目管理辦公室來做項目現場負責人。”

“項目現場負責人主要負責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合同、安全生產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工程進度款項的最終審核並撥付工程款。”

“幾乎每天都能看到張鋒去項目現場……”

同事眼中的張鋒,頭腦活絡、手腳勤快,每天都拿著筆記本去工程現場駐點監督,項目現場的出勤率為100%。

調查人員翻看了張鋒的筆記本,發現上面的確有監督情況的記錄。

每天都去現場監督,筆記本上還有記錄,為何最後卻出了工程款超撥問題?通過進一步深入調查,調查人員發現,張鋒的記錄同其他材料內容有出入。

“啟文路、鄞奉路牆面噴刷塗料工程的工程量有減少。”這是張鋒筆記本上關於其中一個項目的監督記錄情況。然而,相關材料卻並未顯示兩條路牆面噴刷塗料工程的工程量有所核減。

此外,合同中明確規定,工程款支付採用月進度結算與支付方式,每月由承包人提交月度已完成的工程量,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項目現場負責人認可後支付。這一規定,對於有著多年項目管理經驗的張鋒來說可謂十分熟稔,他在筆記本上也記錄了工程量的相關信息。但在審核月度實際工程量的時候,他為何又會遺漏這個情況?

隨著調查的深入,工作人員發現,張鋒彷彿有兩個完全不同的工作狀態:跑施工現場時,出勤率100%;在完成審核工程款支付申請等重要工作時,卻潦草行事,只是簡單地做了工程款支付申請的信息傳遞員,並未履行自己核准、監督的職責。

由於張鋒在工程款支付申請審核中的職責缺位,使得認定的工程量遠超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直接導致其負責的三個工程項目出現不同程度的工程款超撥問題,共計超撥人民幣106.68萬餘元,雖然及時追回了91.92萬餘元,但因其中一個項目承包公司已破產,其超撥的14.75萬餘元至今尚未收回。

2018年11月6日,張鋒因在負責海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背街小巷綜合整治工程現場管理期間失職失責,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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