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不是“第一偉人”

魯迅不是“第一偉人”

魯迅

魯迅是中國20世紀的偉大文學家,否認這一點不是實事求是。但由此而不分學科、專業,不分職業領域,籠統地給魯迅加上“中國近現代史的第一偉人”的冠冕,則不相宜也不實事求是。說這話的是何滿子先生,見於其發表於去年12月8日《中華讀書報》上的《未來史家對魯迅評價將比今人高》一文。何先生是我尊敬的學者、雜文家,但對他這一觀點,我還是要提出我的不同看法。

“偉大”作為一種形象狀態,是比較存在的,這種比較,一般是應按行業進行,超越行業的比較,容易流於空疏,如傳統的泛道德主義等。那麼有沒有超越行業的或者說頂尖級的偉大?當然有,有具象就有抽象,有特殊才有一般。對於超行業的偉大,按現有人類文明程度,我認為它必須具備如下條件之一:其一,必須是能夠開創和建立了在實質上的以民主製為本位的,而不是以個人專制或隱形個人專制為本位的、以物質建設成果為價值尺度的,而不是以精神勝利為價值尺度的並能有效抵禦貧困和屈辱的某種社會制度。其二,必須是能夠在地球的廣大區域或多種民族中建立起為大眾普遍接受的相對永恆人生理想、信仰。其三,有引起全球性生產力深刻變革的重大科技發現。魯迅先生因為歷史、時代以及個人機遇和志趣等多種侷限,實事求是地說,與其上述三種情況是不符合的。所以其貢獻基本還在文學領域,評價魯迅也應當在這一領域進行,超越領域的推崇,無論對魯迅或中國文化都是有害(助長個人崇拜)無益的。

何滿子先生為證明“魯迅第一”,把“事功”和“文化”、“文明”對舉,說“事功”不是“個人的能耐”,是“眾人參與的結果”,只有“文化和文明的創造,才是獨立的創造”。這言下之意,是說只有“文化和文明”的創造者才是偉大的,至於那些建立了“事功”的人物,不論其怎樣顯赫,都是說不上偉大的。這說法太可商榷了。且不說這一把“事功”、“文化”、“文明”的並列是否概念不清,就說“文化創造”,為什麼就不能說是“事功”呢?而“文明”排開了政、經、文、軍、科、藝等“事功”的積累與沉澱,還能剩下什麼內容?試想,沒有古埃及法老對尼羅河流域數十個“塞普”(小國)的統一,能會有充分展示著科學與藝術高度發展的金字塔出現嗎?沒有“梭倫改革”對希臘城邦民主制的推進,會有古希臘哲學、科學、建築、藝術的空前輝煌嗎?沒有漢、唐、明、清這相對安定時間較長的“承平之世”,會有今日足資誇耀於世的中華文明嗎?至於以是否“眾人參與”為尺度評鑑偉大與不偉大,更可能是把話說反了,因為人類社會有史以來,迄今還沒見哪種“偉大”是與“眾人”分離的。陳景潤的證明“哥德巴赫猜想”,算是最“個人”的了,可這個命題並不是他提出的,並且還有“1+1”的證明要期待後來者,可見並不“個人”。恰恰相反,“眾人參與”係數最大的“事功”,偉大值也最大的,這是按之古今,無一例外的事。

對魯迅評價,現在好像總繃著一根弦:有人要“否定”,有人要“誓死捍衛”。我看“問題”不這麼嚴重,而在“捍衛”一派,是否有點“王敬軒”影子?就算在一片崇敬聲中,有些微“雜”音,也沒什麼了不起。值得注意的倒是魯迅研究的思想僵化傾向。講魯迅,一例是“最最最”,一例是“講經解經”,容不得一絲一毫不同見解,否則就是對魯迅的“否定”、“醜化”、“汙衊”,就是“群小的圍攻”、就是“蚍蜉撼大樹”等,簡直是大逆不道,罪不容誅。這正常嗎?伏爾泰有句名言:我不贊成你說的話,但拼死捍衛你說話的自由”,這話常常被人引用,在魯迅研究上,怎麼就不能有點實行呢?

如上所述,魯迅是偉大的文學家,但偉人不是事事都偉大,魯迅也做過錯事,說過錯話。比如,為“一件小事”,他就作過沉痛的自責;他告誡青年“不看中國書”。“一件小事”說明魯迅先生不承認自己是“完人”;“不看中國書”,肯定是魯迅先生說過的錯話。不看中國書會怎麼樣呢?別的先不說,就說作為偉人的魯迅先生,肯定不會在中國出現。參觀北京、上海兩地“魯迅故居”,似乎那裡的藏書絕大部分仍是中國書,魯迅著作引書500多種,絕大部分也是中國書,可見魯迅先生主要還是看中國書的。中國書能孕育出像魯迅這樣的人物,說明中國書還不是狗屎一堆,讀中國書也不是如魯迅先生所說的是“殭屍的樂觀”。這裡顯然是偏激了。可以不誇張地說,“不讀中國書”這一觀點的出臺,不論其主觀動機如何,客觀上只能是對中國文化的摧毀,為害之烈,比“全盤西化論”和“知識無用論”不在以下。當然,相對於魯迅的巨大成就,這只是其次要方面的一種失誤。評價魯迅,不能因瑕棄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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